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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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号优质内容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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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专栏作家
IP属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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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车加装儿童座椅,把孩子当“人肉安全气囊”?#
    为携带儿童,不少家长在电动自行车前加装儿童座椅,以为“看得见、护得住”。殊不知,这约等于把孩子当作了“人肉安全气囊”。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售卖的“小座椅”几乎没有3C认证,质检依据也不统一。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8亿辆,其中不少是前面随意加装了儿童座椅的“带娃车”。从现实情况看,不但固定方式各异,有的用绑带固定,有的用螺丝固定,而且这类小座椅形状也五花八门,有的是简易三角形小板凳,有的有扶手和靠背……从产品质量到固定方式均没有统一标准,都存在安全隐患。 这类小座椅关乎儿童人身安全,也影响到骑行人骑行安全,按理应该有3C认证,然而,网售产品却没有3C认证。虽然少数商家能拿出质检报告,但有的质检依据是《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有的是《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评定》标准,不但依据的标准不统一,从标准名称看也不适用这类小座椅。 种种迹象表明,家长随意给电动自行车加装儿童座椅,是给生命安全“埋雷”。比如,固定不牢固有可能造成座椅脱落导致儿童受伤,如果座椅的设计及材质有问题,也可能带来轻则受伤重则丢命。网友对这类座椅的评论中就有“质量不好”“有点晃”“安全带系不上”等反馈,那么,使用时就有“步步惊心”之感。 今年1月,某县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印证了这类座椅的危险性: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时,车辆踏板处加装儿童座椅上的孩童突然跌落至路面,被对向一辆借道超车的货车碾轧身亡。究其原因,家长使用了缺乏安全保障的儿童座椅;这类产品缺少专门的国家标准;道路执法环节也没有能够阻止其上路。 对于电动自行车加装儿童座椅乱象,有的地方法规明令禁止影响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有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然而,儿童座椅后置既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而且家长骑行中因为看不见身后的儿童也不放心,加之道路执法不到位,这些地方规定均未严格实施。 事实表明,用电动自行车载儿童出行,解决最后几公里出行难题,已成为不少家庭的刚需。遗憾的是,使用这类座椅的家长大多缺乏安全意识,就随意购买、固定和使用;相关企业看到需求后,无专门国标可依,就依据“牛头不对马嘴”的标准;电商平台放任没有3C认证的产品销售;监管环节缺标准也缺制度。 因此,亟需对电动自行车前加装儿童座椅进行“排雷”。第一步是制定国家统一标准,对产品设计、材质、固定方式、固定位置等关键要素进行统一规范,以指导企业生产和消费者选购。第二步是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商家、电商平台、市场监管、交管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厂商解决儿童座椅问题。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产品质量法》再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高度重视人身安全保障。但我们从电动自行车随意加装儿童座椅来看,并没有体现出安全保障责任,这需要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在专门标准未出台、法规未健全之前,家长最好卸载不安全的儿童座椅,执法者也要遏制其上路。 至于儿童座椅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前还是后面,这是技术层面问题,完全可以深入研究。但解决儿童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却是不容迟疑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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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电动车加装儿童座椅变“埋雷”

    2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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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字号”死灰复燃,协会岂能“卖”文号#
    记者调查发现,仅在河南一地,就有多家“批发”豫健团标字号的协会、商会。一些企业花钱入会,使用协会的“团标字号”,希望能借此宣传产品的更多功效。实际上,早在2010年2月21日,原河南省卫生厅就发布了《关于废止保健用品批准文号的通告》,被官方废止十多年的“健字号”,却在协会手里“死灰复燃”。 很多问题产品背后都隐藏不少乱象。以一款“七叶洋地黄双咁滴眼液”为例,其名字中的“咁”与正版药品中的“苷”有别,产品执行的是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颁发的“豫健团标用字”。这种无药品批文的产品,却冒充药品销售。面对投诉,当地市监部门表示已到厂家检查,发现相关产品下架,后称“该地址一直都是虚拟注册,并没有厂家”。 据上述行业商会介绍,只要缴纳会费,工厂通过专家评审后,就能获得相关的“豫健团标用字”号用于宣传相关功效。至于专家姓甚名谁,评审标准是什么,程序是否严格,则不得而知。另外,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也用类似套路“卖”健字文号。之所以称“卖”,是指企业通过花钱方式取得,评审过程不透明也不严格。 还有企业宣称,此类“健字号”,花钱就能挂靠。也印证了“健字号”就是“花钱号”。再看三家协会商会批准的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有的渗透压摩尔浓度存在异常,有的pH值存在异常;细菌总数也达不到药典对滴眼液的法定无菌要求。也就是说,以检测结果来推论,协会商会所谓的“评审”很可能是为“卖”健字文号包装出来的说辞。 这意味着相关“健字号”滴眼液,产品质量并不可靠,能否缓解眼部疲劳效果可疑,而且细菌还可能伤害眼睛。由于消费者不了解真相,知情权、健康权、公平交易权很容易受到伤害。同时,这类产品还可能对“国药准字”滴眼液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已被卫生主管部门废止的“健字号”,在协会、商会手里“死灰复燃”,是对监管的公然挑衅。 协会、商会可以牵头制定团体标准,但无权批准“健字号”这样的产品文号,因为行政机关才有审批权。然而,部分协会、商会却通过企业缴纳会费、风险评估费等方式,变相“卖”起了文号。报道显示,这些协会、商会都有数百名会员,究竟“卖”了多少产品文号,又将多少废止文号拿来“卖”,值得深入调查。期待民政部门介入调查,依法处置。 对于“健字号”滴眼液,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要擦亮眼睛认准“国药准字”产品。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等,要对“健字号”滴眼液加深审核,并下架违规产品。对卫生主管部门来说,除了要发文废止保健用品批准文号,也要对文件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另外,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健字号”等乱象进行系统治理,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尤其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辖区企业规范经营加强监管,比如面对涉企投诉,要严格依法进行核实,对投诉者的回应不能前后矛盾,否则,就暴露出“假监管”——并未上门检查,却编起了瞎话。这既让投诉者心寒,也纵容企业违法侵权。作为协会、商会,要严格依法和内部章程履职,严禁乱批产品文号,把批号当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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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字号”滴眼液,护眼还是“毁眼”

    3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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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患方要理解,医院要改进#
    “我是来住院不是来军训!天不亮就把人叫起来,中午查房不行吗”,患者在视频中表达的这一观点,引发网友争议。 该患者指出,“早上6点天不亮,就把人叫起来坐好,把被子叠好,等着医生来查房。”他还提到,床头柜不允许摆放物品,床头插座也不能使用,“既然装了,为什么不让用?”河南一网友表示,剖腹产后住院一周,“感觉像是受罪”。上海患者家属反映,医生八点后才查房,但患者六点多就必须起床收拾。 对于“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这个话题,网友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部分网友对患者“被军训”深有同感,支持上述观点,理由是住院期间应以静养为主,但院方却在大清早折腾患者一方;另一部分网友则站在医院、医护人员的角度表示理解,毕竟“医院不是酒店,住院不是为了享福”。也有一些医护人员表达了己方无奈。 医疗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那么探讨“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就不能犯“本位主义”,需要多些公共视角。然而,无论是不满医院服务的患者,还是支持这些患者的网友,都从患者利益出发难免陷入偏激。因为持这种观点的人,既不了解医院的日常运行规律,也不了解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其主张就容易被打上自私印记。 而另一方,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支持医护人员的观点,通过列举抽血化验时间、保洁消杀情况、交班与手术时间等,来证明现有时间安排的合理性,但忽略了两个问题:一是,忽略了医疗服务的公共属性,医院安排更像霸道的商业服务;二是,忽略了患者的感受,没有体现出以患者为中心。更多的考虑是,如何便利医院各项工作。 从医院角度来说,正确的做法是,在患者诉求与医院惯例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既兼顾患者的意见,又结合医院的实际。遗憾的是,部分医护人员只是表达无奈,却不见站在患者角度反思医院服务瑕疵。从多次在医院照顾病人体验来说,部分医院对患者的生活限制太多,且存在形式主义、表演情节,让患者身心处于不舒服的状态。 举例来说,为了应付科室主任查房,医护人员要求床头柜、病床上、窗台上不能放任何私人物品,这导致部分患者物品无处可放,又折腾患者或陪护人员进行整理。当查房流程一过,则放任患方随意堆放物品。这很像某些地方迎检时的表演。实际上,查房环节不该患上“洁癖症”。再如,八点查房,让患者六点起床,也没必要。 作为患者不能只看到自己“被军训”,还应该考虑医院整体运转和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即便患者住酒店,也不是想睡到几点是几点,因为酒店也有计算房费的时间周期,计费机制就是一种催促和管理。患者多些换位思考,就能多些理解,少些怨气。医院现有日常运转机制是很多年形成的,随意改变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医院、医护人员角度来说,纵有很多无奈,也不要犯“本位主义”。既要正视患者的诉求,也要反思日常服务中的瑕疵,该优化的及时优化,尽量和患者友好相处,为医患关系加分。如今各种医院都宣称“以患者为中心”,但当一些患者有不满情绪时,医院往往又找各种理由搪塞。医院要放下身段倾听患方意见,优化相关服务。
    社会话题讨论圈
  • 争议“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别犯本位主义

    4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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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字“免费”,小字“购票”,景区的“小九九”#
    最近,某景区大字“免费”小字“购票”怪象引发关注。 该景区为何要玩这种文字游戏? 对游客有何不良影响? 今天,我来解读景区宣传引流的“小九九”。 广西北海的一块路牌显示“国家AAAA级景区,免费赶海……”;同时,该路牌又用小字写着“购票入园即可”。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用“免费”来吸引游客游览,但因为门票收费,又不得不用小字标注“购票”,来逃避责任。 这种障眼法玩得太“露骨”了。 该景区承认牌子是自己安装的,同时辩解称,“牌子比较大,当时出效果图时电脑上看没感觉字那么小。” 也就是说,出效果图时,从电脑上看,“购票”二字不算小,安装后或者被质疑后,才发现不妥,于是表示要更换。 但这种解释表明,大字“免费”小字“购票”,是故意设计的。 目的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其实,这是别的商家玩剩下的一种把戏,竟然被该景区捡起来再玩一次。 可惜,这次玩砸了,不仅很丢脸,而且涉嫌违规。 因为“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是一种广告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今年重点整治这种行为。 但会不会对该景区调查处罚,还需要观察。 鉴于该景区“顶风作案”,该查就查,该罚就罚。 因为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容被侵害。 该景区以侵权方式来引流、揽客,毫无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可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消费欺诈。不排除有游客被“免费”二字吸引前往景区,但想进入景区又不得不买票。 因此,如果有游客被误导消费,可以景区涉嫌欺诈为由进行维权。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该景区大字“免费”小字“购票”, 你还知道景区有哪些奇葩操作,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各抒己见。 我先表明态度:诚实守信是所有商家都应遵循的原则,无论是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还是在文字上玩大小字号游戏,这种小聪明恰恰说明缺少大智慧。 如果商家不懂如何推广,可联系我,我有相关经验。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大字“免费”小字“购票”,这个景区在玩什么把戏

    2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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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考试监考,要“随智而变”#
    部分大学期末考场,正在上演针对人工智能作弊的“猫鼠游戏”。7月1日,华南农业大学大三学生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让一名男同学交出眼镜:“你的眼镜有问题,交卷走吧。”而类似的智能眼镜作弊,正在多地高校考场中出现。 智能眼镜本应该用在日常出行、娱乐休闲、办公和户外运动等正途,然而,这类产品此前传出用于“偷拍”,最近沦为考试作弊工具,这无疑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比如多地高校考场上出现考生戴智能眼镜作弊,破坏考场纪律和考试公平,增加高校监考压力。 上述高校监考老师发现的这款智能眼镜,据说搭载了解题辅导、拍照搜题等功能,究竟是方便学习还是方便作弊?该智能眼镜研发者不免面临伦理拷问。按说,任何高科技产品都应当遵循技术向善原则。即便该眼镜研发初衷不是作弊,但能否预防其用于作弊? 当智能眼镜自身不能预防作弊,反考试作弊的压力就集中在高校身上。显然,负责任的监考老师会留意某些考生的眼镜和其他异常行为,将作弊学生识破、揪出来,让学校依规处理。而某些不负责任的监考老师则不会在意智能眼镜,对作弊会“睁只眼闭只眼”。 对于发现的作弊考生,相关高校一般会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比如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并直接给予记过处分,处分记录留存档案,情节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学位证申领。但相关制度和处理结果,能否对智能眼镜作弊形成有效震慑,还有待于观察。 随着智能眼镜作弊增多,意味着考试公正性受到的挑战在增多,这将倒逼高校与时俱进,强化系统性反作弊治理。其一,监考规则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都应当及时增加反智能作弊的规定,以增强针对性引导和震慑,打破部分学生对智能作弊难发现的幻想。 其二,以技术反制智能作弊行为。上述高校发现智能眼镜作弊后,要求学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并用探测仪进行全身检查。这种及时调整监考手段应对作弊态度值得肯定。在我国考试中高考安检与监考最严,其安检门、探测仪等技术手段都值得高校借鉴。 其三,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刻不容缓。高校组织的考试,不仅是对学生专业课程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学生诚信意识、道德水平的检验。各种作弊行为频频出现在高校考试中,原因之一是高校重专业教育而不重视诚信教育,还应该将诚信教育纳入学分管理。 虽说高校组织的考试,重要性不能和高考、“公考”相提并论,但也是高校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培养学生良好习惯、诚信意识的契机。唯有重视每次考试,对考试中作弊考生依规严肃处理,才能纠正考风倒逼学生端正学风,学习上平时多用功。 作为智能眼镜的厂商,也要料想到部分人会在各种考试中用于作弊,那么在产品设计上也要有反作弊的考虑。比如有人建议通过更醒目的外观设计,让监考老师能识别智能眼镜的摄像头。这类建议值得相关企业倾听,因为企业有推动产品使用向善的社会责任。 简言之,在各种智能产品不断冒出的今天,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或手环等产品,都有可能变成作弊“帮凶”,无论是高校考试还是其他社会考试,都应在安检、监考环节“随智而变”。
    社会话题讨论圈
  • 智能眼镜作弊倒逼高校强化反作弊

    2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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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A88888”出租车成打卡点,是对车牌分配公平性的好奇#
    近日,有网友在兰州街头偶遇一辆“甘A88888”号牌的出租车,让其感到惊喜。7月1日,当地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甘A88888”车辆及号牌登记在公司名下,有不少乘客打到这辆车后会合影。 这辆出租车变成城市街头移动的网红打卡点,显然不是因为出租车本身有什么特殊,而是因为其车牌号码特殊。一方面,该车牌中的“88888”是一组“吉祥数字”,另一方面,“吉祥号牌”出现在出租车上让人意外。 出租车作为准公共交通工具,以往其车牌号码都不太亮眼,与许多普通车辆的车牌号码一样平淡无奇。与此同时,部分豪车车牌号码比较“豪横”,含“666”或“888”之类的数字。上述出租车虽普通,但车牌数字很亮眼。 乘客之所以把该出租车当成打卡点,部分原因是因为迷信“吉祥数字”。近年来,从楼层楼房号码到手机号码再到车牌号码,的确因有人迷信“吉祥数字”而身价大涨,如某些手机号拍出了几十万、上百万元“天价”。 但“甘A88888”这个车牌,未必都是因为迷信“吉祥数字”。比如有人打卡拍照,或是因为好奇、新奇心里作祟——普通出租车为何配的是特殊车牌?其实,这恰恰说明兰州车牌号码分配很公平,没有因车因人有别。 此前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兰州的哥见义勇为且常做好事,政府奖“甘A88888”车牌,但随后被证实这种传言不属实。这说明即便出租车司机见义勇为,政府也不会拿特殊车牌作为奖赏。这也间接证实了车牌分配的公平性。 “甘A80000—甘A89999”纯数字号段为兰州市出租车的专用号段,出租车的号牌号码按照出租车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序进行确定。这表明任何出租车都有机会获得“甘A88888”等特殊数字组成的车牌。 由此看出,普通出租车享受着与其他车辆平等的获取“吉祥号码”的机会,甚至比其他车辆获取机会更大,因为“甘A80000—甘A89999”是出租车专用号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出租车在城市交通运输中的地位。 其实,类似“甘A88888”这样的特殊车牌,我们不要用迷信“吉祥数字”的心理去看待,而应该从号牌分配是否公平、能否带来赏心悦目体验等角度去看待。如个别城市车牌实行拍卖,出租车就没机会拍得特殊数字。 如果一个车牌能给车主或乘客带来赏心悦目的感觉,这无疑是生活的加分项。但如果迷信所谓“吉祥数字”,得不到就会有遗憾,要想得到有可能付出高成本。所以,摆正心态看待特殊数字组成的车牌,应该成为一种共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甘A88888”出租车成为移动网红打卡点,有望带来激励、倒逼等效果,可促使驾驶该出租车的司机规范运营,不出现绕路、甩客等问题,因为大家眼睛都盯着这辆车,相信司机不敢有丝毫懈怠。 进而言之,兰州其他出租车如果获得甘A80000或甘A89999等亮眼车牌,同样也有望自动加入规范运营行列,给乘客带来放心、惊喜体验。
    社会话题讨论圈
  • “甘A88888”出租车成打卡点,未必是迷信数字

    2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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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让防护屏障“空心化”制造“企爆人亡”#
    防护屏障,俗称防爆挡墙,是烟花爆竹厂的相关区域出现危险状况的时候,用来减轻冲击波等因素对其他区域造成损害的最后一道物理防线,相当于是一道“盾牌”。然而近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在陕西渭南督导时,查实蒲城县吾福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的防护屏障,存在挡墙施工偷工减料、结构承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 烟花爆竹厂存在大量易燃易爆原料或成品,无疑属于高危生产企业。近些年来,发生在这类企业的爆炸事故不少,造成不同程度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例如,去年“6·16临澧花炮厂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26人受伤;今年“5·4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1人失联、51人受伤。按说所有烟花厂都应汲取“血的教训”。 然而,上述花炮制造企业用来守护人员生命安全的防爆挡墙,竟然是空心的。据悉,这种挡墙的功能是按规定方式限制爆炸空气冲击波、飞散物、爆轰产物和火焰对附近建筑物及设施的影响,防止殉爆(即引发另一处烟火药爆炸)。当挡墙“空心化”就无法发挥“盾牌”作用,将烟花厂员工置于危险之中,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究竟是谁拿生命安全当儿戏?按照烟花爆竹标准要求,应当采用防护土堤与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其中后者有精准、严格的计算和施工标准。然而,该标准要求却未得到严格执行。究竟是挡墙施工企业偷工减料,还是涉事花炮企业为省钱而纵容造假?这需要深入调查,追究责任人责任。但不管谁偷工减料都给员工生命安全“埋雷”。 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并依法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上述企业挡墙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这两个环节是如何履职尽责的,也要逐一进行调查。尤其是竣工验收作为最后的把关环节,是否走过场应成调查重点。 显然与其在“企爆人亡”后调查追责,不如在事发前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因为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一般都不是小事故,带来的损失是不可承受之重。其中,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是“排雷”重要一步。因为这类企业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基本都是“人祸”,唯有从人入手解决各种安全隐患问题,才能倒逼相关企业、监管部门都回归法律标准轨道。 因此,中央考核巡查组发现安全隐患只是第一步,陕西渭南有关方面如何整改十分关键,值得关注。其一,应责令涉事花炮公司停产整顿、拆除空心墙重新按标准设计建造、验收;其二,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即便没有引发严重后果,但违规了不能不问责。其三,防爆挡墙“空心化”是孤例还是行业潜规则,应进行全面摸排。 任何建设工程偷工减料都是安全隐患。相对来说,烟花厂防爆挡墙存在偷工减料,安全隐患更大,问题更严重,因为这类企业如同坐在火药桶上,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爆“火药桶”,造成重大悲剧。因此,地方监管环节不能有丝毫松懈,更不能指望中央考核巡查组来“排雷”。由此而言,此次发现的问题恰恰暴露出地方监管缺位,亟待补位。 日前,应急管理部批准发布了《烟花爆竹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如何落实这些标准,也将考验相关企业和监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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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爆挡墙“空心化”,谁拿安全当儿戏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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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点“滤镜营销”,就是一种骗术#
    “小三亚”“小瑞士”“小阿勒泰”……近年来,不少网友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社交媒体上刷到一连串“宝藏小众打卡点”的推荐帖,配图堪称“大片”;可兴致勃勃跑到现场,却发现景点平平无奇,甚至有点不堪入目。 频频出圈的“粉红沙滩”,实为砖红色的泥巴地,本地人直言“‘粉红沙滩’完全是营销出来的”。“天空之境”“悬崖秋千”等网红景点,实则是人工搭建的简易场景、流水线式的拍摄流程,以及严重缩水的服务承诺。这些景点显然是通过“照骗”走红网络的,其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骗术”。 包装“别名”是这类景点走红的第一步,比如通过蹭其他知名旅游城市的名字,来提升普通景点的影响力;通过搭建场景、滤镜美化,以便让普通景点“惊艳出片”;利用中介机构联络网红博主打卡宣传,招募成百上千的素人博主充当“水军”,在各种社交平台、户外运动平台上“种草”引流。 即小众景点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变身网红景点。景点运营商经过花钱购买营销方案,达到了引流目的;其他参与方也获得了相应报酬。只有不明真相的网友是受害者,被“照骗”误导花费时间、交通成本赶去打卡,却发现平淡无奇;更严重的后果是,部分网友被误导打卡时,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正常情况下,任何景点要走红网络,要么靠独特的自然景观,要么靠特别的历史文化底蕴。但某些人却想通过平平无奇的景点牟利,就通过“照骗”方式“走捷径”。但这种“骗术”只能“骗一时”,并不能使一个景点变成“长红”,无论是骗术被揭穿还是发生安全事故等,都可能将其打回原形。 在互联网时代,普通景点有可能通过精心策划一夜爆红,也有可能快速现形。因为后续网友前往打卡发现景点真实情况与推荐帖“大片”反差极大,自己上当受骗,就有可能戳穿真相。如果涉事网红景点发生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恶性案例,既会引起舆论关注,也会引发当地整治,网红之梦或将破碎。 当然,不能靠网友举报或者悲剧“整顿”,而是需要有关方面精准整治这类“照骗”行为。首先,需要相关平台“守土尽责”,对“宝藏小众打卡点”的推荐帖加强审核和巡查,并鼓励网友举报造假欺骗行为。如果是推广信息,应该标注“广告”,如果是“照骗”,应拦在平台外或者及时删除。 其次,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把关。一方面,各地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当地景区景点的对外宣传加强监测监督,一旦发现景区涉嫌虚假宣传,应督促景区整改乃至开出罚单,这是维护当地文旅形象的必要之举。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应该督促各大平台履职尽责,严肃整治推荐帖“照骗”行为。 从网友角度而言,不能盲目相信所谓的“宝藏小众打卡点”,因为在资讯发达的今天,真正有价值的景点,一般来说不大可能是小众打卡点。网友应该先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避免自己上当受骗安全受到威胁。网友一旦发现上当受骗,既要提醒其他网友不要重蹈覆辙,也应当考虑依法进行维权。 简言之,未经大规模商业开发的景点即便走红网络,靠“照骗”不可能“长红”;而对根本未开发的所谓景点进行“滤镜营销”,后果不容忽视,既容易破坏当地自然生态,更隐藏着安全隐患,所以,必须严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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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点靠“照骗”走红,是一条歪路

    202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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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魔改”动画,举报10条,为何无一下架#
    幼儿园放暑假了,看动画成为小朋友假期生活的一项内容。但家长们发现,短视频平台上那些标注给3-6岁儿童早教启蒙的动画,很多都充斥着争斗、背叛和暴力等内容,投诉给平台后也迟迟不见下架处理。记者进行实测,举报10条仅1条显示“举报通过”,处理办法是“已限制推荐给其他用户”。 无论是家长反映,还是记者检索发现,的确有大量经典IP形象被硬生生“魔改”,这无疑对儿童受众产生错误引导,其中暴力等不良内容,对儿童身心健康、价值观形成会带来不良影响。按说,短视频平台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早教“魔改”动画加强审核杜绝上架或发现后及时下架。 然而,短视频平台并未主动对早教“魔改”动画说“不”。而且,家长举报后,平台方也不重视,“举报了十个,只有一个被处理”且处理得不干净,这是平台态度的真实反应。记者实测印证了这一点。这不仅意味着“魔改”动画在算法推荐下继续“污染”儿童人群,而且家长举报热情也被泼了一盆冷水。其中的原因耐人寻味。 如今,大量“魔改”动画之所以出现在短视频平台,主要是受利益驱使。部分博主利用AI工具很容易将经典动画片“魔改”为短视频,以达到引流吸粉之目的。而平台呢,只看重这类短视频带来的流量,对“魔改”给儿童带来的不良影响则不够重视。也就是说“流量至上”是这类短视频扎堆上架及“焊死”在平台的关键诱因。 面对举报平台不予下架处理,除了受到利益驱使外,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认知不同频,即家长认为早教“魔改”动画影响儿童身心健康,但平台方却不这样认为。在家长看来,违规内容就应该下架处理,但平台仅采取部分处理,即限制推荐。然而,限制推荐的内容,仍能检索到、能看到。由此可见,平台对“魔改”动画过度包容。 实际上,“魔改”动画是否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平台并不难认定。去年底,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进行了科学分类,对比分类信息和具体情形完全可认定“魔改”动画是否健康。根据该办法规定,平台应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 如果平台方辩解称,难以认定“魔改”动画是否影响儿童身心健康,明显缺乏说服力。为整治“AI魔改”视频传播乱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1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包括清理各类邪典动画。显然,相关短视频平台没有严格落实整治要求,或者说,整治期结束后纵容“魔改”动画“复活”,这都很不应该。 在治理短视频乱象、保护儿童权益过程中,家长举报是一种治理利器,既为平台提供了有效线索,降低了平台治理成本,也维护了平台形象。作为平台运营商不该以“举报十条,无一下架”的态度对待家长举报热情。因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短视频平台不能置身于共同责任之外。否则平台就沦为“害娃”帮凶。 面对“魔改”动画“害娃”而家长举报失灵,监管部门应及时出手,要么约谈平台督促整改,要么直接开出罚单。总之,别让早教“魔改”动画变成儿童成长路上的恶魔。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别让“魔改”动画“焊死”在短视频平台

    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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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上休闲运动“越界”,谁来守护安全边界#
    近期,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三组(下称“考核巡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南宁邕江青山大桥等水域开展明查暗访发现:桨板、机动冲浪板等水上休闲运动规模化无序扩张,大量人员违规侵入主航道,现场管理全面缺位,人身安全与通航安全双重风险交织叠加。 从常识角度来说,水上休闲运动与大型货船航道,各有各的水域,就像道路交通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一样。然而,在邕江青山大桥等水域,存在水上休闲运动与大型货船“混杂”局面,主要是不少市民游客使用桨板、机动冲浪板违规闯入主航道,既干扰货船正常运行更存在安全隐患。 按航行规程,货船远距离发现航道内有人,鸣笛示警无效后主动减速甚至怠速滑行,运行效率自然受到影响。不少桨板、机动冲浪板闯入主航道后更与货船擦肩而过,有的抢越船头,一旦发生磕碰无疑是“鸡蛋碰石头”,后果不堪设想。考核巡查组还发现,参与者新手占比极高,安全防护严重缺失。 不难看出,这种水上休闲运动的“越界”行为非常危险。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显然与参与者自身缺少安全意识有关,即把航道当成了“水上乐园”的一部分,甚至还把货船主动避让当成了理所当然,于是就无所顾忌地在整个水域进行冲浪。其实,此前重庆、广西的主航道内已发生过相关的悲剧。 沿岸出租桨板等器材的无资质租赁经营点,只考虑自己赚钱,无视安全风险,也成了无序运动的推手。更主要的原因是,现场管控近乎真空。比如考核巡查组检查时,全程未见属地管理单位、行业执法人员到场巡查劝离。沿岸护栏仅有“严禁下水”警示标识,既无物理隔离阻拦,也没有人员现场值守。 考核巡查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属地、部门、社会各层面责任层层缺失。不但沿岸滨水区域管理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而且体育、市场监管、海事执法等部门监管边界模糊,形成了“九龙治水”局面。此外,邕江南宁段清川大桥、邕江大桥等滨水区也有类似情况。这要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 要想从根本上整治水域安全隐患,首先,需要采取疏导措施。即划定专属公共水域,为群众水上休闲运动提供封闭、安全的“场地”,满足群众正常需求。近年来,随着水上运动兴起,越来越多市民游客都有冲浪等需求;炎炎夏日,水上运动也是一种清凉运动。若有专属运动水域,群众何须冒险。 其次,亟需堵住各环节监管漏洞防患于未然。既要压实属地源头管控责任——健全日常巡查劝离机制、构筑物理隔离设施,也要通过协同治理破解“九龙治水”难题,还要对无资质租赁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对于“工作日集中执法、周末全面反弹”等乱象,则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完善执法机制。 另外,要以《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教材”,以发生在主航道的相关悲剧为案例,向有关各方进行精准普法。也就是说,既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也要警示教育群众参与水上休闲运动时别“越界”,否则就有危险。 简言之,考核巡查组点名水域的相关地方政府,面对水上休闲运动“越界”,必须为群众守好安全边界,让群众运动与货船航行“各行其道”。水上冲浪等运动项目本来就是高危险运动,岂能与货船在同一水域“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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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上休闲运动,怎能与货船“抢道”?

    202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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