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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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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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进”央企国企?中介凭啥“吹牛”# 交36800元就能进央企?
    近日,媒体揭露“内推包进”央企国企的骗局,值得求职者警惕。 这是怎么回事啊? 原来,张女士刷视频时,看到一家公司正在宣传国企央企就业指导广告,称通过培训指导,可以助力“包进”央企工作。为了让孩子进入央企工作,张女士联系这家公司,并按照要求交了36800元,购买VIP“保障版”服务。然而,半年多时间过去,央企工作没有着落不说,还陷入漫长的维权拉锯战中。 有类似遭遇的不只是张女士一个人。 记者调查发现,以“包进”“内推优先安排”等为名,网上线下宣称可助力求职者稳妥进入央企国企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不少。用户一旦轻信说辞而交钱,换来的就是风险重重的“空头承诺”。如果发现被骗,想要维权退款困难不小。 这对广大求职者是一种必要提示,想进央企国企工作,要走光明大道——通过正常招聘程序进入,不要走歪门邪道——也就是说不交钱给“内推”中介,否则,不但会错失其他就业机会,还将面临钱财损失。 最近几年媒体已多次报道过“内推”央企国企、互联网大厂中的侵权乱象,部分央企也发布声明指出,未授权其他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也不收任何费用。 但为何仍有不少中介“吹牛”,声称可以“包进”央企国企呢? 对此,我个人的看法是, 其一,这些中介通过“吹牛”吸引求职者上钩,然后实施欺诈,以达到获利目的。 其二,部分央企国企“内鬼”或与中介存在利益勾连,给了中介“吹牛”的底气。 其三,由于这类中介隐藏比较深,有关部门鞭长莫及,这给了中介“吹牛”机会。 而要想不让求职者上当受骗,除了求职者自身不要盲目相信外,各大平台要对这类中介发布的视频、信息加强审核;央企国企要针对这类中介进行维权,因为未经授权侵犯了央企名誉权;有关部门要以涉嫌欺诈为由,对中介进行立案查处。 你对中介“包进”央企国企骗局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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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减“三公”经费要玩“真”的# 2026年中央继续号召各级政府压减“三公”经费。3月,澎湃研究所收集全国大多数省份的“三公”经费预算文件,梳理发现“三公预算”的两个重要问题:“三公”预算调整不公开,压减只是账面效果;“三公”决算不公开,“紧日子”实为“预算宽松”。
    压减“三公”经费早已成为一种共识。这不仅能节约财政经费用在改善民生等刀刃上,也是弘扬勤俭节约精神、防范公务消费腐败的良策。公开数据显示,从中央本级到各地都持续压减“三公”经费且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这项“长期工程”中,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比如审计报告曾指出,一些单位存在“三公”经费胡支乱花等情况。上述研究机构发现的两个问题,也说明一些地方压减“三公”经费不玩“真”的,而在玩“虚”的。所谓“真”,是指从账面效果到实际支出做到一致压减,公开“三公”决算以证实“紧日子”不是说说而已。 然而,一些城市的“三公”预算调整不公开,账面预算降低名不副实。梳理发现,三座城市在2025年下半年调整了2025年3月初公布的“三公”预算,但这一调整并未在调整预算文件中公开提示。这意味着公众对“三公”预算调整并不知情,压减效果仅体现在公布的数据上。 而实际压减效果,则与公布的数据存在不小的出入,但公众并不知情。以某城市为例,如果按照调整前的预算数字(也是2025年初公布的预算),2026年“三公”预算增加0.97%,而并非是减少2.7%。如果按照调整后的预算,2025年压减比例应该仅为1.29%,而不是4.9%。 虽然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三公”预算并不少见,但由于涉及实际压减效果和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应该在调整预算文件中公开提示,这是对地方人大代表和市民权利的尊重,也能防止账面效果与实际效果“两张皮”。如果仅公开账面效果,就会变成压减显绩。 另一个问题是,“三公”决算不公开,“紧日子”实为“预算宽松”。显然预算只是收支计划,其执行效果只能通过决算来体现,即压减“三公”经费效果怎么样,只有决算才能给出准确答案。然而,绝大多数城市并没有主动公开“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即实际压减效果成谜。 根据少数公布决算的城市的数据,“三公”实际决算远低于预算。这意味着实际压减效果更好,但多数城市为何不愿意公开决算?原因之一是,不想被公众监督,以免影响下一年度“三公”预算。这也说明预算很宽松,所谓“紧日子”实际并不“紧”,这为乱花钱提供了机会。 由于“三公”经费是预算与决算中较敏感的支出项目,所以,一些地方不愿意公布预算调整信息,导致压减效果停留在最初公布的预算案中,而调整后的压减效果特别是决算结果却不愿意公布。这既说明城市有关方面不够坦荡,存在隐忧,也说明亟待从制度层面进行统一规范。 实际上,这些年来,年底“突击花钱”就是预算过于宽松的最好证明。拿“三公”经费来说,其预算是否合理、压减效果究竟如何,从“突击花钱”就能看出来。所以,既要在预算环节完整公布信息,也要强制公布“三公”经费决算,还要通过大数据等监测“突击花钱”等现象。 简言之,正因为“三公”经费比较敏感,在预算、决算公开等方面,只能玩“真”的,不能玩“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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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减“三公”经费,别玩“虚”的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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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让网暴全红婵的人跑掉

    1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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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4
  • #网暴全红婵的那些人,你们能躲掉吗?# 全红婵遭受网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就此发布声明,所在训练中心已向公安机关报警。今天的这一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则消息披露,全红婵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不要再骂我了,不要骂我家里人,也不要骂我朋友。” 另一则消息是,一个名为“水花征服者联盟”、拥有282名成员的群组被曝光,长期针对全红婵进行人身攻击。该群组公告中竟然写明“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全红婵除外)”。 这表明,全红婵确实遭受网暴,有可能遭遇有组织的网暴。 对于一个长期专注于训练、比赛的运动员而言,全红婵可以让水花消失,却很难让网暴消失。 因为网暴全称是网络暴力,施暴者通过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等方式,伤害网暴对象,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很难承受这种“狂风暴雨”、“键盘伤人”。 一向人缘不错的全红婵为何也遭受网暴,究竟是谁在网暴她,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过去,由于某些网暴者隐藏于屏幕后面,使用的是网名,往往很难揪出来。某些网暴受害者想维权,在取证环节困难重重。 那么在国家体育主管部门介入,且已向公安机关报警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揪出网暴全红婵的真凶——或者说组织者、施暴者呢? 对此,我的看法是,只要深入追查、一查到底,那些网暴全红婵的人应该一个都跑不掉。 原因是,我国对网络管理采取的是实名制,即便“前台匿名”,也要求“后台实名”,实名制意味着网上违法犯罪分子很难逃掉,除非使用假身份证注册。 再说,拥有282名成员的群组如果网暴属实,可以一网打尽所有网暴实施者。 另外,我谈三点粗浅的看法: 其一,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我们都要可观理性看待他们身上的优缺点,更不能网暴任何人,否则要承担违法侵权责任。加入“饭圈”搞人身攻击,同样不妥。 其二,各大平台要“守土尽责”,严格依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对网暴违法信息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其三,尽管有关部门一直在治理网暴和“饭圈”乱象,但从全红婵遭受网暴来看,治理任重道远,不能有丝毫松懈。 再说一句:如果纵容网暴,谁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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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岂能将固体饮料当成“养胃神药”卖#
    俗话说“十人九胃”,意思是十个人中大概有九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胃部问题。这从侧面反映出大众对养胃的需求很高,却被一些食品、饮料商家利用,动起了歪心思。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电商平台多款食品,以养胃、护胃的名目宣传,更有甚者打出了“终身不胃镜”“吃出钢铁胃”的宣传语。 食品与药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品,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然而,在电商平台上,竟然有商家将食品、饮料包装为养胃、护胃的“神药”,比如,一款名为香港贞念堂猴头菇石斛山药粉的产品,店铺在搜索结果中打出“摆脱玻璃胃”,在产品介绍中提及“三步打造 钢铁脾胃”。这都给人一种“养胃神药”的印象。 再如,某旗舰店在介绍益生菌铁棍山药猴头菇粉时,提及“呵护肠胃(强化表面屏障,平衡内部环境)、修护损伤、舒缓不适(协同为胃减负,有效舒缓不适)”。店铺视频中更提到“不惧复查,感染幽杆菌、肠胃不适的人有福啦……轻松应对肠胃问题”,这显然是卖药品的宣传词,但该产品实为一款固体饮料。 为了达到既能引流又能逃避责任的目的,这类店铺还玩了不少花招。手段之一是在搜索页夸张宣传,但在详情页却是另一幅面孔,甚至否认搜索页宣传内容;手段之二是,试图通过“小字”等方式把自己的产品和所宣称的功效撇清关系。尽管这种狡猾的操作在法律上难以逃避责任,但对消费者不良影响不容低估。 部分胃病严重的患者,本应该及时去医院专门科室检查、治疗,但被“终身不胃镜”“吃出钢铁胃”等夸张宣传误导后,很有可能把食品当药品来吃,错过最佳诊疗时机贻误病情。也就是说,不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被侵害,而且生命健康权益也面临威胁。这种乱象要引起电商平台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作为电商平台,本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平台规则当成“守门员”,通过落实审核、巡查等责任,将相关食品、饮料商家的夸张宣传、暗示疗效等行为杜绝,但遗憾的是,商家在搜索页肆无忌惮地违规宣传,难道说搜索页不是电商平台“一亩三分田”?相关平台需要反思责任,也需要被约谈甚至被开出罚单。 这种乱象是明显违反《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从监管角度来说,过去疏于监管也是乱象丛生的原因之一,如今从媒体报道中获悉后,要及时介入调查“顺藤摸瓜”。该处罚商家的从严开罚单,该约谈平台的不能迟疑。因为关乎消费者多种权益和市场秩序。 这种违法侵权乱象之所以出现,还在于山药既是食材又是中药材,于是不法商家就把含有山药的相关食品当成药品来卖,来夸大其治疗功效。山药也确实被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但从相关产品执行标准来看,属于饮料或者食品,对于相关商家想打擦边球的这种企图,要坚决予以遏制。 去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中消协联合发布提示:普通食品不能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不要盲目相信此类宣传。这对消费者是一种必要提醒。但恐怕不是每个消费者都了解这个常识,这就需要进一步普及相关科学和法律知识。在提示消费者之外,针对此类乱象还要拿出更雷霆的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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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把公园美景分割成“私人领地”#
    近期,颐和园西堤迎来不少赏花拍照的游客。然而,不少商拍团队抢先占位,其他游客等候很久也无法站到最佳机位上,让人感到既无奈又恼火。记者沿西堤镜桥向南行,在最经典的“桃柳夹岸”路段,树下的美景被分割成若干“私人领地”。自镜桥至京密引水渠约一公里的道路两侧,分布着6个拍摄团队。 眼下各地春暖花开,正是赏花最佳窗口期。然而,一些公园、景区的最佳赏花点、打卡点,却被商拍团队抢占。以颐和园为例,其西堤一带竟然分布着6个拍摄团队,不但长时间占据“黄金机位”影响游客赏花拍照,还阻碍了游客正常通行;既耽误时间,又影响心情。即商拍团队的集体“霸道”行为是颐和园里“最不美的风景”。 颐和园作为公共旅游资源或者说公园,应该是广大游客平等享受美景的场所,然而,商拍团队的介入却让公园变成了少数人的“私园”,只利好两类人:一类是商拍团队的成员,一类是购买商拍服务的人。这无疑让公园属性“变味”,也给其他游客带来不适感。不仅仅是颐和园,很多热门公园的美景都变成了商拍团队的赚钱工具。 这既说明商拍团队眼里只有私利没有公德,只顾自己赚钱而无视公园秩序和其他游客感受。公园方则在治理商拍方面表现乏力。就拿颐和园来说,园方早在2023年就曾公开表示,园内禁止跟拍的商业拍摄,也不允许携带反光板一类的设备。但从实际情况看,商拍禁而不止。原因是,公园方以一己之力很难对商拍形成有效管理。 譬如,园方只能通过声明、公告等形式禁止商拍,既无权限制商拍团队进入公园、景区,即使发现商拍有时难以甄别,比如商拍人员与被拍人员常以“朋友”相称,而且确认为商拍后只能劝离无权处罚。最近有游客在开封万岁山武侠城景区为妻子拍照被三次阻扰,对方均以“景区禁止商拍”为由要求其停止拍摄。可见“甄别难”。 当商拍团队与公园方玩起“猫鼠游戏”,加之游客多、公园大,更增加了园方管理难度。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公园商拍现象,有的是因为园方没有加强巡逻和劝阻力度,有的是因为园方力不从心、无能为力。而要想有效治理公园商拍乱象,既需要立法、执法、园方、游客等共同参与整治,同时也需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 在现代社会,治理各种乱象离不开法律,但目前对于商拍乱象恰恰缺少相应法律。去年公布的《北京市公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公园里组织开展商业拍摄等活动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签订相关协议,依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场地原貌。若该条例出台,无疑有治理示范意义。 换言之,未进行登记、审批的商拍行为应予禁止。同时,还应该明确禁止商拍人员长时间占道拍摄影响其他游客和公园秩序。由于园方没有执法权,还需要在立法中明确相关执法部门与公园建立协作治理机制。鉴于园方巡逻等治理力量有限,还应鼓励游客举报违规商拍。既要明确禁止违规商拍,也要满足正常、合规的商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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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让商拍团队把公园变成“私园”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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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公务车”应与“交通补贴”划清界线#
    公车改革之后,出现在四川遂宁蓬溪县的公车使用新模式引发关注。据悉,蓬溪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经过前期调研,探索采取“共享公务车”分时租赁模式,搭建线上平台,租赁国有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车使用,实现一键申请、就近取还、分时计费。 2024年10月至今,该模式实施一年多,应该说比较成熟。当地有关部门给予高度评价。从经济角度看,买一辆公务车需10多万元,平均每辆编制内公务车每天公务出行成本超500元。而“共享公务车”单日最高280元,即便算上驾驶员工资,也仅400元左右。即经济上很划算。 从监督角度而言,可防止“车轮上的腐败”。当地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平台数据,我们可以追踪行车轨迹与费用,对异常订单、高频用车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另外,“共享公务车”的机动性也更强,而且集中停放在高频用车部门方便用车,同时提升了外出办公的效率。 很显然,“共享公务车”借鉴了共享经济的其他模式,比如,通过专门信息技术平台让公务车资源实现高效率、合理化共享。而之所以采用这种模式,还与现实困境有关,即一些部门和乡镇用车需求大,现有车辆(72辆)难以满足,而“共享公务车”恰好弥补了该县公务车不足。 由此看出,“共享公务车”好处多多。不过,这种模式是否符合公车改革政策要求,值得探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到,“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共享公务车”符合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 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各地根据文件要求,已经向公务人员发放了交通补贴。 在公务人员已经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蓬溪县还要为其出行提供“共享公务车”并为此买单,这不免给人一种财政重复支出的印象。表面看,“共享公务车”经济成本低,但若将发放给公务人员的交通补贴计算在内,该模式经济成本显然不低了。但这一模式没有将交通补贴计入。 可能在蓬溪县有关方面看来,使用“共享公务车”主要起到应急作用。但是否每次使用“共享公务车”都具有紧迫性,恐怕存在争议。也就是说,究竟哪些情形属于应急用车,哪些情形属于普通公务出行?显然前者属于实物供给方式,后者属于货币供给方式。按说,应该区别处理。 某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车管理的人员交流时,直言不讳指出,“共享公务车”省钱是表象,如果算上交通补贴并不省钱,否则“共享公务车”早就“遍地开花”。坦率地说,这不太符合公车改革精神,有打擦边球之嫌。而且,公务车行车轨迹实时可查,在一些地方早就实现了。 据了解,公车改革后,的确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也为财政节约了资金。但各种隐形腐败、变相腐败仍然存在。比如有知情人举例,某些公职人员已领取了交通补贴,但仍想办法蹭保留公车,或者找发票报销车费。这提醒公车宏观改革已完成,但微观层面仍需“绣花针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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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动车车厢降噪,不能靠乘客“一声吼”#
    4月5日,大学生小陈乘坐D5532次列车从杭州东去往阜阳西,车厢内小孩吵闹不停,列车长提醒过也没用,小陈遂暴吼一声,“到底谁家小孩?能不能安静一点?从上车到现在没消停过!搞什么东西!多久了?家长管不了?乘务员也提醒了。”车厢内顿时安静下来。小陈称遭遇网暴。 乘坐高铁动车出行时,很多乘客旅途劳累需要休息。然而,有小孩在车厢内吵闹不休,这无疑打扰到乘客休息。在此情形下,小陈暴吼一声让车厢归于安静,这种敢于作为的精神值得肯定。网络上,不少人支持小陈的做法,比如“吼得太好了!公众场合就得注意素质”。但也有网友对这“一声吼”表达了不满。 据小陈介绍,上车后车厢内小孩吵闹,他找列车长投诉,列车长来了一下就走了,小孩依旧吵闹,他忍不了了于是吼了他们。由此看出,小陈出于无奈才暴吼,是在投诉不灵的情况下。而这“一声吼”,既对正吵闹的小孩起到了震慑作用,也给带小孩的家长是一种“硬核提醒”——应该管一管自己的孩子了。 但因“一声吼”会吓到孩子,有网友担心“以后带孩子上高铁有些害怕”。小陈之所以遭遇网暴,或许原因之一是,部分网友为小孩“出头”,认为小陈的行为对儿童不友好;还可能有人认为火车车厢属于公共空间,小陈“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要指出的是,你可以不认可小陈行为,但网暴他涉嫌违法侵权。 在现代社会,公共空间的秩序与环境需要共同维护。以高铁动车车厢为例,如果处于吵杂的状态,想休息的乘客无法休息,想学习的乘客也无法集中精力,那么这样的公共空间就是有害的,属于噪音污染。即便噪音制造者是懵懂无知的儿童,但对他人造成打扰,对公共空间环境造成破坏,也应受到及时制止。 谁来为车厢降噪?显然第一责任人是带孩子的家长,家长可通过给孩子轻声讲故事、看漫画书等方式,让孩子保持相对安静。第二责任人则是列车工作人员。但12306客服表示“我们的职责只有劝阻”。上述事件中列车长大概劝过,效果不大就走了。在前两个责任人失灵的情况下,其他乘客出面干预没有不妥。 当然,其他乘客干预的方式值得商榷,比如有没有比“暴吼一声”更好的办法,可以讨论。但需要明确的是,尽量不要将其他乘客推向或者逼向“暴吼”的地步。因为这既容易在现场引发矛盾,不排除家长以“孩子被吓着”为由,与小陈发生争吵乃至互殴,而且此事传到网上后,小陈也容易成为被网暴对象。 所以,为列车车厢降噪,不能靠乘客“一声吼”。而是需要第一责任人与第二责任人有更多担当,将乘客的休息权、安宁权真正放在心上。鉴于部分带孩子的乘客未能尽责,在购票、候车、登车环节,铁路方面应该以多种方式提醒乘客看好孩子减少噪音。还应该鼓励乘务人员探索多种可行方式制止车厢噪音。 目前,部分高铁动车已经上线“静音车厢”,即通过调整列车影音广播音量、引导旅客安静行为,为旅客提供相对安静的列车旅行环境,以满足旅客差异化、个性化出行需求。铁路部门应该尽快推行“静音车厢”,引导带孩子的乘客购买非“静音车厢”车票。如此一来,才能避免“出头”的乘客陷入矛盾漩涡。 另外,高铁动车车厢内噪音,应该列入《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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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车”被判“超载”,收费站不能被系统误判带“歪”#
    据报道,3月26日,货车司机邱先生发视频称,其驾驶“空车”在途经上海市青浦区G15北青公路收费站时,因系统误判被认定“超载”,在现场开门自证“拉空气”,据理力争后才得以放行。 正常情况下,大货车途径收费站时地磅会准确称重,系统也会准确判别。然而,邱先生驾驶的“空车”却被误判为“超载”。邱先生自然不能接受误判,表示“我开的是空车”,但收费员却不听解释,说“电脑上显示你超载了就是超载了,我只看电脑记录”。 在邱先生打开车厢门自证车内无货物的情况下,收费员查看并拍照取证后才改变态度。尽管最后被放行,但此事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涉事收费站反思,对其他公路收费站也有警示意义。因为收费站系统出错并非孤例,类似案例都可能影响到收费站服务形象。 收费站既服务于公路运营企业,也服务于使用公路的司机。按说,收费系统应该规范收费,收费人员应当热情服务。但在上述收费站,首先,系统误判是不应该的,因为误判“超载”是要被多收费的。即便邱先生未被多收费,但被误判“超载”难免委屈。 这不免让人产生联想,既然涉事收费站将“空车”误判为“超载”,会不会将其他没有超载的货车也误判为“超载”,进而加收通行费用?因为邱先生作为“空车”司机便于自证“拉空气”,但装载货物的货车若被误判“超载”,恐怕很难自证“清白”。 所以,每家公路收费站都应该对地磅及计费系统,既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也要对其稳定性、准确性做好检测、校准等工作。因为收费系统一旦误判、出错,轻则会让相关司机感到费解、委屈,重则会承受不该有的车辆通行费,加重过路或过桥的经济负担。 其次,收费员只相信“系统”且对司机态度强硬,彰显出服务僵化与冷漠。虽然说如今公路收费系统实现信息化,帮助收费员减轻了工作压力,但收费员将收费系统视为“绝对正确”,称“电脑上显示你超载了就是超载了”,这是种依赖、僵化的服务态度。 可能在大多数时候,其系统称重、计费准确无误,但认为其“绝对正确”就有失理性,因为系统不是完美的,偶尔会出现误判、故障等问题或意外情况。如果收费员盲目相信收费系统的正确性,或者患上系统“依赖症”,就容易忽视各种隐患出现工作失误。 面对司机对货车称重结果或者计费结果的质疑,作为收费员要么对系统进行检查,要么对货车进行检查,以验证系统的正确性。但上述收费员,在未对车辆进行任何实地查看的情况下,直接依据系统数据作出判断。这样的服务态度释放出冰冷、霸道等气息。 另外,公路收费站的地磅、计费系统是否纳入有效监管,也值得关注。之前,有厂家声称小到菜市场卖菜的电子秤,大到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地磅都可以遥控,也就是说,地磅也可以变“鬼秤”。即便上述收费站地磅不是“鬼秤”,但系统出错说明需加强监管。 所以,这起事件中,涉事收费站能否彻底整改,系统误判等问题是否还会重演,不仅收费站自身要引起重视,相关计量和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密切关注。简言之,可以鼓励收费站使用现代收费系统,但不能盲目迷信系统的正确性,否则会被系统误判带“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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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机自证“拉空气”,收费站需双重反思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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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店须知,如此奇葩

    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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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56
  • #顾客乱扔丝袜、偷小乌龟,“奇葩进店须知”照见什么#
    超700字的进店须知你见过吗?现实中不但有这种进店须知,而且内容刷新你的认知。 近日,山东潍坊青州古城一家咖啡店的进店须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这份长达700字的须知,除了常规的“禁止室内吸烟”“禁止室内打牌”外,还出现了“禁止乱扔丝袜”“禁止室内捞小乌龟”等小众规定,还出现了不少错别字,令不少网友感到好奇,也引来不少网友共情老板。 这是怎么回事呢? 该店经营者表示,此举实属无奈之举。我们在好好用心经营店铺,但有些客人又在屋里抽烟、打牌、脱鞋,还把脚搭在凳子上,这样让别人怎么坐呢?店内的鱼池本来养了70多只小乌龟,一半都被偷走了,还有客人把茶水、瓜子皮等扔进鱼池,对餐厅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 至于错别字,他表示:“当时太着急了,本来我文化水平也有限。” 这个进店须知说明了什么呢?我总结了三点: 其一,部分顾客素质太低,在咖啡店内出现多种不文明行为,既破坏了店内经营环境,也给其他顾客带来不适感。某些人进店喝咖啡看上去很文雅,但连喝白开水的人的素质都不如。如今虽然很多顾客腰包很鼓,但个人素质“原地踏步”,这从旅游等多种消费场景中可以看出来。 其二,这家店经营者有点无奈,也有点挑剔。部分顾客无论是把店内环境搞得乱七八糟,还是偷店内乌龟,都增加了咖啡店的经营成本,经营者自然很生气。但指责顾客问加糖咖啡“为啥这么甜”、巴斯克是凉的给差评,缺少起码的包容心。有的顾客只是开个玩笑,商家别太挑剔。 其三,这或许也是一种营销策略。一方面,用多种禁止性规定将不文明顾客过滤掉,以便营造文明咖啡店的形象。至于他说的问题是否都属实,我们不得而知。另一方面,制作这种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的进店须知,经营者或许是想炒作,起到免费宣传、免费引流等作用。 其实,使用一些诗意的、幽默的文明行为提示语,顾客也能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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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直播“打赏放生”变成“生态之害”#
    入春以来,部分居民选择以放生方式寄寓美好期许,但不科学、不规范的放生行为,极易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破坏,甚至触碰法律红线。在一些网络直播间里,有主播把放生做成了“生意”,打赏越多,放生的甲鱼、泥鳅等水生物越多…… 放生是积德行善之举,其本意是将捕获的或者有危险的动物释放,使其回归自然。然而,近年来放生乱象愈演愈烈,从多种食品到多种动物都变成了放生对象,几乎“无所不放”。但盲目、随意的放生行为,对生态环境、生态安全造成了多种危害。如今网络直播“助力”放生乱象升级。 过去放生乱象主要在线下,活动参与人数很有限。现在放生乱象走进直播间,且被“明码标价”——例如某放生直播间宣称,打赏墨镜礼物代放生2只甲鱼,热气球10只,跑车24只,直升机则是60只。也就是说,部分直播间以打赏方式搞放生,利用人们善念把放生做成了“生意”。 这种直播“打赏放生”危害更大。其一,直播打赏放生容易出现主播引诱、网友互相攀比等非理性行为,让打赏放生更疯狂。其二,这类网上活动覆盖面广,容易吸引更多人参与。如某直播间在线人数超1300人,几分钟扔进江中的甲鱼有上百只。其三,对相关水系生态安全影响更大。 尽管这类直播间里不乏质疑声,例如“假的吧”“是不是水下设网兜住了甲鱼”,但很快被主播通过镜头和语言掩饰。部分网友表示,“这么小放这里,根本活不了”“随便放生会污染环境”,但这些声音很快被礼物刷屏的消息淹没。即直播间里的正义之声阻止不了疯狂的放生行为。 对于这类助长放生乱象的直播间,虽然平台的管控力度持续加大,发现后会采取禁言、封禁等处罚措施,但从报道看,仍有部分直播间是“漏网之鱼”,继续做着放生的生意。而且,不少放生博主备有多个账号,试图跟平台“打游击战”。这对治理网络直播放生乱象带来了新的挑战。 这类直播都打着增殖放流名义开展。但实际上是掩饰违规行为、忽悠网友打赏放生。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显然这类放生博主不会主动申报,而是打着打赏放生的旗号牟利。 因此,从直播平台到相关部门,都应该对直播打赏放生乱象采取精准治理措施。作为平台要“守土尽责”,既要对放生博主的账号加强审核,也要对放生直播间加强巡查。对于未获得官方许可的违规放生行为,除了及时采取封禁账号等措施,还要对相关博主“换马甲”采取对策。 从监管角度而言,鉴于违规放生威胁我国生态安全,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文件和地方规定,各地有关部门尤其是报道中提及的长江支流水系所在地,要对网络直播打赏放生活动加强监测,发现违规行为既要约谈平台,也要依法查处违规主体。 鉴于放生乱象从线下蔓延到线上变成“合体”,且放生博主有对策应对封禁,有关部门不妨牵头组织相关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机制,如:在全网对违规放生博主采取从业禁止措施;进一步强化“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落实;多个部门共同参与预防和整治行动,以压缩违规放生空间。 此外,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普及放生和增殖放流等常识,尤其要普及违规放生对生态环境的不可逆损害,提升公众对放生的理性认知。总之,不能让放生博主利用人们的善念与无知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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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殡葬新规能否遏制价格乱象#
    在今年清明节到来之际,与殡葬领域价格规范有关的报道引起关注。一则报道显示,全国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收费全面实现网络集中公示。另一则报道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将自2026年5月31日起试行。 殡葬无疑是关系千家万户利益的民生问题。然而,殡葬领域产品与服务价格乱象,近些年来频频受到社会诟病,比如不明码标价或标价模糊、虚标价格或标价之外加价、巧立名目乱收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这些乱象既侵害了群众权益、增加群众负担,也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殡葬行业形象。 对此,除查处违规个案、发布价格提示函外,今年还有不少新举措。比如3月30日起实施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清单化管理,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再如,《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要求殡葬产品及服务价格应“便于查看”,这都是种进步。 过去,部分殡葬服务项目存在内涵不清晰、收费标准不透明等问题,既造成群众“不好问、不敢问”,也让商家乱收费、高收费有了机会。即便殡葬服务机构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但由于各自为政、各自公示,群众很难比较价格,容易吃亏。但这些问题随着新规出台以及集中公示,有望解决。 因为新规要求,殡葬领域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含网络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价目表、展示板、电子屏幕、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其目的就是“便于查看”。如今全国各地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收费实现网络集中公示,显然也是为了群众“便于查看”。 这意味着群众对殡葬领域收费与价格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等更有保障,获得了“升级版”护航,也意味着殡葬领域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受到更严格的制约,这将促进价格透明化规范化。此外,这还是很贴心的便民服务,因为家属在刚刚失去亲人后仍处于痛苦中,没心情去问价、比价。 那么,无论是网络集中公示殡葬服务价格,还是新规要求殡葬经营者以多种形式明码标价,都为逝者家属提供了“便于查看”价格的周到服务。这说明有关方面不仅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规范,也是站在逝者家属的角度换位思考,这些暖心举措都值得肯定。这表明殡葬领域价格管理更具有人性化。 需要指出的是,《殡葬管理条例》和《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只有从纸上落地,才能成为群众权益的真正“护卫”。“面议”“100元起”等模糊的标价表述方式能否彻底消失,将检验新规实效。鉴于殡葬属于特殊民生领域,部分逝者家属处于非理性状态,这需要监管者有更多作为。 只有价格监管挺在殡葬领域服务之前,才能最大化减少价格乱象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此外,对于群众在事中、事后的相关投诉,各地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受理和查处。而且价格之外的其他侵权乱象,例如媒体报道某殡仪馆的花卉不但高于市场价3倍,且还重复使用,对各类宰客现象都不能轻饶。 总之,既要在每年清明节期间严肃对待殡葬行业侵权乱象,更要在日常生活中对该领域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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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殡葬领域价格“便于查看”更具人性化

    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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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金分期”实为“智商税”#
    进入2026年,国际金价的走高和波动引发市场关注,在贵金属投资和金饰品交易火爆的背后,一些非法的黄金业务也在暗流涌动。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一种名叫“黄金分期”业务兴起,号称零首付、低利率,但是背后却暗藏非法借贷的风险,以消费为名、行放贷之实。 在国际金价走高背景下,部分消费者想投资黄金却差钱,这让一些珠宝店看到“商机”,于是以“零首付”“低利率”为诱饵,引诱消费者办理贷款买金。消费者一旦相信商家谎言选择这种“黄金分期”业务,会掉入环环相扣的陷阱里,恐怕要为之付出高额“智商税”。这种骗局已被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发现了。 即当地一家珠宝店在一年内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件量达9件,存在明显异常。因为这些商家拿着公证债权文书讨债,可以不用打官司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被强制执行的消费者,要么按合同约定和还款承诺书还款,要么被列为“老赖”,而这只是商家“收割”套路之一,在此前还有多步“收割法”。 据悉,“精准画像—话术包装—合同陷阱—变相缩水—强制催债”这“五步收割法”,是商家的完整套路。简单解读是,商家针对消费者征信瑕疵精准下手,通过“零首付”“不看征信”等话术吸引办理借款,接着用签订分期买卖合同的方式规避金融监管,再以低于国际金价的方式让消费者变现,完成“收割”。 这种骗局中,为何说商家对消费者完成“高息收割”?其一,商家虚标高价将黄金饰品卖给消费者。如张先生购买的黄金手镯比市场价高出30%。其二,以低于国际金价的方式让消费者变现。这高买低卖中暗藏巨大利润空间。其三,商家宣称“低利率”但实际换算下来年利率畸高——有的年利率高达70%到100%。 表面上看,消费者缺少自有资金也可以投资黄金,但掉入陷进后,则会在“高买+低卖”闭环操作中实际付出高额利息。所以,检察机关认定这属于非法放贷,是一种掩饰真实利率的骗局。此前,媒体披露的“分期商城”暗藏高息套现骗局中就包括黄金业务,部分珠宝门店则单独玩弄“名为买卖实为放贷”的把戏。 对此,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避免掉进重重陷阱。检察官提示,分期购物要注意核查资质,选择正规持牌的金融机构,要计算综合年化利率,还要看清合同的性质。虽然两部门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明示个人贷款的所有息费,但某些商家可能以变相操作规避新规要求,值得警惕。 如今,商家放贷利率一旦高于国家规定的年化利率的上限,既会受到监管部门依法打击,也得不到司法机关支持。于是部分商家就通过“分期商城”“黄金分期”等变相手法,以“买卖黄金”等名义,行骗取高额利息之实,这既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更涉嫌商业欺诈、金融欺诈,必须精准打击。 所以,我们不但要看商家是否按规定明示个人贷款的所有息费,更要了解各种“分期”业务中变相操作的欺诈套路,才能避免掉入陷阱缴纳“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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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黄金分期”变成“高息收割”

    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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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洲优思益”实为“中国造”,还有多少“假洋牌”横行?#
    曾有多位明星推荐的叶黄素知名品牌“澳洲优思益”,原产地标称为澳大利亚,但实际系在国内生产,该品牌在澳大利亚的注册地实为汽车维修站。央视曝光后,相关产品被下架或无法搜索。广东市场监管、海关、公安联合行动,对“优思益”等所谓“进口”保健品所属的广州雅拉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展开调查。 被央视曝光之前,“澳洲优思益”在各大网购平台“海外旗舰店”有售,其叶黄素全系列在某平台上累计销售400多万瓶,在另一平台销量229万多瓶。可见该产品销售火爆,这缘于“上万篇种草笔记”、多位明星推荐、找澳大利亚专家做“背书”、包装“国际大奖”、国内保税仓发货、“产地为澳大利亚”等营销策划手段推动。 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假洋货”,即所谓“进口”是虚构的、品牌故事是编造的、国际大奖是花钱买的、专家网红都是雇的……完全是国产货穿着“洋马甲”忽悠国内消费者。这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也对国内保健品市场产生恶劣影响。对此,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被侵权消费者也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同时,也要反思这种“假洋货”为何能冒充进口品牌。从相关企业角度来说,以“进口”品牌亮相,不但可以高定价获取更多利润,而且还能“收割”更多注重养生保健的中高收入人群,即利益驱使国产货冒充“进口货”。相关营销策划企业、网购平台眼里只有利益,没有道德和责任。而消费者对“进口”产品盲目迷信以致上当。 以网购平台为例,如果严格履行审核等责任,完全可以将这种“假洋货”挡在平台外。比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然而,拿“澳洲优思益”蓝莓叶黄素胶囊来说,其包装为全英文标识,这种产品明显违规,却在网上公然销售。 央视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了相关平台的客服,核实“澳洲优思益”产品的真实生产地,均没有获取产品的生产地和生产者信息,究竟是平台没有相关信息、没有审核相关信息,还是不敢公开相关信息?按理说,生产地和生产者信息是产品的基本信息,应该严格审核并公开。由此可见,国产冒充“进口”销售,平台难辞其咎。 那么,在查处这一个案之外,市场上究竟还有多少“假洋货”横行?媒体发现,不少“海外直邮”“百年品牌”的进口保健品实为“假洋货”,通过注册空壳公司、虚构原产国背景、虚标成分含量、夸大医疗功效等连环套路收割消费者,并借助“洋主播”或“定位在海外的主播”进行带货,使得这些“进口”保健品售价翻了几倍。 所以,不管是进口保健品,还是美妆等进口产品,都应该持续“打假”,即撕下其“洋外衣”还原真面目,既要让市场对造假者进行惩罚,也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严惩。同时,消费者也不要盲目相信进口品牌“质量好、高端”等说法。那些为“假洋货”代言、策划包装、网上销售的相关企业和个人,也要一个不少曝光或者处罚。 鉴于“假洋货”多从保税区发货,还应该对保税区产品入仓等环节加强监管。此外,要鼓励消费者和行业企业知情者举报“假洋货”,以便精准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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