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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16人因罪获刑

“现在进行集中宣判……”6月28日,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对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16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这两起案件中,第一起案件是王某刚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

据介绍,被告人王某刚、赵某全、冯某才、赵某成、赵某明、冯某军、冯某全7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相互纠结,逐渐形成以王某刚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威胁、聚众拦截等手段,阻拦施工、强揽工程、拦截车辆、妨碍公务,在马村区东孔庄村及周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天,马村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某刚等7名被告人4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一起案件则是任某明恶势力团伙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案。

据悉,2017年以来,被告人任某明、宋某林、王某丰、赵某军等恶势力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在温县多次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导致被害人服农药自杀(后被抢救成功),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当天,温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2.4万元。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3件,判处157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刑罚。其中,审结涉黑案件9起,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58人刑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21人,重刑率达36.21%;对58名涉黑被告人全部判处财产刑,其中3人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共计256.7万元;对37名涉恶被告人判处罚金共计87.5万元,有力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了其再犯可能性。同时,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掌握缓刑的适用条件,157名黑恶势力分子无一缓刑。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珂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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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晨光/统筹:王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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