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网讯 (记者 汤桦 通讯员 钟长顺)7月12日,随着肇事者张某被“请”进拘留所,正阳县“711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成功告破。

7月11日凌晨4时许,正在睡梦中的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郑国生突然接到110指令:岳城乡岳城街十字街,一辆汽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后逃逸,一人受伤,一人被撞昏迷,立即出警处置。接报后,郑国生立即将警情向大队长付建林和当日带班领导进行汇报。

当日凌晨5时许,大队长付建林带领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却没有发现任何遗留物。随后,得知两名伤者已被先期赶到的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没有目击者,民警们只能通过事发现场沿途监控进行排查,发现在事发现场有两辆货车一闪而过,看不清车辆号牌,其中一辆头部为红色的货车右侧有明显的碰撞痕迹。由于报警人说肇事车向东方向逃逸,大队长付建林就与民警们一起通过监控一直排查到岳城高速入口,发现该红色货车号牌,遂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为安徽省阜南县城关镇居民张某。之后,民警与张某进行了电话联系,得知其正在信阳市淮滨县一个沙场。

7月11日上午12时许,副大队长代胜利、事故中队中队长钟林与民警郑国生、杨永明一起驱车赶到信阳市淮滨县。当日下午3时许,张某及其肇事车辆一起被带回正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询问,张某承认这起交通事故是自己所为。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有关事宜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来源:驻马店网

责编;尹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