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助对象

1.在吕梁市、县市区就读,并在当年考入全国一本以上高等院校(家庭特殊困难者,可放宽至二本B类以上),且取得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家庭大学生。

2.近两年因家庭成员中发生重大疾病及其它突发变故等原因造成“支出性贫困”家庭的大学生。

3.未享受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和其他渠道救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

4.思想道德品质高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团结同学、积极向上、助人为乐、感恩社会。

二、名额与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60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支出性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扶助,当年每人扶助资金5000元。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主要包括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来源证明、支出性贫困的有关证明等。

2.由各县市区政协组织人员到当地学校,认真调查审核,召开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会议,确定扶助对象。

3.各县市区政协确定扶助对象后,要在扶助学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公示情况报市政协扶贫助学办公室,确保扶贫助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发放办法

扶助名单确定后,由市政协扶贫助学办公室组织发放。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

政协吕梁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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