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一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 号》”)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刘伟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以8.98245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8,531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5,248,104股减少至85,239,573股,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85,248,104元减少至85,239,573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