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国家的扶贫战略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

2016年,国家印发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整个扶贫战略分为8个方面,其中包括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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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8个扶贫方法中,产业扶贫和易地搬迁扶贫也成为了许多农民朋友所关注的重点,在网上,也有许多的媒体对这些政策作出了解读,比如前段时间火爆流传的“农村住房统一规划”,还有“合村并镇”,其实都只是属于异地搬迁扶贫中的一部分,其他的农村大部分是不参与的。

而根据国家的要求,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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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的标准是什么?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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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一份《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其中指出: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有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

但是,有些地区和部门“做的太好了”,他们盲目拔高标准,对贫困户作出脱离实际的承诺,把“三保障”变成上什么学都免费、看什么病都不花钱、危房改造变成拆旧房盖大房住好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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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家禁止地区盲目拔高标准?

这几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不难注意到,大家对扶贫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的议论也多了起来。

特别是扶贫带来的道德风险日益显露,由于很多地方“做的太好了”,贫困户能享受到多重真金白银的政策利好,还有不少地帮扶干部帮着、推着甚至替着干,导致个别贫困户掉进了“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福利陷阱。

而盲目拔高标准,虽然看起来是让贫困户脱贫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后果确很严重,一是会增加财政负担,一旦兑现不了,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二是会吊高部分贫困群众的胃口,也会对非贫困人口造成心理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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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你们那的扶贫是哪一种情况呢?

参考资料:(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