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8日,梅芳里居委会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市建立的第一个居民委员会。
图片说明:梅芳里居委会成立的信息登在了当时的《解放日报》上
居民委员会的建立,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保甲制度,标志着基层民主自治正式走上历史舞台,是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制度的重要转折点,折射出上海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1950年1月8日,安远路锦绣里3千多居民集会控诉解放后仍不悔改的旧甲长勾结敌特势力欺压居民。附近的东京里、梅芳里、石灰窑等居民群众也纷纷起来进行反霸斗争,里弄开始组织“居民互助筹备会”、清洁卫生及冬防小组,废除旧保甲制度。1951年4月,上海市政府召开街道里弄代表会议,决定以冬防服务队为基础,充实其内容,改组为街道里弄居民委员会,选择普陀区梅芳里作为工作试点。选择梅芳里,是因为这里位于国棉一厂斜对面,70%的居民是工人,政治觉悟高;同时,这里有比较健全的群众组织,有一批热心里弄工作的骨干。5月19日晚上,梅芳里居民代表会议召开,由居民推选出来的53名代表胸前佩戴者大红花,在全体居民簇拥下走进会场。会议一连开了三个晚上,代表们讨论得非常热烈,有时还开到第二天凌晨两点。经过推选,成立了由15名委员组成的居民委员会,下设总务、福利、安全、卫生、文娱五个组。6月8日,经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准,上海第一个居民委员会在梅芳里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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