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成功的塑造了许三观这个处于中国大跃进、自然灾害、上山下乡、文革时期的社会底层的普通劳动者典型形象,他是一个勤劳、淳朴、善良的普通老百姓,为了全家人能够活着,十一次卖血经历,用卖血来丈量苦难的长度,一次次通过卖血让家人渡过难关。坚韧是他的品格,父爱是他的本性,善良是他的本色。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虽是城里人,但日子并不富裕,全文没有直接描写人物的外貌神态的句子,只是“和他爹长得一样”这样的说法,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四叔和脑子已经糊涂的爷爷对许三观灌输了“没有买过血就是身子骨不结实”的农村愚昧思想,又经过桂花母亲阐述退婚的理由“都一年没去城里卖血了,那身子骨肯定是垮了”。所以许三观从小有着卖血证明身子骨好的观念,接受了农村人认为的“这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你不去打,井里的水不会多,你天天去打,他还是那么多”这一思想。偶然的一次机会让许三观与阿方和根龙一起去城里卖血,知道了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到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程序,获得三十五块钱后,许三观不舍得乱花,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他卖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证明自己自己是一个健康的身子骨结实的男人,但他意识到了卖血可以换取可观的收入,他准备用第一次卖血的钱来完成人生大事——娶媳妇。

他如愿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并且有了三个儿子,在一乐因为帮弟弟出头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后,不得不做出赔偿,面对方铁匠把自己这些年辛苦积攒起来的家具都搬空了,许三观没有其他办法,躺在空荡荡的家里睡了一晚上后想到了十年前卖血的情景,于是去第二次卖血。一乐并不是许三观亲生儿子,自己替何小勇养了九年的儿子到头来还被旁人议论当了九年的乌龟,许三观对一乐不是亲生儿子一事一直耿耿于淮,但他仍然对一乐有出自本能的父爱。他曾经说过:如果一乐是亲生儿子,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大闹饥荒,全家喝了57天玉米粥后,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一顿好的,又去卖血。但是因为介意一乐不是亲生儿子这件事,他没有带一乐去饭店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角钱让他去买烤红薯,后得知一乐离家出走后许三观嘴上说了白养了,不是亲生的养不亲,可是再也坐不住了,他出门寻找一乐,找到了饿得走不动路的一乐,他说“爬到我背上来。”然后背着他往东走去,先是走过了自己的家门,然后走进了一条巷子,走到了大街,也就是走在那条穿过小城的河流旁,一直到看见胜利饭店的灯光,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突然温和的说道:“是的。”许三观父爱的形象瞬间高大,画面感突然占据脑海。

一乐虽然不是许三观亲生儿子,但许三观为一乐付出的是最多的,许三观第五次卖血也是为了一乐,大儿子一乐从乡下回来探亲,临走时许三观去卖了一次血,把钱给了一乐,让他在乡下买点好吃的,逢年过节的时候给队长送点东西,希望能早点安排回城工作。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而且要到上海大医院去治疗。许三观为了一乐又去了卖血,这次医院怎么都不同意许三观卖血的,但是却给他出了个馊主意,就是让许三观去不同的地方去卖血,这样人家就不知道他上次卖血是什么时候了。所以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许三观决定在经过的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用医生的话来说,许三观就是个“亡命之徒”!他只有一个信念:他要救一乐!在去上海途中的卖血经历,许三观因卖血而休克,我看着一次比一次揪心,生怕许三观会在哪一站就因为卖血而倒下,再也起不来了,此时的许三观,一心想着凑足了钱救治一乐,甚至以命换命也在所不惜,之前总说一乐不是亲生儿子,现在他根本没有介意一乐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二十多年的相处,已经打破了父子之间不是亲生的隔膜,许三观早已经把一乐当做自己的最喜欢的亲生儿子对待。到达上海后,许三观看到空床铺,以为一乐已经死了,哇哇的哭了起来,他的哭声那样响亮,他两只手轮流去抹眼泪,把眼泪往两边甩去,都甩到了别人的病床上去。看到一乐还活着,许三观又哭了,他说:“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看到一乐还活着···”许三观让我看到了一位父亲所要承担的责任与担当。

习惯了本书坎坷悲伤的剧情,就在我担心连续卖血许三观会小命不保时,就在我以为又将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故事却突然跳转到年过六十后的许三观,他的三个儿子都调回了城里,并且娶妻生子,许三观和许玉兰的日子越过越好,许三观身体依然硬朗,他虽然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但是他的眼睛很好,耳朵也好。在他走过胜利饭店闻道炒猪肝的香味时,这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突然想要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是血头不让他卖血,说他已经老了,死血比活血多,他的血只能拿来漆家具,许三观听了这难听的话后,转身走了,他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哭,泪水在脸上纵横交错,织成一张网,他将身体靠在栏杆上对三个儿子呜咽地说:“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可怎么办呀···”许三观已经过上了不需要靠卖血度日的好日子,可是这些年靠着卖血度过的一次次危机,让他担心自己再也买不了血了,自己没有用了。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当你真正的自由,还是忘不了曾经的枷锁。

许玉兰将许三观拉到饭店,让许三观点好吃的,可是许三观除了炒猪肝和黄酒其他的都不想吃,于是桌子上放着三盘炒猪肝,和两个二两的黄酒,他开始笑了,他说“这辈子就今天吃的最好。”他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应该如冬日晒太阳一般感到温暖、惬意和满足,许玉兰陪着许三观吃着猪肝,骂着医院血头,故事结束了。

我不说看见了爱情,在那个年代,结婚大多不是因为爱情,可能只是因为为她花了八角三分钱,令人沉醉的恰恰是那段历史岁月的普通故事。那时候车马很慢,邮件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人,即使许玉兰总是爱坐在门槛上哭诉着让邻居都听到,让许三观丢尽面子;即使许玉兰被站到大街上挂着牌子批斗,许三观还是在送饭时悄悄藏了红烧肉在白米饭下;因为一句腿麻了,许三观便心疼的让她坐下。他们没那么容易分开,即使争吵,仍然选择陪伴,一起度过的日子,总是充满艰辛感动,温暖与不堪。东西坏了总是先想到修,争吵了不会先想到分开,习惯了把节俭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这,就是前一辈人的人生吗?有苦有甜,或生或死,或贫或富,短暂而平淡,平淡而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