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戚金兴先生的通知,戚金兴先生于2019年9月2日、3日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票5,3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戚金兴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价值的信心。

3、本次增持方式、数量:

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戚金兴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戚加奇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36,441,272股和31,040,000股,本次增持前,戚金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戚加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1,679,672股,占公司总股本55.01%。本次增持后,戚金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戚加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7,004,272股,占公司总股本55.18%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戚金兴先生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戚金兴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戚金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戚金兴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