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傅文婧9月5日报道:2017年5月31日,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签署了实习基地协议并建立志愿者服务队,这不仅是上海首支立法志愿者服务队,也开创了全国先河。两年来,志愿者服务队活跃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专业帮助和支持,在服务基层立法实践的同时,也走出了一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之路。

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搭建立法的社情直通车,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但是基层立法联系点限于自身本职工作较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不足等原因,给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带来了一些影响。志愿者服务队的加入,把这个“痛点”和“堵点”变成了“亮点”。

两年来,共计三批60余名学生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法学院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先后参与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及上海市五年立法规划等立法调研活动。志愿者们不仅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合理化的意见,引导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意见征集等活动,而且利用所学知识,帮助社会公众将意见建议进行立法语言转换并提炼精华,通过专业化处理提高了立法建议的精准度。例如社区居民针对《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提出建议“出于保护个人面子考虑,能否不要将获得帮助的这些人的信息公布出来”,志愿者李颖在整理时表述为“为保障获得社会救助者的个人尊严和隐私,仅在有限范围内公布其必要信息”,并明确这条建议是针对草案条文第三十六条提出的,巧妙地将社会公众口语化的表述转换为书面的法言法语,并链接到相应的草案条文。又如,志愿者同学将居民口中的“假和尚、假道士”“增加干货内容”“存款”“无儿女”等表述转换为“冒充宗教人员者”“增加操作性内容”“可支配收入”“无法定赡养人”等等与《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条文相契合的规范表述。

志愿者服务队不仅有助于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也使志愿者同学们的专业学习更“接地气”。对此,华东师大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平台,有效打破了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人大立法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推动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在整理相关座谈会、听证会等会议纪要和来自多方的修改意见建议以及旁听草案审议会的过程中,学生志愿者们能够体察社情民意、提高法学素养、锻炼实务能力。

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成为志愿者们受益终身的一段宝贵经历。首批志愿者王倩曾参与《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调研活动,实地走访七宝镇唐家浜了解河道管理情况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参加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的研讨会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如今已经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的她,在回忆起这段长达大半个月的志愿经历仍心潮澎湃。“我见证并参与了群众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辆‘民意直通车’无碍、快速传递给立法机关的过程,让我切身体会到了市人大常委法工委老师提到的‘过去立法在人们眼里是高大上,如今已走入寻常百姓家’。志愿者服务队虽然只是推动这辆‘民意直通车’良好发展的小小一员,但能在立法过程中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仍是一件能让法科生倍感自豪的‘大事’。”

立法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立法工作者们对于文件的逐字逐句都要反复推敲琢磨,有时甚至会为了用哪个标点符号更加合适而争论一番,志愿者们近距离感受这种“较真”,在肃然起敬之余,也更增添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例如在进行修改后的《宪法》和《监察法》的对标对表工作中,志愿者王子予和高赫阳对照新修订的条文逐字逐句研究,反复核对是否有变动的条款,并通过变动的条款引申至其他下位法的具体条款修订中,这种高度的严谨性使他们印象深刻,并影响了他们对待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在参与过程中,志愿者们的沟通能力、研究能力与理论知识应用能力也得到了全面的锻炼。当遇到特别专业的难题,学院的老师们就成为他们随时求助的“场外嘉宾”,同时这些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常常成为课堂上的鲜活案例和科研上的创新选题。参与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的志愿者廖帅凯和张彤,在课堂上和大家分享了立法调研的心得体会,引起了大家的热议,一堂课下来,大家对垃圾分类的立法意义和法条释义有了更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基层立法联系点志愿者服务队是一座桥梁,不仅连接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也连接着法学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通过这座桥梁,我们在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之路上一定能越走越远!”对此,华东师大法学院师生们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行们都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