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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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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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栓无水,物业公司失职#
    “我家起火后楼道消防栓里没有水,紧急情况下根本无法自救,最终导致我的3岁双胞胎儿子在火灾中遇难。”近日,安徽的田先生向媒体反映说,他和父亲为救俩孩子被烧伤,事发20多天问题未得到解决。 又见火灾致人死伤。这起事故中,即便火灾发生于业主家里,业主负有主要责任,但楼道里消防栓无水,显然影响及时灭火,相关责任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令人遗憾的是,事发20多天,未见涉事小区的物业公司主动解决问题。 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显然由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负责。其中,确保楼道里消防栓有水并能正常用于灭火,这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对此,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都有约定,《民法典》《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 然而,某些物业公司平时根本不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一旦发生火灾就面临消防栓无水的情况。坦率说,这是既不重视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也不重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体现。既然未尽到责任,就该为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可是,在上述事故发生后,并不见涉事物业公司有所作为。按说,物业公司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田先生家表达慰问、为伤者垫付医药费、承诺配合调查和后续工作,让受伤业主感受到温暖,但该物业公司并未表现出应有的态度。 也就是说,无论在事发前还是事发后,物业公司的表现均让人失望。如果在事发前对消防设施尽到维护管理责任,不排除事故的损失会小一些。如果在事发后以“补救者”“责任人”等角色出现,不至于让受伤业主心寒乃至于愤怒。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物业公司是小区业主的“安全管家”,履行安全管理职能是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重要责任。《消防法》第十八条还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对照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田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根本就是不负责任的“安全管家”,平时既不确保消防栓有水,也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似乎只能通过火灾来检验,但火灾一旦发生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另外,消防栓无水也与当地消防监管缺位不无关系。如果日常消防检查到位,就能早发现、早解决消防栓无水问题,防患于未然。但物业公司与监管部门各是各的责任,只有两者同时依法尽责,才能为小区消防安全装上“双保险”。 涉事物业公司在事发20多天没有积极态度,大概是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在调查结果公布前,如果事故责任早就很明确,即物业公司无论如何都无法免责,那么在事发后积极表现,对于双方最终协商解决问题将会是有利的。 公开报道显示,“消防栓无水”是一种常见现象。这提醒各小区物业公司、各业主单位以及各地社区、街道、消防等部门在平时真正重视起来,别等到火灾发生时消防栓无水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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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火后消防栓无水,物业责任尽到哪儿了?

    1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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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区月薪6万招人看云海,有新意吗?#
    最近,游客有些困惑—— 中国好玩的地方太多了, 是跟着最近爆火的“李要得”去西藏拉萨游玩,净化心灵 还是到河南老君山看云海? 坦率说,老君山更有诱惑力 既能看云卷云舒,又能获得6万月薪。 大家好。最近旅游行业热点新闻不少, 其中,“李要得打车去拉萨”获得50万元奖金的视频火爆全网。 随即,其他一些景区也发布了类似的悬赏计划,征集爆款宣传视频。 这种跟风现象好不好,大家去品味。 我的看法是,与其蹭热点、吃剩饭,不如策划更有创意的活动。 而老君山景区推出“月薪6万招人每天看云海”活动, 要求是,需在山顶住30天观测云海变化,每天至少发一条短视频。 这有没有新意,或者说,有没有创意呢? 我的看法是,看云海,既有视觉盛宴,又能心理疗愈,还能感受自然神奇, 还有,还有丰厚的薪酬,这无疑让很多人眼馋。 显然,无论是西藏文旅50万元征集短视频,吸引“李要得打车到拉萨”,还是此次老君山景区6万月薪招募云海观察员, 都属于引流、营销的一种方式, 这两种引流方式各有特色,究竟谁更胜一筹,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 我想说的是,在市场经济中,景区或地方文旅,都有引流自由。 也乐见他们围绕引流,试比谁更有创意。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老君山月薪6万招人看云海”, 又如何看待“李要得打车到拉萨”收获50万奖金, 欢迎大家在本视频评论区各抒己见,热烈争论。 如果景区不懂如何引流,可以联系我,我有相关策划经验。 我的期待是,旅游业既要努力引流,更要懂得“留人”,这两者都很重要。 而要想留人,既要靠独特的自然景观或历史古迹,也要靠有温度的服务, 也就是说,景色与服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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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薪6万招人看云海”,与“李要得打车到拉萨”试比高

    1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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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刀切”叫停门诊输液,你同意吗?#
    近日,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发布通告称,自2026年7月1日起,医院门诊输液大厅正式关停,全面停止门诊常规静脉输液、肌注、皮试等相关诊疗服务,不再接诊普通门诊输液患者。资料显示,多家医院早在10年前就取消了成人门诊输液,此后各地的这类调整进度不一。 输液治疗不但在基层诊所很常见,在很多三甲医院门诊部、住院部也能看到。然而,并不是每个医生和医疗机构都能科学认识、正确使用静脉输液。比如部分医者认为输液治疗效果快,或者患者要求输液治疗就满足,就对无需静脉给药的患者过度使用输液治疗,其风险是过度用药伤害健康。医学界有一种说法是,相当于一次“小型手术”。 2024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57.2%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与注射给药相关,其中静脉注射占比91.0%,其他注射方式仅占比9.0%。可见,静脉输液很容易带来药品不良反应。为此,国家卫健委将“提高住院患者静脉输液规范使用率”纳入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中。改进后静脉输液使用率呈下降趋势,但占比仍然比较高。 目前,部分医院直接叫停门诊输液,部分医院则努力规范输液,即“该输则输,不该输坚决不输”,还有一些医院不重视输液管理,将决定权交给了一线医生,最终就看医生的认知和良知。对此,我们需要思考,医院“一刀切”叫停门诊输液治疗是否过激?规范输液能否做到不过度输液?而不重视输液管理的医院,是否无视患者身体健康? 无疑,直接叫停门诊输液服务,等于彻底堵住了门诊过度输液的漏洞,对医院而言可以完成相关考核指标;对患者来说则能规避过度输液带来的健康风险。但同时也要看到,输液治疗能够快速将药物或液体输入人体血管,有利于应对急救、严重感染、脱水等紧急情况。“一刀切”叫停门诊输液,从某种程度来说,弱化了门诊应急抢救功能。 而某些医院放任不管输液,则是对患者不负责任的体现。表面上看,这类医院放权给医生,是相信医生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或者说是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意见,满足患者输液诉求,但实际上,给过度输液留下巨大漏洞,给患者健康带来伤害。所以,每一家医院都应该被纳入输液管理范畴,让静脉输液规范使用率回归到合理水平。 相对来说,医院严格规范管理输液治疗更可取。其一,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对门诊部、住院部医生的输液治疗进行严格控制,总的原则是“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其二,要更新部分年长医生的过时认知,更正“输液才能快速控制症状”的观念。其三,纠正患者“输液好得快”的错误认知。 当然,部分医院直接叫停门诊输液治疗,也给了我们观察这些医院相关指标变化的机会,比如门诊输液归“0”后住院部输液治疗、过度输液是否增加。如果“按下葫芦浮起瓢”,门诊叫停输液的意义就打了折扣。对此,主管部门应该要有更明确、统一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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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诊输液治疗,该叫停还是该规范?

    1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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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坑老式拔牙”,更像是“打劫”#
    6月29日,陕西宝鸡63岁的老李坐在家中,左臂还贴着膏药,张嘴就能看到嘴里咬着的纱布,说话漏风,吃饭只能靠左边嚼,嘴里经常咬出泡。半年多前,他只是左上倒数第二颗老牙不舒服,现在满嘴12颗牙没了,种了10颗,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加起来18800元全被刷走,还被要求签了6200元欠条,兜里只剩30块车费。 这位老人只有一颗牙不舒服,竟被拔掉12颗牙并种了10颗牙;据专家介绍,即便没有基础病的青壮年,12颗牙最少也要分3次拔,等愈合后再评估种牙,而有心梗等基础病的老人,拔牙、种牙却被一次性操作;老人手机被拿走,把“能刷的钱都刷走了”,更像“打劫”;病历上搞错患者性别,存在多处漏洞……这是一家口腔医院“坑老”的简要情节。 尽管宝鸡大团圆口腔医院辩称,拿手机刷钱经老人同意,诊疗过程也没有问题,但都缺乏足够说服力。因为老人手机被拿走,且医院让张嘴摇头,涉嫌被迫刷钱。而渭滨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坦诚,指出明显存在过度医疗,同时风险评判也存在漏洞。仅此而言,基本坐实该口腔医院“坑老”——即侵害了这位老人知情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 当然,最终对违法事实的认定,需要通过患者鉴定或者专家论证来实现,我们且看后续事件如何演绎。基本可以肯定的是,种种迹象显示涉事口腔医院将难逃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这既警示其他口腔患者谨慎选择口腔医院,也警示其他口腔医院规范行医、善待患者,同时提醒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紧盯口腔医疗市场。 我们要看到,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在口腔患者中占比越来越高,但并不是每个老年患者都会理性、明智地选择口腔医院和服务,而部分民营口腔医院、口腔诊所运营并不规范,通过夸大宣传、过度治疗、霸王条款等方式坑害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典型案例有“坏了一颗牙被拔29颗”、“一次拔牙23颗种植12颗,患者去世”等等。 在这种案例中,受害者基本都是老年人。这主要是因为口腔医院将目标患者锁定老年人群,老年人也容易相信口腔医院的忽悠术。而老年人一旦误入“陷阱”,损失钱财都是小问题,健康受伤害乃至丢命,是最让人忧心的问题。以上述老人为例,半年后健康仍处于受损状态,维权也面临着阻力;不但老人很痛苦,其家人也被连累,不得不为维权去奔波。 对此,当地卫生监督乃至司法等机构,都要为弱势的老人撑腰,对案涉口腔医院深入调查、严肃追责。另外,对于大团圆口腔自称“四医大、西交大会诊基地”的宣传,相关医疗机构要站出来澄清,市监部门也要主动进行核实。换言之,要查清所有问题,针对每个违规问题都要开出罚单。这既有利于涉事医院记取教训,也对其他口腔医院有警示意义。 鉴于口腔医疗机构侵害老年人的恶性案例越来越多,各地卫生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都应该挺在前面,为老年口腔患者人群筑起一道放心、安全的就医之路。可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向老年人群精准普及相关医学和法律知识,提升老人对忽悠术的“免疫力”;鼓励公立医院口腔科室主动为老年人群提供义诊、导医等服务;对口腔医院加强日常检查等。 总之,不能让“坑老式拔牙”无休止地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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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坑老式拔牙”,究竟何时休?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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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罐装饮料的饮用风险,你知道吗?#
    喝罐装饮料,你会打开直接喝吗?近日,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关注。有博主在网上发布视频显示,一个罐装饮料的易拉环上,有多个“小虫”在移动。有网友表示这是“粉螨”,如果不注意,打开后可能直接进入饮料里面。此前,有男子嘴对嘴喝罐装饮料,仅一周不幸离世。 如今,不少饮料、啤酒品牌都有罐装产品。很多消费者都会直接打开易拉环饮用,既没有对罐口进行清洁,而且是“嘴对嘴”饮用。殊不知,这是一种危险的饮用方式,因为罐口位置可能存在看不见的致病菌,“嘴对嘴”饮用或喝进病菌;即便是用吸管饮用或倒出来饮用,仍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这是因为,罐装饮料基本都是内嵌式拉环,在打开的瞬间,拉环容易浸入罐内饮料中,如果拉环事先未经清洁,有可能将病菌带入饮料中,不管消费者随后用什么方式饮用,都可能喝进病菌,对身体健康带来威胁。相关的不幸案例,在国内外已经出现。遗憾的是,似乎没有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 在国外,马来西亚一男子在喝易拉罐饮料时,未清洁瓶口便直接对嘴喝,殊不知罐口已沾染老鼠尿,最终感染鼠尿病离世。在国内,深圳陈师傅喝了一瓶冰镇罐装饮料后出现身体不适,先是双脚发热之后又发展到了腰部和臀部不适……被诊断为肾综合征出血热。医生认为,易拉罐可能被老鼠污染。 这两个案例均表明,罐装饮料不卫生的饮用方式,是给健康“埋雷”。有的人喝后身体无恙,或说明易拉罐未被污染,或说明身体免疫力比较强。而有的人不幸染病,恐怕想不到是易拉罐被污染。从保护消费者健康角度来说,从罐装饮料、啤酒厂商到消费者再到行业监管部门,都应积极防范风险。 作为厂商有两个选择,最理想的是改变产品的包装方式,将健康风险降到最低。因为生产、物流、批发、零售等环节,易拉罐尤其是拉环附近都有被污染的风险,唯有改变包装才能消除这种风险。但考虑到改变包装涉及成本等问题,还有次要选择,即在外包装上或拉环处提醒消费者先清洁再饮用。 从监管角度来说,完善相关标准很有必要。目前,涉及罐装饮料、啤酒的国家标准有多部,但关于拉环表面洁净度以及饮用安全提醒等,似乎缺少相关标准。企业生产环节就缺少权威标准指导和规范,拉环暗藏的健康风险就有可能转嫁到消费终端。因而,应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标准才能规避健康风险。 在国标和行业企业做出调整之前,消费者自身要增强健康风险意识,在饮用罐装饮料、啤酒时先清洁拉环和灌口再饮用,最好减少“嘴对嘴”饮用方式。还可以选择更安全的瓶装饮料。如果商家不做出调整,消费者可以通过选择权倒逼商家重视消费者健康。即市场和标准都可以促使厂商进行整改。 另外,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和相关专家等,也可以通过相关案例、数据,呼吁罐装饮料、啤酒厂商做出改变。夏天已经到来,罐装饮料等进入消费高峰期,这迫切需要有关各方将消费者健康权益真正放在心上。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嘴对嘴”喝罐装饮料,厂商能否提示风险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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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为何引争议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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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6
  • #患者“被军训”,医院需要反思#
    刚才这段视频,是对“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这一患者不满情绪的情景再现, 系AI生成。 但这种不满情绪却是真实的,类似的声音并非个例。 比如另一网友反映,剖腹产后住院一周,“感觉像是受罪”。 患者为何对医院管理不满,医院为何“军训”患者? 今天,我来解读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管理矛盾。 先简单梳理一下,患者对医院管理有何不满: 一是,医生八点多才开始查房,让患者六点起床收拾等待,这会影响患者休息、康复; 科室主任查房时,不许在床头柜、床上、窗台摆放私人物品,有点像迎接上级检查,医院存在行政化倾向,也患上了“洁癖症”; 床头插座也不让患者使用,难道是摆设吗?医院何谈服务患者? 综上所述,患者没有体会到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当然,医院如此设计流程也有自己的无奈: 医院工作环环相扣,如果迁就患者,整个工作节奏和流程就会被打乱; 每个医护人员要承担大量工作任务,若不严格时间管理,将难以完成当天工作; 医院不是酒店,患者不能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一句话总结:别只看到患者“被军训”,还要看到医院很无奈。 对此,我的看法是, 其一,患者不能只站在自己角度看问题,还要看到医院整体运转和医护人员工作压力; 其二,医院不能总拿“无奈”来掩饰服务瑕疵。医院“一刀切”叫醒患者,为迎接查房搞形式主义,无视患者诉求和特殊情况,有待反思和改进。 其三,无论是患者还是医院,都存在本位主义,换句话说,都是自私心理作祟。如果互相换位思考,这种矛盾完全可以解决。 屏幕前的你,如何看待“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这种患方不满意见, 医院能否改正、如何改正,欢迎大家献计献策。 我想说的是,医疗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要有一定温度,作为医院不要把自己当成军训机构,医护人员也不要把自己当成军训教官。 作为患者,可以在自己家实现“睡觉自由”,但医院是公共场所,不是个人想怎样就怎样的私人场所。互相理解才能搞好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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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来住院不是来军训”,患者与医院都别自私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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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外卖商家如何“耍心机”,监督、监管都应“在线”#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新规已实施近一个月,记者调查多家外卖平台及商家发现,部分标注“明厨亮灶”的商家监控画面无法打开,另有部分商家将摄像头对着天花板、地面。 由于消费者与外卖商家之间隔着屏幕,无法对店铺后厨进行监督,新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中推行“明厨亮灶”很有必要,这将促使外卖商家后厨“亮”起来,既便于消费者看见后厨放心下单,也利于商家吸引客户,可谓一举多赢。 然而,记者对5个不同城市的100家店铺调查发现,29家带有“明厨亮灶”标识的店铺并无任何直播画面,页面显示“播放失败”“设备离线”……即便更换网络和设备也无法打开直播。而且在能看到直播画面的71家店铺中,多家店铺将摄像头对着天花板、地面等无关区域,展示的画面非“厨”也非“灶”。 由此可见,不少外卖商家通过“明厨亮灶”标识在引流,但真实情况是后厨“既不明也不亮”,称其为“暗厨暗灶”更为准确,因为其“明厨亮灶”系统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犹如蒙上了后厨摄像头的眼睛。消费者如果不点击相关链接浏览,就发现不了“蒙眼后厨”,不但监督权落空,还有可能吃到问题食品。 部分店铺直播画面为何变成“闭眼”或“斜眼”?客观而言,有的商家可能忙于其他工作,疏于维护“明厨亮灶”系统,导致系统失灵或者角度异化。但主要原因恐怕是故意为之,即不想让消费者等方面看到后厨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加工场景。“明厨亮灶”变“暗”,很可能就是为食品安全问题“打掩护”。 如果店铺后厨从环境到食品加工过程,符合相关的安全、卫生标准,商家完全没有必要对后厨情况遮遮掩掩。正因为后厨管理不规范,商家心里有“鬼”,担心问题被发现被投诉,才采取了掩盖真相的做法。由此而言,这对消费者、外卖平台以及市场监管都是种提醒:“明厨亮灶”变“暗”可能隐藏食安隐患。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下单前先要对带有“明厨亮灶”标识的店铺,通过点击链接进行“明暗测试”,若直播画面可以打开且对准“厨”与“灶”,就可以放心点餐。但如果发现后厨直播画面打不开,或者摄像头对着天花板、地面,既可以向平台反馈,也要用脚投票。因为只有店铺后厨“明亮”才能放心去消费。 各大外卖平台要将后厨直播“失明”视为食品安全问题“举报信”,收到网友反馈后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上门核实,究竟是系统设备问题,还是食品安全问题。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标准的行为,要依据法律和平台规则严肃处理。除受理用户反馈,平台更要鼓励举报,并组织专人抽查“明厨亮灶”落地情况。 从监管环节来说,要对平台店铺落实“明厨亮灶”效果进行定期抽检,既要公布抽检结果,也要依据上述《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约谈平台提供者乃至处罚。甚至,也要将后厨直播“失明”视为异常现象的“举报信”,启动相关核查程序。只有消费者、平台、监管者合力倒逼,“明厨亮灶”才有望“亮”着。 简言之,不管外卖商家如何“耍心机”,只要监督、监管“在线”,将难以得逞。
    社会话题讨论圈
  • 明厨亮灶“失明”,为食安问题打掩护?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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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哥驿站”如何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外卖骑手等新就业群体,构成城市运转的“毛细血管”。近年来,各地陆续建设了一批以“小哥驿站”等为代表的服务阵地,受到新就业群体欢迎。然而,半月谈记者近期调研发现,一些城市的“小哥驿站”建了没人管、没人用,成了新的闲置资源。 目前,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高达8400万,他们面临“休息难”“饮水难”“充电难”“如厕难”等痛点。各地建立“小哥驿站”,目的是解决前述痛点问题。从实践看,有的地方重视这类驿站数量建设,有的地方重视服务模式,有的地方升级为“全时驿站”…… 从反馈看,不少“小哥驿站”解决了“小哥”的实际问题,例如重庆骑手李师傅表示,“送完午高峰的单,下午空闲时我常来这里坐坐,给手机和自己都‘充个电’。”这种驿站建得就有价值。但另外一些“小哥驿站”或因为位置偏,或因为没有人管等原因,沦为没有人用的“闲置小屋”。 据悉,有的驿站“建了没人来,来了也不用”——驿站建了骑手却不来,来了也不知道能干什么,看一眼就走了;有的“建了没人管,开门都犯难”,脏乱差是其典型特征;有的“建了用不上,服务落了空”,即服务能力太局限。建而不用、不管及服务难满足需求,造成财力和资源浪费。 如果说“小哥驿站”根据新就业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新就业群体“人在哪儿驿站就建在哪儿”,显然不可能出现资源闲置。在部分驿站闲置浪费的同时,某些商圈的驿站服务覆盖率却很低,如某商圈骑手日均活跃人数达300人,但驿站日均服务骑手不足20人次,服务覆盖率不足7%。 客观而言,围绕热点商圈建“小哥驿站”一般不会闲置浪费,但存在“找房难”“成本高”等现实问题。而低成本建的偏远“小哥驿站”,则会出现“乏人问津”得尴尬。那么“小哥驿站”如何才能“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既能切实满足新就业群体的需求,又能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呢? 其一,要将重形式、重数量观念转变为重实效、重质量。一些地方“为建而建”,只是凑数字,就难免沦为闲置资源。其二,要将盲目规划建立转变为“按需建站”“按需服务”。应该先倾听新就业群体需求,根据需求来建。其三,要将“小哥驿站”建成“责任小屋”,有人管就不会浪费。 坦率说,目前不少“小哥驿站”的建立、管理、服务等责任主体均不明确。有的地方牵头部门是工会,有的地方是社会工作部门,有的是行业协会和平台联合建立。这也意味着日常管理、服务主体不一致。因此,既要明确管理主体的责任,又要明确运营主体、服务主体责任,使其各尽其责。 从实际情况来看,位置偏离商圈、服务功能单一是“小哥驿站”闲置的共性原因。要避免其沦为“闲置小屋”,关键在于资金和资源投入,如果各地有关方面在商圈提供公共用房,财政补贴与平台投入保障资金需求,那么,将“小哥驿站”建在各地商圈、增加服务功能,就不再是难事。 简言之,只有下决心、多用心,吸取部分“小哥驿站”闲置浪费的教训,切实解决就业群体的实际需求,“小哥驿站”就会成为真正的民生工程、温暖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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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小哥驿站”沦为“闲置小屋”

    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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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机构消防设施“中看不中用”等于“埋雷”#
    “消防栓怎么没水?”“会使用这个消防设施吗?”近期,国家消防救援局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暗访暗查。记者随同暗访组赴上海、江西等地,实地对多家单位开展暗访暗查发现,消防设施较为完备,但有的无法正常运行;值班制度完整,但有的安全人员一问三不知…… 显然,养老机构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这类机构人员密集,且入住老人多是失能或半失能,自救能力弱,这需要养老机构比一般单位更重视消防安全。为此,主管部门2023年专门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然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譬如,去年4月,河北隆化县一家养老院发生火灾致20人遇难;今年2月,黑龙江齐齐哈尔养老院起火致5名老人遇难。检索相关新闻可以看到,发生在国内外养老机构的火灾事故不少。这类机构本应该是入住老人的避风港,但某些却变成了人间炼狱。按说,国内养老机构应深刻汲取发生在养老院的这些火灾教训。 然而,上述暗访组发现的情况有喜更有忧。喜的是,大部分养老机构已经配备了基础的消防设施;忧的是,部分消防设施的运转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例如消防设施“带病运行”就是一大安全隐患,因为遇到火灾时无法正常使用。再从人防角度来说,虽然部分养老机构有完整消防制度,然而,实际应急处置能力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部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完备而无法正常运行,制度完整但存在值班人员不在岗、不熟悉救援流程等问题,这也是一种“形式主义”。也就是说,表面上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有消防设施和完备制度来守护,但实际上“中看不中用”,一旦遇到暗访或者火灾事故,就会显出原形暴露安全隐患。 更不可思议的是,连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也不清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这不免让人想问,其资格证是买来的还是考来的?有没有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是否真正将入住老人的安危放在心上?这种“有证无能力”的形式化消防安全管理涉及的养老机构,究竟尽了几分责任? 至于一些养老机构存在纸面整改、空转运维现象,更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但火灾发生时,形式化的消防设施和人防制度毫无意义,并不能起到实际灭火效果。可以说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形式化,只会起到糊弄、麻痹作用,其安全隐患甚至比设备不全、制度残缺更大。因此决不能让消防安全沦为“形式主义”。 首先,这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此有明确规定,决不能让该制度停留在纸上。其次,各地民政和消防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如果地方监管工作到位,国家暗访组不会发现诸多问题。另外,入住老人及其子女、媒体等,也要加强监督。 不客气地说,与其让一场火灾来检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真实情况,不如有关各方在平时或事发前就将一切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虽然说各地都有消防部门守护包括养老机构在内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必须“自身硬”,否则,再高效的消防救援也难以做到“远水救近火”。
    社会话题讨论圈
  • 养老机构消防,不能沦为“形式主义”

    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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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吨王”强行闯卡,更是“罪加一等”#
    6月27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多辆大货车在G7京新高速乌力吉服务区附近的检查点强行冲卡离开,过程中疑似大货车司机及跟车人员强行搬离警方设置的拦阻装置。28日上午,记者从阿拉善左旗公安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他们已关注到视频中的内容,相关事件也正在处理当中。 据常在该路段行车的大货车司机透露,G7京新高速上多数“百吨王”为运煤车辆,平时在行车过程中也比较常见。这表明运煤车辆超载是常见现象,或者说部分大货车司机超载成为习惯。即便该高速公路设有检查点,但“百吨王”司机为逃避检查和处罚,竟然强行冲卡,这种违法气焰嚣张到了极点。 正常合规的大货车载重,显然远不到百吨量级。然而,G7京新高速上却有不少“百吨王”。最近阿拉善左旗公安局发布的信息显示,多辆车核定载质量均为49吨,但实际载重量高达70多吨到接近百吨。这些超载车辆虽被罚2000元、记6分、消除违法状态,但其他一些“百吨王”司机仍然我行我素。 “百吨王”上路,不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而且对高速公路路面破坏力极大。此外,还对合规运营的司机形成不公平竞争,甚至倒逼合规司机加入超载行列。因为超载车辆的加入直接拉低了运费,让不超载的大货车司机无法赚取合理收入,这些司机自然心理不平衡,不排除向超载车辆看齐。 所以,无论是基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考虑,还是防止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都应该对“百吨王”车辆以及其司机强行闯卡大声说“不”。显然,超载已属于违规,而强行闯卡更是“罪加一等”,只有依法追究每个强行冲卡司机的法律责任,并“筑牢”检查点,才有望改变“百吨王”冲卡的恶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即便顶格处罚,警示作用也有限,因为超载收益更可观。只有将交通风险成本、修路成本计算在内处罚才有显著作用。 对于“百吨王”强行闯卡行为,在处罚其超载的基础上,如果触犯刑法要追究刑责;即便够不上刑法,也要进行治安处罚。如果强行闯卡导致公路设施损坏,还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处罚和责令赔偿。无论是网友视频举报还是根据沿路监控录像,都为依法追查冲卡车辆责任,提供了有效线索。 要想防“百吨王”强行闯卡,一方面要与相关煤矿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即要求煤矿严禁给“百吨王”装煤,有关部门要对煤矿加强监督。另一方面,高速检查站的拦阻装置要更加坚固,让货车司机和跟车人员无法强行搬离;同时,要建立快速追逃机制,决不能让强行冲卡司机有任何喘息、侥幸的机会。 也就是说,强行冲卡是对法治社会的疯狂挑衅,只有“道高一丈”才能打击其嚣张气焰。阿拉善左旗公安部门表示,公安部门已关注到网传视频中的大货车强行闯卡情况,针对该情况目前也正在处理,没有人员受伤的消息,暂不确定后期是否会发布相关通告。最好严肃依法处置并公布处理结果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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