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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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0”十个号码六个假,别把“李鬼”当“李逵”#
    搜索大品牌的售后维修电话,找到400开头号码打过去,维修师傅上门了,才发现并非该品牌的官方售后。近日,有多名网友吐槽他们维修家电的遭遇。媒体就此实测显示,通过微软必应检索“老板电器”“海尔家电”等十个家电品牌的售后电话,有六个都搜到了400开头的假冒号码。 家电维修属于民生刚需,但近年来“天价维修”事件频现,原因之一是不少居民在维修家电时,通过网络平台搜索品牌方售后维修电话,其中部分400开头的维修电话是假冒品牌官方售后,其维修人员上门,通过拆开电器坐地起价、“小病大修”牟取暴利,既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品牌方企业形象。 此次实测结果令人吃惊。虽然十个号码六个假的样本量偏小,但假冒品牌专修号码占比竟如此高。不仅像微软必应这样的搜索引擎在显著位置推荐“李鬼专修”网页链接和号码,主流社交平台也存在类似问题。“李鬼”假冒对象涉及很多知名家电品牌。这意味着消费者遭遇“李鬼”维修人员侵权的风险极大。 显而易见,品牌官方的售后维修,无论是零配件还是收费标准等,都让消费者放心。而“李鬼专修”冒充“李逵”,不只是为了便于接单,更是为了获取暴利,并制造“维权难”。近年来,尽管舆论多次曝光“天价维修”,有侵权者也受到行政或司法惩罚,但从现实来看,“李鬼专修”侵权事件仍高发频发。 原因是,400开头的虚拟号码申请没有受到严格管理,任何企业都可以申办用于假冒、混淆品牌客服电话,导致消费者难辨真伪。搜索引擎、社交平台本该严格把关,向用户推荐品牌官方维修电话和网页,却优先推荐“李鬼专修”。品牌官方“打假”不力,消费者未擦亮眼睛,也给了不法分子假冒侵权机会。 其中,部分搜索引擎、社交平台不仅不尽责,反而充当“帮凶”,是这种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实测发现,400假冒售后号码抢占了相关平台的搜索位,这显然不是自然搜索呈现的一种结果,应该是“李鬼专修”花钱占位,不排除是重蹈过去竞价排名的覆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互联网广告方面的法规。 因此,治理“李鬼专修”侵权乱象,重点在于强化相关平台责任。这既需要搜索引擎、社交平台切实履行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也需要有关部门对这两类平台进行重点监管;既要确保搜索结果是自然呈现,更要督促平台对400开头的虚拟号码和相关网页加强审核。如果平台履责不力,轻则要约谈重则要处罚。 同时,其他相关各方也要从自身角色出发,合力对“李鬼专修”坑人行为说“不”。譬如,消费者对搜索结果要核实,不要把“李鬼”当“李逵”。电信运营商在办理400虚拟号码时要对申办企业加强审核,禁止冒充品牌官方维修电话,发现后要立即停用。品牌家电官方不要辜负消费者信任,要加强“打假”。 从监管层面来说,应该对第三方维修加强监管。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制定实施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但主要是针对传统线下家电维修,而“李鬼专修”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开拓客户。治理家电维修乱象,需要相关制度鼓励品牌企业健全维修服务,更要对第三方维修乱象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制度治理。 另外,还应当加强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让家电维修成为重要便民服务事项,以良币驱逐劣币。
    社会话题讨论圈
  • “400”十个号码六个假,别再让“李鬼专修”坑人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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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票被炒至25万一张?演唱会是谁的狂欢会#
    大麦通报“肖战演唱会第一排门票25万元”:系涉事人员王某某为吸引关注故意编造,相关职能部门正在依法处理。 网传截图显示,内场前三排售价分别高达23万、20万和19万,其中,被炒至25万最高价的第一排门票显示已售空。这无疑刷新了公众对明星演唱会门票价格、黄牛炒作水平的认知。但多位“黄牛”认为这是炒作,实际行情应在5万元上下。大麦通报证实了这是不实信息,但该信息客观上在推高“黄牛”手里的票价。 一般情况下,明星演唱会门票价格由明星人气和门票供需两个因素来决定。然而,因“黄牛”“兴风作浪”,热门演唱会门票价格普遍被炒高。一张演唱会门票价格相当于普通工薪族一年的收入。这不仅将普通工薪族排除在外,增加了歌迷文化消费成本,也严重扰乱演出市场秩序,不利于演唱会经济持续发展,需引起重视。 拿上述明星演唱会来说,已经变成了“黄牛”狂欢会。即便平台在购票提醒中强调“防骗警示”“强实名”入场、“技术拦截”“抵制黑产”等,但各种“黄牛”异常活跃,有的发布“代拍”“抢拍”服务信息,加价1800元至上万元不等;有二手票务平台恢复上架“商家代抢”;还有商家向粉丝推荐不公开的数万元的“录入票”。 不难看出,“黄牛”多种多样,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演唱会门票炒作。表面看,“黄牛”为歌迷提供抢票服务,满足歌迷需求,实际利用各种技术或规则漏洞,牟取高额利润。以“录入票”为例,这本是演出方给赞助商、媒体的合作票,是不允许加价销售的,但“黄牛”利用“录入票”获取更多利润,高价门票大多数是“录入票”。 仅仅是“黄牛”炒作演唱会门票价格吗?实际上,演唱会主办方、赞助商等也在暗地里参与门票炒作,目的是提升演唱会的热度,并从中获取更多利润。而售票平台所谓的“技术拦截”“抵制黑产”等举措,阻止“黄牛”抢票的作用很有限,例如“录入票”没有进入售票系统,售票平台自然无法去阻止“黄牛”炒作这种门票。 “黄牛票”为何如此天价?一位“黄牛”坦言,这些溢价流入了多层“黄牛”代理所形成的倒卖网络。就是说,一场明星演唱会寄生了大量的、多层次的“黄牛”,形成一种专门收割普通歌迷的灰色网络。这固然与歌迷对现场欣赏演唱会过于狂热、形成巨大需求有关,但“黄牛”利用各种机会和手段疯狂收割歌迷才是主要原因。 显而易见,演唱会不能变成“黄牛”狂欢会。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打击“黄牛”倒卖门票。此前某些演唱会“黄牛”团伙被抓获,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但在门票暴利驱使下,仍有大量“黄牛”疯狂作案。这既需要公安机关精准打击,也需要文旅等部门堵上规则漏洞,对“录入票”加强精准监管,严防炒高门票。 从歌迷角度来说,如今欣赏偶像演唱的机会、渠道很多,没必要争着抢着看某场演唱会,更不该从“黄牛”手中购票,否则既鼓励支持“黄牛”炒票,还面临被诈骗风险。简言之,演唱会本该是演出明星与现场歌迷的狂欢,实际上“黄牛”更欢乐。
    社会话题讨论圈
  • 明星演唱会岂能沦为“黄牛狂欢会”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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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鹅鹅鹅,一地垃圾#
    近日,浙江网友徐先生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在宁波北仑区福泉山骑行,发现多份印有品牌“加拿大鹅CANADA GOOSE”的2027年广告拍摄计划单,上面详细标明了拍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以及开工、转场、收工时间。徐先生在视频中称“山里面到处都是这个垃圾,地上乱丢” “不知道是不是剧组的盒饭”。 按说,任何拍摄团队在公共场地完成拍摄后,都应及时清理带走自己制造的垃圾,并让拍摄场地恢复原貌。然而,“加拿大鹅”的合作拍摄团队走后留下一地垃圾,除了拍摄计划单页,还有疑似餐盒、矿泉水瓶遗留。这不仅造成视觉污染,还可能对环境造成伤害。多亏上述网友发现问题后公开举报,否则,这些遗留垃圾的危害会更大。 对此,当地有关方面回应称,山上是开放场地,拍摄前报备过。但结束后有部分垃圾没有清理干净。“加拿大鹅”表示,合作摄制团队未能妥善清理、遗留垃圾并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深表歉意。这均表明,摄制团队只顾完成工作任务,而对于遗留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却不上心,这既影响该团队声誉,也影响“加拿大鹅”声誉。 直观地看,遗留垃圾是合作摄制团队造成的。但“加拿大鹅”难以置身事外。一方面,拍摄现场有没有品牌方的代表,值得关注。如果品牌方全程参与指导,恐怕现场就有品牌方代表,那么,遗留垃圾也有品牌方的份。另一方面,品牌方对合作拍摄团队有约束之责。如果品牌方通过现场监督或合同进行约束,恐怕合作拍摄团队不敢失责。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加拿大鹅”负有很大责任。坦率说,事情是因为拍摄广告而起,但遗留垃圾却变成了一则破坏自然环境的反面“广告”,这对该品牌形象的影响不可低估。该品牌方声称“加拿大鹅重视自然环境保护”,但现实情况却是啪啪打脸。如果其言行一致,不会纵容合作拍摄团队遗留垃圾。因此该品牌要为此付出代价。 比如,品牌的美誉度、信誉度等均会受到连累。即便“加拿大鹅”公开道歉,让合作拍摄团队返回现场清理垃圾,还要求合作摄制团队承诺于2026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30日期间,每周六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宁波北仑福泉山对相关区域进行垃圾巡查与清理,并持续记录清理工作情况,对品牌损失起到修复作用,但教训需要汲取。 实际上,拍摄团队破坏自然环境受罚早有先例。比如2006年,影片《无极》剧组因拍摄过程中对香格里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被处以9万元罚款,曾经轰动一时。再比如,“新《水浒》剧组破坏黄河湿地”,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拍,剧组也招致舆论声讨。这些案例说明任何拍摄团队都不能无视环境保护,否则要付出被处罚被批评多重代价。 除了公众要对这类问题加强监督外,拍摄地有关方面也要尽到提醒、监督等责任,避免遗留垃圾后再清理。像上述广告拍摄时间在10月9日,而网友举报在3天后,部分垃圾就有可能随风吹到更远的地方,对环境危害会更大。因此,必须从塬头上防范各种拍摄活动遗留垃圾、破坏环境,这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尽责,当好环境“卫士”。
    社会话题讨论圈
  • 拍广告留一地垃圾,绝不是好“广告”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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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看待“溯源游”变成“坑老游”?#
    大家好!你是否注意到, 一种新的坑老方式已悄然出现, 就是以“产品溯源”为幌子,以“低价游”为诱饵, 组织老年人参加旅行团, 参观药厂总部、车间, 最后向老年人推销高价“神药”, 而这种所谓“神药”,实为普通饮料。 更令人吃惊的是,利润高达14倍。 据央视报道,这种“溯源游”报价仅仅80元, 却宣称游览景点,参观企业,包吃包玩,赠送礼品, 这难免让退休无事的老年人心动。 如果老年人相信这种“鬼话”,上了“贼船”, 则就成为“砧板上的鱼和肉”,任人宰割, 要为这种“低价游”付出巨大代价, 比如进货价50元的保健品,商家会700元销售。 实际上,“溯源游”就是新的会销形式,会销骗局。 众所周知,敬老爱老为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几千年来,中国人都在传承着这种品德。 然而,到了今天,不少企业不但没有继承敬老美德, 反而在利益驱使下专门坑害老年人群。 过去送鸡蛋等小恩小惠, 让老年人参加会议、讲座,推销保健品。 如今又换了新的坑老套路, 以“低价游”和“产品溯源”名义,专坑老人。 我想问问,幕后操作“溯源游”的这些旅行社、药厂、营销机构的负责人, 难道你们没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吗? 如果你们家的老人被骗去购买高价普通食品,你作何感想? 这些人应该反思,自己是不是太黑心,太不人道? 我不指望每家企业都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但我希望企业都有基本良知, 比如说不欺幼、不坑老、不违法, 试问,这些最基本的做人原则、企业原则,你们有吗?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溯源游”变成“坑老游”? 你还遇到哪些坑老行为、坑老现象,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和看法。 我要强调的是,从事坑蒙拐骗的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对“溯源游”乱象重拳打击, 决不能让老年人群沦为“俎上鱼肉”。 如果药厂、旅行社实在不懂如何合规营销、合法赚钱,可私信我聊聊。
    社会话题讨论圈
  • “溯源游”实为会销骗局,老年人不是“俎上鱼肉”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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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摊主跳河轻生,遭差评还是遭网暴?#
    近日,四川宜宾高县一位33岁女摊主被顾客在网上差评后跳河轻生,引发关注。 死者胡女士的家属称,胡女士原本在当地摆摊卖炸串炸洋芋,10月6日,她接待了一位女顾客,对方因对菜量不满,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差评。这位顾客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避雷某某铜锅洋芋,老板娘玩不起……”她称,老板娘堆得多了就不让夹菜了,后面就不给土豆了,两份都没有加土豆。 看似“正常”的差评,竟然引发了一起命案。据悉,此事警方正在调查,当地镇政府配合相关工作。我们且看调查结果如何认定、如何处置。首先要明确的是,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但还是发生了,给死者家庭带来重大创伤,也让差评话题再次引起争议,我们应该对此次差评引发的极端事件有所反思。 以往差评主要出现在网络交易行为发生后,是买家基于商品或服务体验给出的负面评价,直接影响被评方信誉评分。“差评权”受相关法律保护。但在上述事件中,女摊主与顾客交易行为不是发生在线上而是发生在线下,但差评发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就是说,这种差评与以往不同,差评致死的后果也更严重。 从报道可知,差评源于有没有加土豆,这本是小事一桩,但涉事顾客却因对菜量不满,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差评。这种差评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有没有必要围绕土豆小问题发差评?二是,将这种差评发在多个平台上是否合适?事件中的顾客应当进行反思,其他顾客也要思考如何正确行使“差评权”。 该顾客曾就此事发文回应,“我发布的仅仅是本人真实的消费体验评价,无任何恶意、无任何煽动、无任何捏造事实。”这种解释能否为其免责,有待观察。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在多平台发布“避雷”帖,究竟是对摊主进行报复,还是在提醒其他人注意?按说,不应该针对某些小事“上纲上线”“四处散播”。 其他网友跟帖差评是否妥当,也值得反思。虽然说旁观者也有评价权,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而不应该根据发帖网友的差评随意评价,如果发帖网友是恶意差评,其他网友岂不被带进“沟里”?再者,其他网友跟帖差评中如果存在网暴——如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也超越了正常差评边界,不可接受。 胡女士留下遗言称“这两天我经历了网暴”。相关平台针对“网暴”是否尽到责任,也值得反思。如果这种“网暴”情况属实,根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民法典》相关规定,平台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假如相关平台没有落实法定责任放任网暴,恐怕是难辞其咎。 从商家角度而言,是生命重要还是生意重要?除了轻生,还有没有正当维权方式,这些问题有待思考。对上述女摊主而言,摆摊谋生可能关乎全家生计,而大量差评夹杂网暴对生计带来严重威胁,才选择了轻生。但客观而言,除了摆摊卖炸串谋生外,还有很多谋生手段,而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不该选择轻生。 这也提醒艰辛谋生的每个人,都能重新认识生命的价值,看淡生命之外的东西。同时,有关方面也要对公民加强生命教育,尽量使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可将轻生作为处理问题的选择。如今是法治社会,无论面对差评还是面对网暴,如果问心无愧,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才是缓解压力解决问题的办法。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应当从“差评要命”中反思什么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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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和男友开免提打1小时电话,我可不想听你们的“情话”#
    近日,#女子高铁上和男友开免提打1小时电话# 登上热搜引发热议。上铁南京客运段官微发布情况说明指出,列车工作人员例行巡视时,发现10号车厢的两名女性旅客发生争吵,了解原因后进行了处置调解,平息了争吵;经提醒劝阻,开手机免提打电话的女性旅客挂掉了电话,后续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在车厢内开免提和男友通话长达一小时,干扰到周围乘客。前排女乘客上前制止,打电话女子却反问:“我打电话和你有什么关系?”劝阻乘客表示:“这里是公共空间,不是你家客厅。”无疑,打电话女子把“公域”当“私域”缺乏边界,明显干扰周围乘客休息却以反问试图撇清关系,缺少常识。 类似现象不少。比如有乘客早上八点半登上高铁后,不间断打电话谈论工作持续到中午12点,把公共空间当成个人办公室。虽说现在通讯工具发达,乘客也有通讯自由,但当个人通讯自由与他人休息权、与公共空间文明发生冲突,个人通讯自由就应该受到节制或调整通讯方式,而不是将个人任性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 实际上,某些人打电话本可以不开免提,不影响他人休息。但仍要开免提长时间打电话,只能说明自私自利,毫无公德意识。对这种行为进行劝阻教育是第一步,如果顽固不化还应该有处罚措施。然而,从铁路部门回应来看,只能进行调解、劝阻、提示,并没有强制性治理措施,其结果必然是,开免提打电话屡劝不止。 早在2020年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禁止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但未设定全国统一罚则,由各地细化执行。随后,《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上个月公布的《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则加大了处罚力度。 显然,当劝阻、提醒作用微乎其微,进行相应处罚才是遏制开免提打电话等外放声音的有效措施。无论是地铁还是高铁,都应该对外放声音扰民明确禁止,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因为处罚才能让外放声音制造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要为违规行为付出代价。如此,违规者才能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汲取教训。 因此,铁路部门应该借鉴南京、广州等地相关立法经验,围绕铁路车厢噪音治理进行立法,既要明确禁止电子设备外放声音,也要对违规行为明确处罚标准。这么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打造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提醒、警示乘客不要影响他人休息和乘车文明。如果有的乘客明知故犯、拒不改正,该处罚的处罚。 可能有人会认为,可以用静音车厢防范电子产品外放声音扰民。这话看似有理,想安静休息的乘客可选择静音车厢,就能躲避被外放声音打扰。同时,想打电话的乘客可选择非静音车厢。其实,即便非静音车厢的乘客也不愿意听到外放声音,因为对噪音包容是有度的,谁也不能容忍无限度噪音。所以立法处罚才是正道。 简言之,对车厢外放声音扰民进行禁止并处罚,同时增加静音车厢,才能疏堵并举减少纠纷、营造文明出行环境。现实情况是,铁路部门治理存在“无力感”,只能要求打电话的乘客降低音量,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通过立法禁止和处罚,能让“无力”变“有力”。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开免提打1小时电话,治理能否从“无力”变“有力”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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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金属挂件装救命药,太危险#
    速效救心丸是很多老年人的常备药,经典的陶瓷葫芦包装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近期,有网友发现商家推出了类似的葫芦造型药瓶挂件,但材质是不锈钢、钛、银、铜等金属,以防水、重量轻作为卖点。但此类药瓶也引起了网络争议,不少人担心,急病发作打不开咋办? 如今不少患者(如冠心病患者、哮喘病患者等)出门需要携带急救药品以备不时之需,这让部分商家看到了“商机”,推出“金属版”葫芦造型药瓶挂件。因其以重量轻、密封性强等作为卖点,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其中引发争议的商品显示已售罄。然而,用金属挂件装救命药存在安全隐患。 一方面,患者在危急重症发作时,急需要打开救命药来救命。比如速效救心丸的原包装是陶瓷材质,就容易摔碎用于救命,但如果将速效救心丸装入金属挂件中,显然不易打开。因为疾病发作时患者状态与正常状态明显不同,不能指望有条不紊地打开金属挂件来取药。即金属挂件是救命障碍。 另一方面,不锈钢、钛、银、铜等金属材质不宜和药品“亲密接触”。有药师以速效救心丸举例,指出该药品里含有冰片这种挥发性强、对光敏感的成分,要求包装不透光、气密性好,并且化学性质稳定,不宜和金属直接接触。即用金属挂件装药品很可能破坏药品质量影响药效进而影响救命。 此外,这种金属挂件很可能没有经过严格消毒处理,药品装入后有可能被污染,也给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还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商家还在药瓶上标注“救心丸”等字样,等于是在明确引导患者将速效救心丸装入这种金属容器中。至于金属是否影响药效,患者发病时是否方便取药,商家则不管不顾,只考虑赚钱。显然这是一种置患者生命安全于不顾的危险生意,商家赚挂件钱的同时威胁他人生命。 再从法律角度看,我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这虽然是原则性规定,未就包装材质提出具体要求,但明确将“健康、安全”作为基本标准。反观金属挂件装药,明显不符合这一原则性规定。 记者搜索发现,类似的金属制药瓶在网络流行,为空瓶子,用来存放日常用的药物。这是一种危险的“存药”现象。在某网购平台搜索相关关键词,可以看到不锈钢、钛、银、铜等不同金属质地的随身药瓶挂件,可见不少商家盯上“药瓶”,进而“发明”出金属材质的药瓶挂件,来牟取利益。 对此,网购平台应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电子商务法》要求的“金属版”药瓶挂件全部进行下架处理,对违规商家依规处理。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约谈网购平台,督促其履职尽责。是否有必要责令相关商家召回已售出的金属药瓶挂件,也值得考虑。 同时,还要对公众进行针对性科普教育,引导大家正确携带药品、保存药品,比如明确告知公众,无论是救命药还是非救命药,都应当使用原药品包装,不得随意改变药品包装,特别要明确乱装药品的后果。还有,药品生产厂家也要通过药品包装、说明书,明确提醒患者不得随意改变药品包装。 有商家称这种金属药瓶为“创意摆件”,坦率说“创”错了方向、“摆”错了地方。一旦带来不良后果,商家将难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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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金属挂件改变救命药包装,这是“危险生意”

    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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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防助贷机构退到暗处“抢饭吃”#
    解散客户群、改微信名、删除朋友圈……近段时间,一贯“人声鼎沸”的助贷行业正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变得异常安静。过去在朋友圈里喊着“秒批”口号的贷款中介们,也变成了“仅展示最近三天的朋友圈”。 这一变化缘于9月30日起将正式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这意味着贷款中介们从此不能再吃“网络营销饭”了。 过去多年,助贷行业依附于各个金融机构,利用其在营销获客、风险初筛、贷后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获取中间费。从积极角度看,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获客和风控成本,也帮助某些机构或个人获得贷款。但助贷乱象频现,促使监管环节收紧。 譬如,有的助贷机构通过“黑户可贷”“秒批秒放”“无任何费用”等话术吸引客户,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有的收取高额服务费增加借款人负担;有的冒充金融机构营销引流、伪造材料、非法放贷;更有一些机构以助贷为诱饵实施诈骗。 针对助贷乱象,监管打出了“组合拳”,除上述办法外,去年实施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和今年8月实施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递进式监管将助贷乱象关进了“笼子”。 在此背景下,助贷行业呈现退潮态势。贷款中介不是清除不合新规的信息,就是被约谈选择停业休整。即便是头部助贷平台的业绩也全部下滑。这意味着助贷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未来调整方向值得关注。但要警惕助贷行业退潮退到暗处。 过去助贷行业不少乱象被借款人或者媒体揭露,摆在了明处,无论是监管者还是消费者都能看得见。在监管高压下,如果助贷机构规范运行,值得期待,但如果某些机构将违法侵权行为转移到暗处,以更狡猾的手段规避监管,隐患或许更多。 举例来说,之前助贷机构将朋友圈当成推广引流渠道之一,即便使用各式“黑话”也处于半公开状态。加强监管之后,从以往很多领域来看,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助贷机构的网络营销可能转向隐蔽渠道,增加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 这并不是对上述助贷新规泼冷水,而是希望有关方面对助贷行业的新动向、新渠道、新问题保持关注和警惕,别“按下葫芦浮起瓢”。因为只要市场对信贷有需求,只要金融机构难以做到业务全覆盖,部分助贷机构还可能在灰色地带游走。 要想减少或者避免助贷行业退到暗处,在加强规范化监管的同时,还应该引导助贷机构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模式。也就是说,在明处给助贷机构“一口饭吃”,可避免这类机构退到暗处“抢饭吃”。实际上,随着很多行业细化,都少不了中介。 不管怎么说,强化监管、规范助贷行业很有必要。这对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很重要。但对助贷行业而言,既要堵住其不规范操作的漏洞,也要为其生存发展提供合规出口。如此,助贷行业才能在阳光下成长而不会藏身暗处。 另外,在新规约束助贷机构网络营销行为的同时,也要督促金融机构健全自身服务能力。因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健全,给了助贷滋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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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助贷行业退潮,警惕退到暗处

    2026-10-18
    1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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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飞的汽车”,在中国能否“飞”

    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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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6
  • #盖几个破大棚,就投资1.2亿?#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智慧高效农业产业园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总投资1.2亿元,可带动周边300名村民就近就业。然而,9月底记者探访时,园区一片荒凉,仅建成3个钢架大棚与2个暖棚,暖棚薄膜破烂不堪,现场没有施工人员。据悉,村里和当地政府也找不到这家公司。 近四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提出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部也印发了《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相关指导意见。这本是农业、农民、农村的一大利好。然而,部分空壳公司却盯上这类农业项目,通过虚构投资、指定供货商、最后跑路等方式,骗取有关方面的钱款,把烂摊子扔给了当地。 以上述农业产业园项目承建商内蒙古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例,注册资金仅550万元(既然是空壳公司大概没有实缴资金),但其却宣称要投资1.2亿元。这种“小马拉大车”显然很难落实。而且,公司是针对该项目临时成立的。但该公司却通过网上发帖招募施工队、指定供货商,结果是项目停摆、负责人失联。 从报道来看,这家空壳公司主要“掏空”了多支施工队垫付的工程款。但实际情况可能更为严重。首先,骗局严重损害了现代设施农业的形象。现代设施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央到各地均为此付出不少心血,指望这类项目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附加值,但空壳公司却在毁这类项目形象。 其次,是否骗取补贴资金、贷款等值得关注。从相关文件部署来看,对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国家有一揽子支持政策,包括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强化金融创新支持等。那么,在上述项目中,涉事空壳公司有没有给国家资金、银行资金造成损失,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期待当地有关方面深入调查,尽快给出详细答案。 再者,空壳公司留下烂摊子浪费土地资源。虽然新闻中没有披露该项目具体占地多少,但已建成的5个棚占地不少,这些棚破烂不堪已沦为“烂尾项目”,存在一天就在占用浪费农村土地资源。此外,当初承诺带动周边300名村民就近就业也成为泡影,打乱了当地农民就业计划,导致农民、基层很难相信这类项目。 这种空壳公司玩弄的骗局,给基层政府上了一课——即对投资、承建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的企业加强审核。既要看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是多少,也要看企业实际运营团队、运营能力,才能防止空壳公司利用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实施诈骗。如果事前科尔沁区和钱家店镇对元丰公司进行背调,或不至于项目烂尾、企业跑路。 同时,这类项目建设方或业主方在选择承建商时,也应该睁大眼睛进行严格审查,不给空壳公司可乘之机。此外,相关施工队也要从中汲取教训,因为某些企业打着国家支持农业项目的旗号招募施工单位,未必就会规范运营。施工队也有必要对承建方进行背调,而且应该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才可能降低合作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指定供货商、最后跑路”的项目公司并不少见。如:山东枣庄周营镇一处蔬菜大棚项目已停滞三四年;江苏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一家农业发展公司虚构投资1.6亿元的政府重点扶持项目,骗取9家建设工程企业800万元垫付工程款。可见有关各方亟需对这类空壳公司设防,避免被“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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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家空壳公司到底“掏空”什么

    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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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企国企“打假”后,还有多少“李鬼”坑蒙拐骗#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汇金”)近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谨防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声明》,公布21家仿冒公司名单,并强调公司不开展代客投资理财活动。 声明显示,近来有不法分子冒用“中投公司”“中投国际”“中央汇金”“汇金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名义进行诈骗。对仿冒公司,除公开点名外,还表示将对诈骗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击法律责任。此举很必要。 中央汇金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是金融界、投资界享有盛誉的央企。不乏分子的仿冒行为,既损害中央汇金信誉,还会误导投资者、企业乃至地方政府。此次“打假”撕下了仿冒公司面具。 被仿冒的央企,理应成为“打假”的急先锋和示范者,但打假不应该是“独角戏”,其他有关各方也应积极参与进来,形成“拳头效应”。比如被仿冒公司诈骗的受害者,看到名单后不仅要觉醒,而且要收集证据,对仿冒公司打响“维权战”。 不乏分子仿冒中央汇金是一种主观故意行为,即利用该央企的特殊背景实施诈骗行为。一些不了解真相的投资者、合作企业等,就容易上当受骗。受害者只有主动维权才能减少自身损失,并为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这种假冒的诈骗,提供有力证据。 各地公安机关也不要放过这类涉诈线索。尤其是相关仿冒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要以中央汇金披露的信息为线索主动介入调查,看仿冒公司以何种方式实施诈骗,诈骗了多少受害者、非法获利多少钱。既要公开征集线索,也要积极受理举报。 同时,仿冒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对被点名的仿冒公司进行全面依法审查,比如,股东资料是否伪造、股权变更是否合规等。对实施诈骗的仿冒公司该注销的注销,该罚款的罚款。另一方面,要汲取教训完善工商注册审核工作。 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办企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某些不乏分子就利用这种规则注册冒名公司或冒名股东,而受害者往往很难核实。因此,涉及央企的工商注册能否加强实质审查值得思考。 另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央行征信系统以及市场化征信机构,都应该将冒名公司及其负责人纳入,使这种失信者“寸步难行”,无法继续实施诈骗。一旦查实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司法机关也要依法严肃追究诈骗人员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中央汇金点名“打假”是第一步,有关各方只有及时跟进,从不同维度依法处置,才能对不法分子起到应有惩戒作用,同时也能对潜在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此外,其他央国企“打假”后,同样需要有关各方闻讯介入、配合打假。 今年7月份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家央企、国企等相关机构已公告的假冒国企信息达到1534家,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这些央国企主动“打假”肃清市场之害值得肯定,但从企业登记状态来看,还有1193家假冒国企处于运营中。 由此可见,央国企“打假”,还需要“加把劲”。除了直接“打假”外,更要从塬头根治仿冒央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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