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8月9日《万象时报》的报道,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5日至6日在巴色省与法律支持和技术援助研究所(ILSTA)合作举办了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总统令草案的咨询研讨会。本次高级别研讨会汇集了主要政府机构的代表,讨论并推进老挝行政法院系统的建立。
那么什么是行政诉讼呢?我们可以从中国的行政诉讼概念入手对此进行了解。
用最朴素的语言描述就是“民告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可知,中国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而根据ILSTA解释可知,行政法院是一种专门处理公共权力纠纷的法院。行政法院首先和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
一个为了公民在所有省份都设立的国家独立行政管辖权将是实现老挝法治的重要里程碑。这些法院将成为可能,若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总统令能顺利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康巴·森达拉先生(Mr Khampha Sengdara)强调了行政管辖权制度化以及通过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总统令的重要性,这是努力成为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咨询过程中,卢森堡行政法专家Steve Helminger先生对卢森堡的行政法律制度和行政管辖权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并与地方当局的代表分享了国际在实践中的最佳做法。
ILSTA主席Richard Philippart先生说:“我们正在见证该国的积极发展,这是建立法治国家目标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在东盟宪章中的一项关键原则。这是一种所有人、机构和实体、公众和私人,包括国家本身,对公开颁布、同等执行和独立裁决的法律均负有责任的治理原则,这些原则通过这一改革主义法得到了很好的反映。”
这一次老挝的法院系统改革是巨大的,实现了老挝行政诉讼的从无到有。这一制度的设立对于到老挝进行投资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不仅无形当中会加快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及提高办事效果,还在维权道路上提供了许多制度上的保障,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万象时报 vientiane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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