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3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15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披露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19-033)。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交换债将于2019年9月16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9月10日,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606,899,94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20%);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09,823,16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8%),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招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80,399,79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

招商局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根据可交换债目前的换股价格,经测算,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不会影响招商局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招商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