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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晚,公司收到《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增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

长城人寿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金融街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长城人寿50.69%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长城人寿与金融街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

4、增持期间、数量及比例:

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7月3日期间,长城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889,27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其中:

(1)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4月30日,长城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32,58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349%。

(2)2019年6月12日,长城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8,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23%。

(3)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3日,长城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487,88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527%。

本次增持前,长城人寿持有公司股份25,499,08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531%。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45,233,46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4.9702%。

本次增持后,长城人寿持有公司股份55,388,35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8531%。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75,122,736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5.9702%。

二、增持的合法合规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五、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金融街集团及/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9年4月29日起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的股票,拟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或政策允许的上限)。

本次长城人寿增持行为在上述增持计划内。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