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的李大妈(化名),今年64岁,平时身体还不错。为了减轻儿女负担,李大妈闲下来的时候就到当地一家工厂里上班,一个月能挣个3000元。前段时间,李大妈像往常一样骑着三轮车去上班,谁知后面突然来了一辆电动车,直接把她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被撞后,李大妈感觉胸部疼痛难忍、无法动弹,肇事的刘师傅(化名)和一位好心路人将李大妈拉了上来。事发后,一位熟人刚好路过,见状赶紧给李大妈的弟弟打了电话。李大妈的弟弟知道情况后,在家报警后立刻去了现场。除了李大妈的弟弟,当时刘师傅的妻子也去了现场,但她说的话太气人,居然责备刘师傅没有溜走。
随后,李大妈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医院诊断,李大妈两根肋骨骨折。交警认定,刘师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医院的治疗费以及护理费都是刘师傅垫付的,但毕竟是骨折,李大妈出院后还有一系列的治疗,按理说这笔费用也应由刘师傅承担。于是,双方约好一起到交警队协商。李大妈和家人要求,除了医院的相关费用,刘师傅再赔偿8000元,但刘师傅一家并不同意。原来,刘师傅认为,李大妈是在上班路上出的事,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刘师傅不愿意赔偿,李大妈的家人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建议双方先调解。
李大妈的情况究竟属不属于工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自己不是责任方,一般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的,但前提条件是李大妈与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李大妈的家人说,李大妈和单位应该属于劳务关系。律师介绍,这种情况下不构成工伤,刘师傅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律师解释,虽然李大妈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她有证据证明自己还在劳动。
记者和李大妈的家人来到了刘师傅家,但他家中大门紧锁。记者分别拨打了刘师傅夫妇的电话,两个人都没有接电话。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刘师傅打来了电话。刘师傅表示,自己已将事情交给律师处理。
据了解,事情发生至今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刘师傅依旧没有出面协商此事的解决办法。目前,当地法院已经立案。
来源:扬州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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