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冯海宁

关注
3103粉丝
0关注
4345被推荐

网易号优质内容创作者

12枚勋章

评论员,专栏作家
IP属地:甘肃
更多信息

  • #两小时演唱会休息40分钟,体验感太差?#
    近日,“两小时的演唱会休息80分钟”登上热搜。 爆料者随后修正了说法,声称“夸张了点,40分钟”。 主办方回应称,总共加起来30分钟左右。 这种两小时演唱会,换场时间合计三四十分钟是否合理? 今天,我来解读这个话题。 这个演唱会近日在苏州举办,黄龄、胡夏、苏有朋、张信哲这4位歌手参加。 所谓换场,就是更换场地或场景。比如这个明星演出完了,中间需要换场,下个明星才能登台。换场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换场时间过长,就损害了观众利益。 因为观众花费888元买票是来看演出的,不是来看空气的。 两小时的演唱会,换场时间占了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太长了。 对此,有歌迷评论称,“歌手换场三次,时间起码加起来40多分钟。” 有粉丝表示,“歌手换场有20分钟冷场,体验感太差”。 你看看,演出换场时间过长,给公众留下了很坏的印象。 这对演出主办单位、演出明星、演艺行业而言, 都是一种负面影响。 这里面有三个问题值得探讨: 其一,能否缩短每次换场时间,让公众多一些时间看明星演出? 其二,能否在售票环节公示换场总时长,以保障观众知情权、选择权? 如果观众事先知道换场时间多达三四十分钟,就会权衡,这个票价值不值。 其三,能否在换场期间增加其他节目?如明星与观众互动,也能减少公众不满。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两小时的演唱会,换场时间占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在换场期间,你最希望看到哪些娱乐节目?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对这两个问题的想法。 我先表明态度,文旅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不妨给换场时间划出大概范围, 并引导演出主办单位售票时公示换场时间,在换场期间增加娱乐节目。 如果演出主办方不知道如何消除观众不满,我可以为换场提供策划。
    社会话题讨论圈
  • 两小时演唱会休息40分钟,观众看演出还是看空气?

    2小时前
    图片
  • 销毁烟花殃及邻市民房,多少疑问待解

    2小时前
    图片
  • #销毁烟花“殃及池鱼”,安全意识在哪?#
    近日,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集中销毁一批依法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过程中产生的气浪造成周边部分村庄民房受损,相近的徐州市新沂市阿湖镇民宅也受到影响。当地村民反映,事发20余天,他们仍未能看到墙体开裂房屋的鉴定报告,赔偿工作也仍未结束。 这是典型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即连云港市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却造成邻市居民家中遭灾。据悉,受影响的村民多达570多户,主要是房屋玻璃、墙体受损,所幸没有出现危房。事发后,受损房屋被登记,工作人员上门拍照勘查,当地口头给出赔付标准。此事后续如何处置,我们拭目以待。 这些年来,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是常见新闻,但“殃及池鱼”却在公开报道中似乎未曾见过。也就是说,本来是消除安全隐患,却引发新的安全事故,这是此事最诡异、最讽刺的地方。对受影响村民来说,既虚惊一场,也面临修房麻烦。对连云港有关方面来说无疑是安全事故,既要买单也要问责。 此次事件有多个疑问待解:其一,究竟是谁具体实施销毁任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应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如果由公安部门实施销毁,按说不应该发生意外,但如果操作不规范,就会发生意外。若非公安部门实施销毁,又是谁具体实施? 其二,销毁的方法和场地选择等是否符合规范?根据《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规定,销毁前要做好相关准备,销毁有具体方法及安全要求,销毁场地及环境也有明确要求,另外对作业人员也有要求。如果连云港市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操作,从理论上讲,不应该发生“殃及池鱼”的安全事故。 如: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宜设在有天然屏障的山沟、盆地、河滩、丘陵地带;户外焚烧法销毁场地边缘与周边建筑物、人员、重要场所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根据销毁物品的类别和药量,按《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4.2.2条规定距离的2倍确定。从“殃及池鱼”推测操作不规范。 其三,事前是否对销毁工作的外溢安全隐患做好充分研判和应对?众所周知,非法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集中销毁工作的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如果事前对可能引发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殃及池鱼”的事故不大可能发生。换言之,应该是侥幸心理、不规范操作惹的祸。 另外,此次销毁非法烟花爆竹都对邻市居民房屋造成了大面积破坏,那么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是否安好,有无实际损失,也值得追问,有关方面应公开释疑。 据悉,记者检索当地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平台,均未查询到此次集中销毁烟花爆竹对应的事前公告、通告以及预警通知。这也有些违背常识,令人费解。按说,应该做好事先预警、预告工作,让附近居民有心理准备,但却没有做到。这也是工作失误的一个方面。 总之,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缺少安全意识、规范意识,应当为受损的房屋承担赔偿责任;作为一起安全事故,追责也免不了。其他地方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也要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否则,受损的可能不只是房屋,还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公然羞辱低分老师,根在“唯分数论”

    4小时前
    图片
  • #“刘翔之问”,如何回答#
    近日,奥运冠军刘翔发在网上的两条信息引发关注。8月26日,刘翔在社交平台向网友发出“求助信”:“在线等,碰到个难题:希望广大网友给我点意见。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面对上海市体育局的回应,刘翔在26日深夜又发问:“还依规?这是依的哪一条规?十年了想起来安置我,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安置我。” 作为曾经的明星运动员,即便刘翔已退役11年,但其一言一行仍有明星效应,此次相关言论引发广泛关注。表面上看,此次事件仅涉及刘翔个人安置——买断或当教练上班,但实际上,与刘翔情形相似的其他功勋运动员如何安置,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所以,不只是上海市体育局要以正确方式解决刘翔安置问题,其他省份体育主管部门也要从中汲取教训,尽量避免“刘翔之问”。 对于刘翔在网上发布的“求助信”,上海市体育局的回应,一方面肯定了刘翔做出的突出贡献,另一方面承诺妥善落实各项保障安置工作。但从刘翔反应来看,显然不太满意前者的态度。主要原因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安置规则,只是让刘翔“二选一”。作为刘翔来说,如果选择当教练,他认为缺少经验毁人前途。至于买断,买断费用或许与刘翔期待相差悬殊,所以陷入选择之难。 对比其他一些功勋运动员安置——要么在高校任职,要么在体育部门任职,要么脱离体制自主发展,刘翔的安置问题更像是“历史遗留问题”,即早该被妥善安置,但却拖了11年。据说是因为巡视整改在编不在岗人员,才引发刘翔安置问题,否则还可能继续拖下去。这也提醒其他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功勋运动员,解决功勋运动员安置问题应当趁早,别拖到各方被动的局面。 但不管是早安置还是晚安置功勋运动员,必须要有公平合理、各方都能接受的规则。从刘翔质疑“还依规?这是依的哪一条规?”来看,显然存在规则缺失或规则不合理的问题。实际上,我国是有相关规则的,早在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部分省市也通过地方法规政策,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了“兜底”保障。 但二十几年前的相关文件,是否适合今天的退役运动员安置,还值得审视。因此,应该以刘翔安置事件为契机,与时俱进完善退役运动员安置规则很有必要,其中,新规则中应该有更多安置选项,让功勋运动员来选择,而不是简单的“二选一”。因为功勋运动员不仅是为国争光,为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且也是激励公众热爱体育积极锻炼的范本。安置政策适当倾斜完全能理解。 在完善安置规则的基础上,还应该通过与功勋运动员平等对话协商安置问题。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功勋运动员合理诉求的情况下,相信“刘翔之问”完全可以避免。当然,安置规则不仅要解决功勋运动员的出路问题,也要解决广告代言及收入归属等问题。如果上海体育部门当初以规则与对话解决刘翔安置问题,恐怕刘翔既不会求助网友,也不会发出一连串质疑。这需要相关部门反思。 无论是完善安置规则还是具体安置,都应该充分征求运动员意见。同时,退役功勋运动员也要理性面对自己安置问题,不能在经济或职位等方面“漫天要价”。总之,要以完善的安置规则与平等对话回答“刘翔之问”。
    社会话题讨论圈
  • 规则与对话,才是“安置刘翔”正确之道

    1天前
    3跟贴
    图片
  • #办事大厅,怕群众监督?做贼心虚?#
    近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事大厅引发关注。先是8月25日上午,有网友发视频称,都9点了,灌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事大厅的窗口还没有工作人员到岗上班,大家都着急等着呢。然后是26日上午,又有网友爆料,该办事大厅不让人带着手机进去办理业务,“昨天我和朋友去的,手机让放到旁边柜子里”。 对于第一个问题,灌云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有关该办事大厅窗口9点无人在岗的报道不准确,相关视频显示,上午8点26分人员已经在岗上班,8点59分,B岗人员来接替去开会的A岗人员,“拍视频者在8点52分拍视频时,B岗人员正在给其他人发表格”。就第二个问题,其表示要进行核实。但从记者核实来看,该办事大厅禁带手机,或有其事。 有记者以市民身份联系灌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其工作人员称“以现场安检人员的要求来做就可以”,并提及“带手机进去都是断章取义的瞎拍嘛”。由此推测,网友反映的问题或许属实,即在安检环节阻止手机被带入办事大厅,原因是因为“断章取义瞎拍”。这让人很费解,作为为民服务的公共场所禁止办事群众带手机入内,这究竟是哪门子的规矩? 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主要承担着矛盾纠纷化解与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职能。而其办事大厅显然是服务群众的窗口。从中心职能和窗口功能来看,并不是涉密场所,其禁带手机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和授权,完全是出于“防瞎拍”的目的而自定的“家规”,但这种规矩既不方便群众也损害其服务形象。 众所周知,如今的智能手机早就超越了一般的通讯工具功能,而是变成了集多种功能于一身的综合体,即群众办理很多事项都离不开手机。以综治中心办事大厅调解矛盾纠纷为例,当事人的不少证据如截图、视频、照片,都要通过手机来提交,如果禁带手机,办事群众如何提交证据?办事大厅又如何化解纠纷?也就是说,禁带手机限制了群众办事的便利性。 从该办事大厅角度来说,如果工作人员按时上班,上班其间“不摸鱼”,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操作“一碗水端平”,对办事群众用手机“瞎拍”有什么好担心的?而禁止群众将手机带入,则恰恰暴露了其“胆怯”——既担心被群众拍到某些上班乱象,也担心被拍到化解纠纷时“偏心”,这反而会影响该综治中心及其办事大厅服务形象,是很不明智的一种做法。 在人人有智能手机的今天,如果公共服务场所不涉密,群众“随手拍”就是正常现象,有关方面不必患上“镜头恐惧症”。只有内心不坦荡才会刻意遮蔽群众的镜头。再说,像办事大厅这样的公共服务场所,群众也有权进行监督。而有关方面则无权干涉群众正常监督权,更无权减损群众权益。因此,该办事大厅应当取消手机禁令,以坦荡胸怀面对群众镜头。 综治中心办事大厅基于安全考虑,对进入群众进行安检是必要的,但安检环节不能阻拦手机进入。因为手机既关乎纠纷证据,也关乎群众监督权。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办事大厅禁带手机,这是哪门子规矩?

    1天前
    图片
  • #“熊孩子”破坏博物馆立馆之本,“反熊教育”亟待系统补课#
    近日,两个孩子在国家动物博物馆手抓脚踢馆内的珍贵标本,其间随行的父亲非但没有制止,反而一起玩闹,最终导致其中的莽山原矛头蝮标本受损。8月30日上午,国家动物博物馆工作人员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相关事件正在处理中。 监控截图显示,一层濒危动物展厅里,两个孩子在舟山眼镜蛇标本和莽山原矛头蝮标本前玩闹,不断用手抓、用脚踢标本。随行的父亲非但没有制止,反而把两件标本拿起来递给孩子,跟着一起玩闹。其间,莽山原矛头蝮标本受损。对动物博物馆而言,动物标本就是立馆之本,前述标本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上述两个孩子破坏博物馆立馆之本,再次印证一个事实:“熊孩子”背后站着“熊家长”。此前,就发生过“‘熊孩子’损毁展馆艺术品”“‘熊孩子’翻围栏晃标本”“‘熊孩子’破坏价值45万玻璃城堡”等事件。这些事件中,虽然直接破坏者是“熊孩子”,但家长在家庭教育、现场约束等方面失责。家长将动物标本递给孩子更离谱。 家庭教育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促进家长更好履行责任,我国专门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但孩子在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的表现,是家庭教育成败“检测器”,这需反思普法、学法、用法等方面的不足。 除了“养不教,父之过”外,从幼儿园到小学对“熊孩子”的教育也是不足的。虽然现代教育体系中,不乏对孩子文明习惯的培养,但更多的是口号教育、模糊教育,对“熊孩子”在公共场合的具体行为缺少具象化教育。其结果是,表面看学校在教,孩子在学,但实际上学校相关教育并未触及“熊孩子”灵魂,孩子在校外的行为依然任性。 另外,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对入馆孩子更重视爱国、科普等教育,对不文明行为的教育是欠缺的。当然,社区等场所教育也不足。也就是说,在“熊孩子”屡屡破坏博物馆藏品的背后,是“反熊教育”的系统性缺失。虽然在各式教育中,文明行为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针对“熊孩子”的顽劣性、破坏性等特点,缺少精准的、科学的教育。 因此,有关各方应当汲取教训,为“熊孩子”量身打造教育方式方法。比如从家庭教育角度来说,如今已进入“三孩”时代,任何家长都不该用溺爱方式教育孩子,别把顽劣当天性,否则,既纵容孩子养成不良习惯,也要为孩子破坏行为后果买单,因为“熊孩子”大多都无民事行为能力。对于“熊家长”,“家长课堂”也要有针对性安排。 从幼儿园、中小学角度来说,在面向广大学生开展常识性文明行为教育的同时,也有必要针对“熊孩子”的行为开展科学教育,至少让孩子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以及破坏行为将会带来什么后果。其中,多起“熊孩子”的破坏性事件,应成为学校精准实施教育的反面教材。对“熊孩子”来说,文明教育、法治教育更重要。 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首先应该是“文明课堂”。试想一下,如果上述动物博物馆在预约、入馆环节,对所有带孩子的家长和孩子进行文明教育、法治教育,对孩子参观过程监督和提醒并加强标本保护,“熊孩子”破坏立馆之本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正因《博物馆条例》、地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没有触及“熊父子”,才有这起事件。 简言之,频发的“熊孩子”破坏性事件,提醒“反熊教育”亟待系统补课。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又见“熊孩子”搞破坏,“反熊教育”须系统补课

    1天前
    图片
  • #这个“国家队”赚了3900亿,与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手握3.8万亿的“国家队”赚了3900亿,这一消息登上今日热搜榜。 这个“国家队”说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9月1日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25年度报告》显示, 2025年,基金投资收益额为3906.72亿元,投资收益率为13.22%。 这个消息与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 今天,我来解读这个话题。 我认为至少与很多人有两大关联。 一方面,对投资者带来某些启示。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62%,保持稳健增长,而去年投资收益率为13.22%,增幅明显,让人眼前一亮。 究其原因,从股票投资看,坚持从长周期角度开展投资;及时把握资本市场大幅回调的机会,开展动态配置加仓股票等,这对股民投资都是启示。股民也可顺着其长期布局方向筛选投资目标。 其在实业投资、固定投资等方面的投资经验,同样值得学习。 另一方面,或加快推进养老金上涨消息发布。 我国基本养老金已连续21年上涨,但今年养老金上涨消息迟迟没有发布。 虽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但今年上涨幅度至今没有正式发布,很多人望眼欲穿。 而决定养老金上涨幅度的决策依据之一是,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 随着去年社保基金赚了3900亿元,显然上调养老金的决策更有底气, 今年养老金具体上涨多少,或许很快将揭开面纱。 顺便提一下,2025年基本养老金上涨2%,供参考。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社保基金赚了3900亿元? 你对今年养老金上涨幅度有何期待?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对这两个问题的想法。 我先表明态度,在研究确定今年养老金人均涨幅的同时, 要利用调整的机会尽力缩小企业退休职工与公务员养老金差距。 因为养老金待遇不公也导致贫富差距拉大,这个问题不能再拖了。
    社会话题讨论圈
  • 这个“国家队”赚了3900亿,养老金上调消息即将发布?

    2026-09-01
    图片
  • #AI客服“胡说八道”,不用担责吗?#
    “AI客服承诺全额赔”“大模型律师包你打赢官司”……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回答,消费者该信几分?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指出:人工智能服务并非万能,消费者在使用时务必警惕信息误导,尤其在涉及金钱、合同、维权等关键环节,更不能轻信“一键生成”的结论。 在如今AI客服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中消协发布相关提示很有必要。尽管AI生成技术日益成熟,AI客服似乎“有问必答”,但中消协根据舆情监测和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发现,AI生成内容存在不准确、不严谨、承诺与事实脱节等问题。如果消费者轻信AI客服的承诺,可能会做出错误判断,面临经济损失。 从实际体验来看,目前AI生成等客服体系仍然比较“初级”,大多只能回答或解释简单的、程序式的问题,当消费者提问较为复杂的问题,AI不但无法提供准确信息,反而可能给出片面、错误的信息。而某些企业则以“AI回答不代表商家立场”为由拒绝履约,这不免让人困惑:AI客服该不该信,被误导又怎么办? 对此,中消协给出的答案是,别把AI客服“随口一说”当成企业“官方承诺”。这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甄别AI客服的回答、解释和承诺,以避免被误导。问题在于,如果AI客服“胡说八道”,消费者面临的问题谁来解决?因为很多企业都把AI客服当成主要乃至唯一的沟通渠道。而且,部分消费者也难辨信息真伪。 所以,既有必要提醒消费者警惕AI客服误导性回答,也要督促经营者健全客服体系,包括提升AI服务能力以及做好与人工客服之间的有效衔接。虽然AI客服可以连续工作,且不需要工资和社保,但如果AI客服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企业则难逃法律责任。再说,经营者过度依赖AI客服也有损自身形象,疏远客户关系。 特别要强调的是,AI客服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企业意思,作为企业不能把责任推卸给AI客服。换言之,既然企业选择使用AI客服并因此节省了成本,就应该对AI客服带来的一切后果负责。因为在消费者看来,无论人工客服还是AI客服都是售后服务组成部分,其代表的不是个人意见、AI意见,而是经营者意见。 中消协也指出,发生纠纷后,个别商家竟以“AI自动回复”为由推卸责任,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询问必须作出真实、明确答复,不能因“技术介入”就弱化自身法定责任。这种释法提醒消费者被侵权后懂得维权,也提醒经营者别“甩锅”给AI。 令人欣慰的是,将于9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顾客联络服务 人工与智能客户服务协同要求》GB/T 47746-2026,既明确了经营者对智能客服回复内容的责任,规定经营者不能以“AI回答不代表公司立场”、“算法生成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等理由拒绝履行承诺,还强调当用户需要人工介入时,应能顺利找到人工客服。 进而言之,推动经营者客服体系便民化、规范化,不能只靠某项标准,还需要行政、司法、市场等发挥倒逼作用。
    社会话题讨论圈
  • AI客服“随口一说”,经营者也得负责

    2026-09-01
    图片
  • #“别墅”小镇面目全非,是一幅“违建图”#
    有网友留言反映,云南腾冲高黎贡国际健康旅居小镇自建成以来,便不断有加扩建行为。一些业主买下“别墅”后,私自开挖山体、削坡建房,有的甚至将几百平方米的房子扩建成几千平方米。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仍有人在偷偷施工,有的违建甚至作为民宿或酒店对外营业。 记者现场走访该低层住宅小区发现,几乎每个组团内都有与周边格格不入的建筑:有的数栋房屋被打通串连在一起,充分利用每栋之间的空地;有的向上加建或者向下开挖山体,增加多个楼层。不少经过“大拆大建”的房子都已作为民宿或酒店对外营业。就是说,上述网友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住宅区实际沦为“违建区”。 业主违规加盖、扩建等乱象不时出现,尤其在低层住宅区比较多见。相比而言,上述小区业主的加扩建行为似乎更为疯狂——有人将房本上本来只有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扩建为2800多平方米,就是违建“疯长”的一个缩影。这既表明部分业主的自私自利没有止境,也表明该小区物业管理几近失控,形成一股“违建攀比风”。 虽然这几年物业公司共发出违建整改通知书169份,但这更像“数字整改”“纸面整改”,并没有遏制违建滋长。2020年,面对业主反映的违建问题,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表示已责令整改,并强调对于违建行为“绝不姑息迁就”,然而,至今该小区违建行为从未停止。更离谱的是,当地住建部门有工作人员竟然为违建行为支招。 由此可见,部分业主的自私贪婪、物业公司的表面整改以及行政监管的乏力,共同绘就了一幅面目全非的“违建图”,违建比例之高(据说差不多一半房屋都有违建)、有的扩建幅度之大等,都令人震惊。而当地有关部门将违建解释为外来业主的“适用性改造”,更像是为违建和不作为进行辩解,但这种辩解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如此严重的违建问题,不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和品质,损害守法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且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损害法律公信力。此外,还给小区业主、游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埋下隐患,因为私自开挖山体、削坡建房等行为,会造成山体失稳危及建筑物和人员安全,坦率说,是给小区“埋雷”。 无论是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公信力角度,还是从消除安全隐患角度而言,都应该对该小区所有违建进行彻底治理,不管是违规扩建的房子,还是被破坏的山体,都应该限期恢复原貌。即便将原因归咎于“历史遗留问题”,也不能成为违建存在的理由。即便面临违建面广、“法不责众”,但法律不能向不法行为低头。 鉴于当地有关部门之前整治违建不力,如今主要是控制增量,对存量违建欠缺治理决心,上级有关部门乃至国家有关方面不妨介入调查或者挂牌督办。因为该小区违建“存在安全隐患”“有坍塌风险”,为避免发生房毁人亡的重大悲剧,务必要下定决心根除违建及其安全隐患,对涉事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失职,该问责的要问责。 总之,决不能让违建乱象成为威胁业主、游客居住安全的“雷”。
    社会话题讨论圈
  • 住宅区沦为“违建区”,居住安全不容“埋雷”

    2026-09-01
    1跟贴
    图片
  • #“心机商标”被官宣无效,有过渡期吗#
    自今年4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打击“心机商标”,接连公示了一大批带有欺骗性的商标。不过,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一些使用“心机商标”的商品仍在市场销售。 所谓“心机商标”,是指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如“土”猪、“手打”挂面、“0添加”等。因其有意制造消费者认知偏差、误导消费决策,既被舆论点名曝光,又被相关部门宣布无效。按说,自官宣无效之日起,使用“心机商标”的商品应退出市场,但一些“心机商标”商品仍在售。 比如,“高露洁劲白”等4个商标被宣告无效,但在一些线下超市、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上仍正常售卖。再如,“白象多半袋”商标被宣告无效,虽然官方旗舰店看不到了,但一些网上零食店在卖。“芙医研FUYNER”被宣布无效后,也在正常售卖。这让人感到费解:商标无效,还能使用吗? 有法律人士认为,“可以在一定的合理过渡期内把存量的包装使用完毕”。这话看似有些道理,实则没有法律依据,即法律上没有“过渡期”一说,自然也无过渡期时间规定。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从“自始即不存在”这一表述来品味,“心机商标”被官宣无效后不可能有过渡期。即官宣无效的时间,就是该商标及其商品画上句号的时间,相关企业应该采取下架、召回、更换商标和包装等方式,让“心机商标”商品彻底退出市场,以免继续误导消费者。然而,部分商家却无视商标无效令。 另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心机商标”依职权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后,如果商标持有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争议商标仍为“合法”状态。但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官宣无效的“心机商标”正处于诉讼期。因此,官宣无效的商标仍在正常使用,要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 可能在有的人看来,让使用“心机商标”的商品自宣布商标无效之日起立即下架,既造成商品浪费,也给商家造成了损失。但要看到,既然企业过去使用“心机商标”获利了,就应该承受玩“心机”的损失。再说,召回的商品可以在更换合法商标后重返市场销售,未必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和损失。 说到底,相关企业继续销售使用“心机商标”的商品,一方面心存侥幸和幻想,想继续误导那些没有看到商标无效的消费者继续购买;另一方面,认为消费者不会去维权,监管部门也不会查处。其中,有的商家可能只是想卖完存货,但不排除有商家无视商标无效,继续使用“心机商标”牟利。 因此,凡是官宣无效的“心机商标”,从线下商超到线上平台,都应该依法及时下架相关商品,原路返回给企业。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对官宣无效的商标涉及商品加强监管,提醒、督促企业依法操作。因为继续使用无效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必须要强调的是,要明确告知官宣无效的“心机商标”没有过渡期,商家不要有任何幻想。否则,违规使用无效“心机商标”,将面临被维权、被查处风险。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心机商标”被官宣无效,岂能继续误导消费者

    2026-08-31
    图片
  • #自动驾驶汽车“入法”,强化企业责任就对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提出,建立自动驾驶汽车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最近一份蓝皮书显示,我国自动驾驶已进入L2、L3、L4分场景梯度落地的发展格局,其中L2级辅助驾驶新车渗透率已超70%,城市NOA渗透率突破20%……但同时指出,当前规模化落地仍然受制于专项立法滞后、关键标准缺位等瓶颈。此次提请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将解决立法滞后问题。 目前国内已有几十个城市出台自动驾驶试点示范政策或制定自动驾驶地方立法。虽然一些地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或“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明确了安全保障,但地方立法权威性有限。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基本法”与核心法律依据,新增自动驾驶汽车专章更具标志性意义。 修订草案既明确了上路行驶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并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又明确违章处理原则——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还明确保险制度——对自动驾驶汽车实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此外还强化了企业责任。 尽管违章处理与保险还需制定具体办法,但修订草案已从多个维度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提供了安全护航,这对于减少自动驾驶汽车道路安全事故、解决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执法难题、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以及推动完善地方相关立法,具有重要意义。此前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引发不少争议。 虽然自动驾驶技术不断进化、日益常熟,但技术是技术,法律归法律,前者永远取代不了后者。自动驾驶汽车更安全上路,必须夯实法治根基,只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提供安全护航,公众才能更放心,产业才会更健康。显然,修订草案吸收了此前部分地方试点经验、立法经验,也意味着立法时机成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修订草案不但在违章处理部分明确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责任,还特别要求这两类企业确保自动驾驶汽车道路行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原因不难理解,因为自动驾驶汽车以技术见长,而相关技术均掌握在企业手里,只有促使企业强化安全责任,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才更安全。 不过,在违章处理等方面还需清晰界定相关企业和驾驶人的责任。从此前发生的多起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来看,驾驶人在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有的因为分心驾驶,有的收听电子书,有的则犯困打盹儿,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像这类交通事故,如何分清企业责任与驾驶人责任,需要交警更需要法律。 所以,在审议修订草案的同时,相关具体办法也有加快制定,一旦草案通过,具体办法也要尽快出台。因为自动驾驶汽车保有量正在快速增长,相关交通事故可能“水涨船高”,法律法规不能滞后。此外,自动驾驶关键标准缺位、车路云建设统筹难度大、保险与权责体系不匹配等问题,也要早日破解。 当然,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制定相关具体办法,还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比如日本、德国早在几年前,就在本国《道路交通法》等法律中增加了自动驾驶相关条款。德国、美国等国家分别针对车辆保有人、驾驶人等不同主体规定了不同的责任类型及承担方式,这些立法成功的地方,可以参考。
    社会话题讨论圈
正在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