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合伙开火锅店,年收入1.6亿,最后却惨淡散伙……
很多人都认为餐饮是个暴利的行业,尤其是现在很多年轻人口味都比较重,爱吃火锅串串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无论是一线二线的大城市还是三线四线的小城市,见到的最多餐饮门店就是火锅店。
但是火锅店往往投资比较大,耗时耗力。想靠一个人的资金和精力开一家火锅店,基本很困难。面对这种情况,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拉自己身边的朋友入股,两三个人一起干,自己压力会小很多。
就这样,2012 年,A和B一起开了一家火锅店。A出了 255 万,B出了 245 万。A出钱出力,B只出钱不出力。
创业第一年生意并不是很好,B想退出,A再三给B说好话,B留了下来。
从第二年开始,在A的经营下,生意越来越好,到 2016 年,已经开出 14 家店面,一年的营业额达到 1.6 亿,利润接近 4000 万,按照创业时出资的比例,A 要拿出将近 2000 万利润分配给只出钱不出力的 B。
此时,A犹豫了。虽然自己每个月都会拿岗位工资,但按照之前的约定,钱是一定要分给B的,毕竟当初没有B的资金支持,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可A又觉得,这几年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B没做什么,就分给他一半,心里总觉得很亏。
其实在最开始,他们就犯了一个股权设计中最严重的问题:只对资本定价,没有对人才定价。真格基金CEO徐小平说过:“不要用兄弟情义来追求共同利益,这个不长久,一定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义,否则很容易上演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的悲剧。”
说白了,如果你真的珍惜你和你兄弟,朋友之间的感情,就别和他合伙创业。就算你们真的想清楚了,决定一起创业了,那么前期就要合理规划好以后会出现的股权问题。
比如出钱应当有出钱的合理回报,而出力如果是超额价值的创造者,出力者应当获得超额回报。还是以上述例子来解释:一般来说,B作为投资合伙人,分红 30%;A作为投资管理合伙人,分红70%更为合理。当然除了分红外,A作为管理者,也可以享受到工资和经营奖励的超额收益。
所以,合伙人之间的股权设计一定是理性的,并且一定是解决“出钱与出力”的问题,而不是情义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在最开始,A和B就把股权设计问题解决了,那么这样一家年入1.6亿的餐饮店,一定会更上一层楼吧。对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