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39号),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晓东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张晓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股,剩余零碎股50股无法拆分减持。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份来源:2018年2月9日、2月12日、2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张晓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14%),其中高管锁定股5,250(占公司股份总数0.0011%),无限售流通股1,750股(占公司股份总股数0.0003%)。本次减持后,张晓东直接持有公司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11%),含高管锁定股5,250股和无限售流通股5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晓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张晓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张晓东为公司监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张晓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