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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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魔改”动画,举报10条,为何无一下架#
    幼儿园放暑假了,看动画成为小朋友假期生活的一项内容。但家长们发现,短视频平台上那些标注给3-6岁儿童早教启蒙的动画,很多都充斥着争斗、背叛和暴力等内容,投诉给平台后也迟迟不见下架处理。记者进行实测,举报10条仅1条显示“举报通过”,处理办法是“已限制推荐给其他用户”。 无论是家长反映,还是记者检索发现,的确有大量经典IP形象被硬生生“魔改”,这无疑对儿童受众产生错误引导,其中暴力等不良内容,对儿童身心健康、价值观形成会带来不良影响。按说,短视频平台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早教“魔改”动画加强审核杜绝上架或发现后及时下架。 然而,短视频平台并未主动对早教“魔改”动画说“不”。而且,家长举报后,平台方也不重视,“举报了十个,只有一个被处理”且处理得不干净,这是平台态度的真实反应。记者实测印证了这一点。这不仅意味着“魔改”动画在算法推荐下继续“污染”儿童人群,而且家长举报热情也被泼了一盆冷水。其中的原因耐人寻味。 如今,大量“魔改”动画之所以出现在短视频平台,主要是受利益驱使。部分博主利用AI工具很容易将经典动画片“魔改”为短视频,以达到引流吸粉之目的。而平台呢,只看重这类短视频带来的流量,对“魔改”给儿童带来的不良影响则不够重视。也就是说“流量至上”是这类短视频扎堆上架及“焊死”在平台的关键诱因。 面对举报平台不予下架处理,除了受到利益驱使外,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认知不同频,即家长认为早教“魔改”动画影响儿童身心健康,但平台方却不这样认为。在家长看来,违规内容就应该下架处理,但平台仅采取部分处理,即限制推荐。然而,限制推荐的内容,仍能检索到、能看到。由此可见,平台对“魔改”动画过度包容。 实际上,“魔改”动画是否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平台并不难认定。去年底,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进行了科学分类,对比分类信息和具体情形完全可认定“魔改”动画是否健康。根据该办法规定,平台应按照相关法律要求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 如果平台方辩解称,难以认定“魔改”动画是否影响儿童身心健康,明显缺乏说服力。为整治“AI魔改”视频传播乱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1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包括清理各类邪典动画。显然,相关短视频平台没有严格落实整治要求,或者说,整治期结束后纵容“魔改”动画“复活”,这都很不应该。 在治理短视频乱象、保护儿童权益过程中,家长举报是一种治理利器,既为平台提供了有效线索,降低了平台治理成本,也维护了平台形象。作为平台运营商不该以“举报十条,无一下架”的态度对待家长举报热情。因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短视频平台不能置身于共同责任之外。否则平台就沦为“害娃”帮凶。 面对“魔改”动画“害娃”而家长举报失灵,监管部门应及时出手,要么约谈平台督促整改,要么直接开出罚单。总之,别让早教“魔改”动画变成儿童成长路上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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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让“魔改”动画“焊死”在短视频平台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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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上休闲运动“越界”,谁来守护安全边界#
    近期,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三组(下称“考核巡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南宁邕江青山大桥等水域开展明查暗访发现:桨板、机动冲浪板等水上休闲运动规模化无序扩张,大量人员违规侵入主航道,现场管理全面缺位,人身安全与通航安全双重风险交织叠加。 从常识角度来说,水上休闲运动与大型货船航道,各有各的水域,就像道路交通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一样。然而,在邕江青山大桥等水域,存在水上休闲运动与大型货船“混杂”局面,主要是不少市民游客使用桨板、机动冲浪板违规闯入主航道,既干扰货船正常运行更存在安全隐患。 按航行规程,货船远距离发现航道内有人,鸣笛示警无效后主动减速甚至怠速滑行,运行效率自然受到影响。不少桨板、机动冲浪板闯入主航道后更与货船擦肩而过,有的抢越船头,一旦发生磕碰无疑是“鸡蛋碰石头”,后果不堪设想。考核巡查组还发现,参与者新手占比极高,安全防护严重缺失。 不难看出,这种水上休闲运动的“越界”行为非常危险。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显然与参与者自身缺少安全意识有关,即把航道当成了“水上乐园”的一部分,甚至还把货船主动避让当成了理所当然,于是就无所顾忌地在整个水域进行冲浪。其实,此前重庆、广西的主航道内已发生过相关的悲剧。 沿岸出租桨板等器材的无资质租赁经营点,只考虑自己赚钱,无视安全风险,也成了无序运动的推手。更主要的原因是,现场管控近乎真空。比如考核巡查组检查时,全程未见属地管理单位、行业执法人员到场巡查劝离。沿岸护栏仅有“严禁下水”警示标识,既无物理隔离阻拦,也没有人员现场值守。 考核巡查组进一步调查发现,属地、部门、社会各层面责任层层缺失。不但沿岸滨水区域管理单位未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而且体育、市场监管、海事执法等部门监管边界模糊,形成了“九龙治水”局面。此外,邕江南宁段清川大桥、邕江大桥等滨水区也有类似情况。这要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 要想从根本上整治水域安全隐患,首先,需要采取疏导措施。即划定专属公共水域,为群众水上休闲运动提供封闭、安全的“场地”,满足群众正常需求。近年来,随着水上运动兴起,越来越多市民游客都有冲浪等需求;炎炎夏日,水上运动也是一种清凉运动。若有专属运动水域,群众何须冒险。 其次,亟需堵住各环节监管漏洞防患于未然。既要压实属地源头管控责任——健全日常巡查劝离机制、构筑物理隔离设施,也要通过协同治理破解“九龙治水”难题,还要对无资质租赁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对于“工作日集中执法、周末全面反弹”等乱象,则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完善执法机制。 另外,要以《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教材”,以发生在主航道的相关悲剧为案例,向有关各方进行精准普法。也就是说,既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也要警示教育群众参与水上休闲运动时别“越界”,否则就有危险。 简言之,考核巡查组点名水域的相关地方政府,面对水上休闲运动“越界”,必须为群众守好安全边界,让群众运动与货船航行“各行其道”。水上冲浪等运动项目本来就是高危险运动,岂能与货船在同一水域“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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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上休闲运动,怎能与货船“抢道”?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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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蛇伤人事件对防汛救灾提出新要求#
    受今年第10号台风“美莎克”影响,近日广西横州遭遇持续性极端强降雨,多处水库发生险情。救援过程中,一则“当地部分养殖户圈养的蛇被洪水冲走,有村民被毒蛇咬伤,急需抗蛇毒血清”的求助信息引发关注。记者多方核实获悉,横州云表镇一名被蛇咬伤的女子不幸离世,原因是道路不通。 这场强降雨造成广西部分乡镇、城区严重内涝,数万群众被紧急转移,其中横州有人员死亡、失联。除了直接灾情外,这场天灾带来的间接灾情也值得关注,比如当地部分养蛇场里被洪水冲走的毒蛇,对群众和救援人员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显然这也是一种“次生灾害”,需要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据悉,当地养蛇风潮自2008年起陆续形成,且成为养蛇产业,主要养殖眼镜蛇、王锦蛇和水律蛇三类山林蛇,主要供应药厂用于药用。其中,眼镜蛇有剧毒,居民被其咬伤后若不及时救治或有生命危险。而此次趁灾出逃的蛇类,主要来自在低洼地带养蛇的小规模零散养殖户,但带来的不良影响却不小。 影响之一是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有村民被咬伤致死就是例子。还加剧灾区居民恐慌情绪,并让救灾情形更复杂。让人欣慰的是,被蛇咬者亲属称已联系冲锋舟送医生和药物进村;在某些救灾现场的120急救车上备有紧急处置的药品;当地卫健委应急办主任现场指导抢救工作,这给群众吃了“定心丸”。 不过,毒蛇出逃及伤人事件,给当地防汛救灾、治理零散养蛇场提出了新要求。从事前防汛角度来说,气象等部门应该与养蛇主管部门(林草或农业部门)形成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即气象预报强降雨,主管部门应第一时间通知各养蛇场做好蛇类转移安置、严防出逃,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监督。 从事后救灾角度来说,既然知晓当地有养蛇产业,毒蛇有趁灾出逃的可能,那么医疗救灾工作就应该根据当地毒蛇种类备足抗蛇毒血清和相关药物、医疗人员,以便在群众被咬伤后,能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将生命风险降到最低。从当地流传出来的求助信息看,预防和救灾工作都准备不足,须汲取教训。 更重要的是,要整治当地小、散、乱养蛇场。据说,前几年政府实行统一管理后,小规模零散养殖户已大幅减少,但据初步统计,此次从被冲垮养殖场出逃的蛇类约800条至900条,这说明小规模、不规范养蛇问题仍突出,要么通过兼并重组关闭小养殖场,要么建立严格养蛇标准,严防在低洼处养蛇。 此前,一些地方发生强降雨、洪灾后,也出现养殖场鳄鱼出逃的现象,这对群众生命安全也是威胁,同时也增加救灾成本,需要引起各地有关方面重视。也就是说,各地无论存在养蛇还是养鳄鱼产业,都应汲取此前毒蛇、鳄鱼趁灾出逃乃至伤人的教训,对养殖产业加强规范管理,并完善防汛救灾工作。 现在看来,强降雨、洪水带来的次生灾害风险有多种,除了有可能带来地质、疫情、环境、农业、工程等领域的灾害外,各地还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预防可能出现的其他次生灾害。养蛇、养鳄鱼虽然在经济大盘中占比极低,但其安全隐患不可忽视,既要在平时严防危险动物出逃,更要在防汛救灾中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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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蛇致人死亡,防汛救灾不得不防动物出逃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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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悔因人工智能裁员”,亟需企业读懂#
    一些专家和反对者曾经预测,人工智能将对全球劳动力市场造成严重冲击,而这似乎也被科技行业及部分制造公司的裁员计划所印证。但有新的调查发现,一些公司已后悔之前因人工智能裁员。 在人类进入人工智能(AI)时代的大背景下,AI取代人类岗位、AI冲击就业的论调越来越多。据悉,部分国外知名企业此前以AI自动化、效率升级为由开始缩减人员规模。某些国内公司也以“AI替岗”为由裁员,在企业、司法、舆论等领域掀起波澜。 不可否认,随着大数据、大模型技术日益成熟,部分AI工具越来越“聪明”,功能越来越强大,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降本提效的机会。于是部分企业迫不及待用AI取代部分岗位,这也引发社会对就业问题产生担忧。但最新调查显示,部分企业后悔因AI裁员。 有报告显示,大力推行自动化的公司中,许多公司后来都后悔裁员,因为他们裁掉的恰恰是那些负责监督人工智能的关键人员。另一份报告也显示,39%的企业领导者因人工智能部署而裁员。然而,其中55%的人承认,他们在裁员问题上做出了错误的决定。 于是,知错就改现象随之出现。例如,美国汽车制造巨头福特宣布重新聘用数百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以解决自动化系统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澳洲联邦银行裁减了40多名客服人员,并用人工智能语音机器人取而代之。但带来的问题迫使其撤回裁员决定。 这些因AI裁员又纠正的案例,至少带来三种警示:其一,不能高估AI的替代功能。虽然说AI功能日益强大,但只是工具而已,AI可以辅助人但未必能取代人;其二,对因AI裁员的后果认识不清、估计不足;其三,对AI时代员工的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 所以,国内外企业都应该读懂“后悔因人工智能裁员”释放的信号,避免重蹈覆辙犯类似的错误。因为若因AI裁员又纠正,企业要承受的不仅是“折腾成本”,还可能面临产品质量风险、客户流失风险等。也就是说,企业因AI裁员,比不裁员的风险更大。 举例来说,如今不少国内外企业都用AI取代人工客服,看似节省了不少人工成本,但澳洲联邦银行裁掉人工客服后,人工智能系统不堪重负,导致客服系统瘫痪,电话量积压。而且AI客服只提供机械冰冷的服务,缺人的温度和灵活性,致客户体验不佳。 部分企业将“AI替岗”作为裁员的“客观情况”,其实也是站不住脚的。杭州、广州等地的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已为这类违规裁员行为划出了“红线”。同时,企业也要从“后悔因人工智能裁员”中反思,“AI替岗”是否草率决策,是不是编造的借口? 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AI应用功能肯定比今天的更强大,但是不是意味着AI取代人成为必然趋势?客观而言,部分重复性强的工作岗位的确面临AI冲击,但很多岗位的员工仍具有不可替代性,因为AI能替代人的某些技能,但很难替代人的性格与温度。 今后,无论是AI研发方向,还是企业决策、政府政策设计,重点都应该围绕AI与人如何协同工作,让AI减轻人的工作压力,而不是AI取代人,让人失去工作。部分因AI裁员而后悔的企业,用真实经历告诉我们,草率用AI替代人工作会吃“后悔药”。 问题是,不是每次因AI裁员,都有“后悔药”可吃,因为企业草率裁员后,或将面临多种风险。
    社会话题讨论圈
  • 读懂“后悔因人工智能裁员”的信号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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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评定困难职工,要严防“浑水摸鱼”#
    近日,多个社交平台流传一张疑似安徽省药监局退休人员填写的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引发网友热议。网传登记表显示,登记人为一名63岁女子,月收入7899元,其配偶月收入12100元。在“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中,该女子登记有一名儿子,备注为“在美国,经济收入良好”。安徽省药监局机关党委回应称,网传表格为预填表,经过审核后,该女子不符合要求,已被取消。 顾名思义,所谓困难职工,是指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职工。一般是疾病、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帮扶这类家庭体现出扶危济困的温度。显然只有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真困难职工,才有资格进行登记和获得帮扶。反观上述退休职工,其个人、夫妻及其子女的经济收入均处于良好水平,但该职工竟然填写困难职工情况登记表,难怪此举引发了网友质疑。这一事件究竟暴露出什么问题? 虽然网传表格为预填表,即预登记≠被评为困难职工获得帮扶,但主动填表至少说明该职工自认为属于困难职工,困难的原因是“5月底接受手术治疗……经济开支和精神压力较大”。涉事部门将其“列入初步名单”,也给了该职工填表的动力,或说明该部门认定困难职工的尺度过于宽松。因为疾病只是造成职工困难的原因,并不等于职工真困难。就该职工而言,其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完全能够应对困难。 也就是说,这一事件既暴露了该职工对“困难职工”存在认知偏差,将原因等同于结果,也暴露了涉事部门确定初步名单时过于宽松和草率。虽然说对困难职工有复杂的评定程序,要经过本人申报、听取工会等环节意见、提交内部会议研究、进行公示,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将不符合条件的职工“刷下”,但如果初步审核不够严格,就给了某些人“浑水摸鱼”的机会,有可能造成有限的帮扶资金“帮”错对象。 即便已经审核认定该职工不符合要求,取消了其申请资格,但仍不能平息舆论。原因是,既然该职工在家庭收入良好的情况下敢于申报困难职工,是不是有过收入良好最终被评为困难职工的先例?假如涉事部门一直严格评定困难职工,恐怕该职工压根儿就没有申报的想法,也不可能被“列入初步名单”。由此而言,公众就有理由质疑:安徽省药监局之前有没有将“假困难”职工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先例? 近些年来,因低保造假、冒领补贴等违规现象频频被曝光,网友不免对困难职工的评定也产生联想。因此,安徽省药监局要想平息舆情,还应该有更多作为,比如对该职工被“列入初步名单”进行调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对漏洞进行修补。更重要的是,涉事部门要对最近几年评定的困难职工进行复核,看看有没有“假困难”职工最终成功获得帮扶资金。另外,其他地方要汲取教训完善困难职工评定工作。 此外,要完善和公开困难职工的评定规则。此前,全国总工会印发过《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文件,对“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核算”“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标准衡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各地各部门评困难职工时应参考前述文件制定评定规则,严防“假困难”职工冒充。
    社会话题讨论圈
  • 收入良好却登记困难职工,有没有认定先例?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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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区6万月薪招人看云海,你愿意吗?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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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50
  • #“包捞包活”,不是“十船七翻”的底气#
    近日,一段“洛北通天河漂流实拍”的视频在网络流传。画面中,一艘搭载6名游客的红色皮划艇在河道中遭遇大浪,浪头高至游客头顶。急浪过后,整艘艇瞬间倒扣,艇上人员悉数落水。据景区工作人员介绍,当天途经急流点位的十艘皮划艇中有七艘翻船。其直言,“无论游客岁数多大,都是包捞包活的。” 据悉,“十船七翻”是因为当天水位偏高,水流湍急,视频中皮划艇翻覆正是高水位所致。事发后,在该点位翻船落水的游客已被全部安全救捞上岸。尽管落水游客都“安全着陆”,但无论是救援过程——“直到20秒视频结束,仍有游客未被救起”,还是70%的高翻船率,让人心有余悸,该项目安全性须引起高度重视。 漂流是一项富有挑战性、刺激性的户外游乐项目,受到不少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喜欢。同时,也是一种高风险项目,翻船、撞击、失温及极端天气引发的突发水患,都可能造成非死即伤。然而,上述景区对漂流项目的安全风险明显重视不够,否则不会“十船七翻”。而其之所以无惧风险,大概是因为有“包捞包活”的底气。 整条漂流河道全程配有安全员约40人,其中最危险的两个点位配备约30人,一旦发生翻船,安全员会第一时间下水施救。如此配置安全员,难怪敢说“包捞包活”。但也要看到,“包捞包活”并不等于绝对安全,因为即便落水的游客全部被打捞上来且全部存活,但如果发生游客撞击受伤、溺水等情况,也属于安全事故。 高翻船率就意味着高风险。虽然游客都穿戴了救生衣,但如果穿戴不规范、产品不合格等,照样有安全隐患。再说,在水流湍急的危险情形下,救生衣并不能保证落水游客都不溺水。不客气地说,即便能做到“包捞包活”,也未必能保证游客不伤残。其实,“包捞包活”也未必真能做到,因为某些危险情形可能超出想象。 譬如,发生于2024年的“8·11江西景区漂流艇侧翻事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司法案例中涉及游客漂流受伤的案件也有多起,这都印证了漂流属于高风险项目。但上述景区却以“包捞包活”的底气,无视“十船七翻”的危险性。一旦发生致人死伤的悲剧,作为游客及其家庭难以承受,景区也要付出沉重代价。 根据我国《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又进一步做出详细规定。反观上述景区,面对水位偏高、水流湍急风险,仍坚持复漂,才出现“十船七翻”,未发生“血案”只能说幸运。 乐见该景区配备可观的安全员人数,并承诺“包捞包活”。但不要因此就无视水位偏高等其他风险。希望该景区运营者将“十船七翻”视为安全预警,及时查漏补缺降低翻船率,将漂流变成更安全的旅游体验项目。显然“包捞包活”只是一种事后应急救援承诺,还要采取措施预防翻船发生。因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另外,当地文旅、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对该景区漂流项目“十船七翻”进行安全调查,进而从监管角度督促景区运营者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将游客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置于重要位置,不能因为急于赚钱而无视水位偏高等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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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捞包活”就能无视“十船七翻”?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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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晒类“黑科技”坑人,平台要当好“守门员”#
    入夏以来,一批防晒“黑科技”闯入消费者的视野。“每天一粒,全天防晒”的口服防晒保健品,穿上就能“润肤”的玻尿酸防晒衣……这些产品真有那么神奇吗?记者近期调查发现:所谓“黑科技”多为营销噱头,相关功效缺乏权威依据。 夏季是防晒类产品的消费旺季,商家自然要抓住时机促销。然而,无论是口服防晒保健品还是“玻尿酸防晒衣”等,商家的营销手段主要靠“吹”,如一款“防晒软糖”宣称“天然口服‘遮阳伞’,细胞根源减少晒伤色沉”;一款玻尿酸防晒衣广告词是“帮皮肤维持充足水分含量”,穿上像“钻进空调间”。 看到如此诱人的宣传,不少消费者难免心动,店铺销售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但真实情况是,号称“海外原装进口保健品”的口服防晒产品,在权威平台上查不到相关信息。专业人士指出,商家把抗氧化的辅助修复作用偷换成防晒概念,在误导消费者。可见,口服防晒保健品的“神奇”,是商家“吹”出来的。 对于防晒衣商家宣称玻尿酸、木糖醇被添加进面料的保湿功效,相关领域专家表示“仍待更可靠的研究验证”;有关皮肤吸收润肤的宣传“更是缺乏足够的证据”。实际上,任何防晒产品宣传的功效,都应该有权威的研究依据、检测结果来支撑,但实际情况是,在缺少有力依据情况下,将产品宣传得很神奇。 记者测试发现,绝大多数店铺都回避提供检测报告,仅有一家提供检测报告,但其中一份报告中缺乏权威标志标识,且未涉及商家宣传的“面料能降温”等功能。在缺乏检测报告或报告与宣传不符的情况下,防晒类产品竟然通过电商平台审核,令人不可接受。难道说平台对商家的审核流于形式或者根本不审核? 去年媒体就曝光过有些防晒衣不仅随意标注紫外线防护系数,甚至还找非法厂商伪造检测报告。这表明防晒类产品乱象丛生,但从商家到平台,并没有反思和整改。而今年销售的防晒“黑科技”,从商家宣传来看功能都强大、神奇,但实际没有依据支撑。这无疑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健康权。 对此,消费者、电商平台、监管部门要形成治理合力。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要想不交“智商税”,就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吹牛”,而是要看有没有权威检测报告,以及报告内容与宣传内容是否一致。已经购买防晒类产品但使用效果不明显的,可收集产品宣传等证据,向商家、平台、消协、监管部门进行维权。 电商平台应该当好“守门员”,对防晒类产品加强审核,既要审核检测报告,也要审核广告宣传内容。如果产品没有检测报告或者报告造假,或者报告与宣传不符,都应该拦在平台之外。这既是维护平台形象,履行《电子商务法》赋予的法律义务,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希望各平台“守土尽责”。 从监管环节来说,要对季节属性较强的防晒类产品加大抽检力度。由于普通消费者没有检测能力,就很容易吃亏上当。这就需要监管部门通过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商家,倒逼防晒市场和企业走向规范化。对于商家“吹牛”等乱象,应当依法查处,并督促电商平台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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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晒类“黑科技”,神奇全靠“吹”?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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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灭火器“纸面维保”是一种危险游戏#
    售卖假灭火器维修合格证的网店,在多家电商平台上都能检索到,假证单价从每张2元到十多元不等,部分网店销量达数千单。此外,商家还做线下灭火器维保的生意,但与正规维修程序不同,他仅擦拭设备表面、对灭火器进行简单处理、张贴灭火器维修合格证后,便完成维保作业。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共接报火灾84.1万起,亡1827人、伤2161人,直接财产损失85.3亿元。可见火灾“破坏力”极其恐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一件灭火器都是群众生命财产“保护伞”不容有失。然而此前媒体曝光某些灭火器是灭不了火的“花瓶”,如今媒体又曝出灭火器“纸面维保”。 所谓“纸面维保”,是一种应付消防检查的“假维保”。表面看,灭火器上贴有维修合格证,似乎经过维修保养处于正常可用状态,但实际未做维保。其后果不仅欺骗消防部门,还埋下多种安全隐患,长期未按规定维保的灭火器存在灭火剂结块、软管破损、压力不足等问题,火灾发生时无法用于灭火。 此外,灭火器瓶身锈蚀变薄也有爆炸风险。坦率说,灭火器“纸面维保”与“纸包火”没什么区别。众所周知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旦发生火灾,这种“纸面维保”就会现形,群众生命财产将面临巨大威胁。而且,这种网售假灭火器维修合格证还嫁祸给正规消防维保公司,将导致无辜企业面临某些麻烦。 之所以出现灭火器“纸面维保”,是因为相关规范要求,灭火器满五年应首次维修,此后每两年进行一次维修,某些灭火器使用单位为节省维保费用,选择购买假维保证,这让不良商家看到“刚需”,把“定做灭火器假标签”做成了生意。从部分店铺单品销量达数千件来看,不少灭火器使用假维保证。 即便某些灭火器经过维修,但如果是不良商家进行简单维修,比如未进行规定的气密性试验、内部结构和内部腐蚀检查、水压试验等工序,仍然给灭火器正常使用埋下隐患。这也在挤压正规维保企业生存空间。显然,无论灭火器直接贴假维保证还是不严格按工序维修都给消防“埋雷”,令人深为忧虑。 客观而言,市面上消防设备保有量巨大,而消防检查人员极其有限,导致日常检查工作限于表面。据悉,日常消防检查多以外观核查为主,很少开展实质性检测,这导致部分灭火器使用单位不重视实质维保,也给了不良商家网售假维保证、线下维保工序打折的机会。而治理这种乱象需打“组合拳”。 通过技术手段精准“打假”值得推广。有专家建议,启用溯源标签与一次性防拆封签,全程溯源防篡改,这是良币驱逐假币的有效办法。同时,消防检查从外观核查转向实质检测,并对维保造假行为从严惩治,才有望堵住“纸面维保”。即便日常检查做不到全面实质检测,但扩大抽检比例也有震慑力。 而且,要通过普法教育让灭火器使用单位端正思想,杜绝假维保或极简维保,因为任何造假行为或者侥幸心理,都是重大安全隐患。“纸面维保”中被假冒的正规维保公司,也要积极维护自身声誉,避免受到牵连。各大电商平台也要履行主体责任,依据《电子商务法》等对网售假维保证行为说“不”。 专家还建议,打通各地器材数据,搭建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等,也值得倾听。总之,不能让灭火器“纸面维保”变成“纸包火”之类危险游戏。
    社会话题讨论圈
  • 灭火器“纸面维保”,与“纸包火”无异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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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栓无水,物业公司失职#
    “我家起火后楼道消防栓里没有水,紧急情况下根本无法自救,最终导致我的3岁双胞胎儿子在火灾中遇难。”近日,安徽的田先生向媒体反映说,他和父亲为救俩孩子被烧伤,事发20多天问题未得到解决。 又见火灾致人死伤。这起事故中,即便火灾发生于业主家里,业主负有主要责任,但楼道里消防栓无水,显然影响及时灭火,相关责任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令人遗憾的是,事发20多天,未见涉事小区的物业公司主动解决问题。 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显然由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负责。其中,确保楼道里消防栓有水并能正常用于灭火,这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对此,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都有约定,《民法典》《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 然而,某些物业公司平时根本不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一旦发生火灾就面临消防栓无水的情况。坦率说,这是既不重视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也不重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体现。既然未尽到责任,就该为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可是,在上述事故发生后,并不见涉事物业公司有所作为。按说,物业公司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田先生家表达慰问、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承诺配合调查和后续工作,让受伤业主感受到温暖,但该物业公司并未表现出应有的态度。 也就是说,无论在事发前还是事发后,物业公司的表现均让人失望。如果在事发前对消防设施尽到维护管理责任,不排除事故的损失会小一些。如果在事发后以“补救者”“责任人”等角色出现,不至于让受伤业主心寒乃至于愤怒。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物业公司是小区业主的“安全管家”,履行安全管理职能是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重要责任。《消防法》第十八条还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对照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田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根本就是不负责任的“安全管家”,平时既不确保消防栓有水,也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似乎只能通过火灾来检验,但火灾一旦发生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另外,消防栓无水也与当地消防监管缺位不无关系。如果日常消防检查到位,就能早发现、早解决消防栓无水问题,防患于未然。但物业公司与监管部门各是各的责任,只有两者同时依法尽责,才能为小区消防安全装上“双保险”。 涉事物业公司在事发20多天没有积极态度,大概是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在调查结果公布前,如果事故责任早就很明确,即物业公司无论如何都无法免责,那么在事发后积极表现,对于双方最终协商解决问题将会是有利的。 公开报道显示,“消防栓无水”是一种常见现象。这提醒各小区物业公司、各业主单位以及各地社区、街道、消防等部门在平时真正重视起来,别等到火灾发生时消防栓无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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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火后消防栓无水,物业责任尽到哪儿了?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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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区月薪6万招人看云海,有新意吗?#
    最近,游客有些困惑—— 中国好玩的地方太多了, 是跟着最近爆火的“李要得”去西藏拉萨游玩,净化心灵 还是到河南老君山看云海? 坦率说,老君山更有诱惑力 既能看云卷云舒,又能获得6万月薪。 大家好。最近旅游行业热点新闻不少, 其中,“李要得打车去拉萨”获得50万元奖金的视频火爆全网。 随即,其他一些景区也发布了类似的悬赏计划,征集爆款宣传视频。 这种跟风现象好不好,大家去品味。 我的看法是,与其蹭热点、吃剩饭,不如策划更有创意的活动。 而老君山景区推出“月薪6万招人每天看云海”活动, 要求是,需在山顶住30天观测云海变化,每天至少发一条短视频。 这有没有新意,或者说,有没有创意呢? 我的看法是,看云海,既有视觉盛宴,又能心理疗愈,还能感受自然神奇, 还有,还有丰厚的薪酬,这无疑让很多人眼馋。 显然,无论是西藏文旅50万元征集短视频,吸引“李要得打车到拉萨”,还是此次老君山景区6万月薪招募云海观察员, 都属于引流、营销的一种方式, 这两种引流方式各有特色,究竟谁更胜一筹,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 我想说的是,在市场经济中,景区或地方文旅,都有引流自由。 也乐见他们围绕引流,试比谁更有创意。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老君山月薪6万招人看云海”, 又如何看待“李要得打车到拉萨”收获50万奖金, 欢迎大家在本视频评论区各抒己见,热烈争论。 如果景区不懂如何引流,可以联系我,我有相关策划经验。 我的期待是,旅游业既要努力引流,更要懂得“留人”,这两者都很重要。 而要想留人,既要靠独特的自然景观或历史古迹,也要靠有温度的服务, 也就是说,景色与服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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