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秦皇岛交警支队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在城市区新增两处抓拍点位。

秦皇岛市城市区新增违法行为抓拍点位分别位于:西环路燕大桥路段;滨海大道金屋浴场路段。以上违法行为抓拍,将于2019年11月9日零时启动抓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00元,记1分。(燕都融媒体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