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控烟工作力度加大,公交车、火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越来越少,“远离香烟”“拒绝二手烟”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风尚。然而记者在内蒙古多地采访发现,与整体控烟形势不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仍处于吸烟的重灾区,不少公职人员在办公岗位上饱受二手烟折磨。(10月8日半月谈)
把机关单位建设成无烟机关,中办、国办早在2013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有相关规定。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再次重申该规定。但从记者最新调查情况看,不少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仍是吸烟重灾区,越是基层吸烟问题越严重。
按说,机关事业单位应成为禁烟榜样单位,为其他单位作出示范。但部分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却成为反面榜样。这既不利于控烟事业发展,也不利于这类单位员工健康,还影响机关单位形象。究其根本原因,是一些地方关于禁烟的立法与执法,在“单位领导吸烟”、“办公室社交”等方面没有真正“硬”起来。
众所周知,机关单位是公权力相对集中的单位,尤其是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在室内办公场所吸烟,一般人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去劝阻。而领导公然违规吸烟,就会有人来递烟,也会迫使他人吸烟。所以,机关单位禁烟关键是约束领导吸烟。只有把单位主要领导吸烟“特权”管住,才有望扭转机关单位吸烟歪风。
“办公室文化”也存在于某些机关单位。比如,一些公职人员把在单位吸烟视为跟领导、同事“搞好关系”的社交方式,就是一种扭曲的“办公室文化”或者说“圈子文化”,也就是说某些公职人员通过吸烟才能与领导、同事打成一片,否则,有可能进不了单位某个“圈子”,得不到领导重视和同事认可。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机关单位吸烟,不仅危害他人健康,也容易滋生不良“圈子”,影响机关单位风气。而要治理机关单位吸烟,首先在于立法。比如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其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控制吸烟工作。
在上述规定约束下,北京机关单位控烟效果总体较好,原因就在于,以立法方式控制机关单位吸烟,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控烟责任。这样一来,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就不敢或不便带头吸烟了。而记者调查的省份,其相关法规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自然不适应如今的控烟形势,亟待加快控烟立法。
其中,立法控烟,不仅要把单位“一把手”列为控烟第一责任人,也要把单位控烟效果纳入考核评比。此外,机关单位禁烟标识在哪些场所出现,也要立法规范。以记者走访的地方为例,在楼道、餐厅等区域看不到禁烟标识,那么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工自然缺少提醒。当然,最好国家立法。
除了立法,执法也要“硬”。据悉,内蒙古自治区控烟工作由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单位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负责。这种单位不仅没有执法权,而且权威性也不够,无法对某些机关单位形成震慑。只有在立法中明确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为控烟负责单位,有完善的执法措施,才有效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