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是三国中唯一没有专职史官、没有修史成果的政权
在《蜀汉“国不置史,注记无官”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中,我们看到,蜀汉曾延续东汉传统,设立了兼职史官。可是三国时代毕竟不是汉代,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三国志》成书于西晋,西晋继承于曹魏。如果从曹魏或西晋的角度看,蜀汉这种兼职史官确实是“国不置史”。
因为曹魏诞生了职业的专职史官——著作官。魏明帝太和年间(227—233年),在中书省设立著作郎1名,专门负责修史和注记工作。《晋书》卷24《职官志》载:“
明帝太和中,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
最早任此职者,是以侍中、尚书典著作的卫觊。
这一次,郎不再是“秘书”,也不是“校书”,而是正八经的“著作”。曾经的图书管理员、编辑摇身一变,终于成为了职业作家。这是朝廷设置专掌国史修撰之官的开始。
除了著作郎,曹魏仍设有秘书官,负有兼职史官的职责,但史官专职化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嘉平(249—254年)年间,司马懿掌政,为著作郎配备了三名“助理”——著作佐郎。晋武帝泰始(265—274)初年,又设立了专门的修史机构著作局。从此,史官不仅有了自己的专门职位,还有了专门机构,甚至有了专门的办公室。和这么专业的史官机构比起来,蜀汉的兼职史官确实可以叫“国不置史”。
当然,你会说,我是以偏概全。我们说了东汉,说了曹魏,说了西晋,说了蜀汉,偏偏没说东吴。
其实东吴一度跟蜀汉差不多,实行的也是兼职史官制度。东吴至迟在孙权晚年有了史官,不过实行的是西汉的制度——让东汉已经独立的天官太史令重操旧业,成为天官、史官合一的职位。当然,东吴也有创新。太史虽然同时具备天官、史官职能,但是担任天官太史令及太史诸官者只负责天文历法(如吴范、陈苗、公孙腾、赵达),担任史官太史令者只负责历史著述(如丁孚、韦曜)。因此,东吴的太史令虽谓兼职,实际上在向专职发展的。
到了东吴末代君主孙晧时,在中书省设立秘阁,也就是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由东观令、丞掌管图籍。东观令丞不仅是专职的图书管理员,还是兼职的史官。比如曾任东观令的华覈,任东观令、东观左丞的周处,都曾参与过东吴国史的编撰。这完全就是东汉兼职史官制度的翻版,从机构设置的角度看,说早期的东吴也是“国不置史”,似乎也没问题。
可是谁也没这么说东吴,为什么呢?
因为孙晧很快又对史官制度做了改革,设立了左、右国史,其中左国史负责修撰国史,右国史负责注记起居。左、右国史不仅是专职史官,而且分工明确,比曹魏的著作郎还要职业化。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前期的兼职史官,还是后来的专职史官,东吴总算是搞出了一部官方编写的国史——《吴书》。
前文说过,史官有两大职责,其一就是修国史,也就是国家出钱出人出力,组织编撰本国的历史。东汉就已经有了修国史的传统。班固担任兰台令史期间,基本完成了大名鼎鼎的《汉书》。此后,东观又成为修史场所,东汉朝廷组织大量人力编撰国史,历时80余年,至少19人参与,经过三次大规模修史,终于撰成了官修国史《东观汉记》。不过此时的修国史只是传统,还没有形成像完整的制度。
东汉灭亡后,魏、吴都继承了官修国史的传统。曹魏先后由尚书典著作卫觊、侍中典著作应璩、著作郎王沈主持,历二十余年修成《魏书》;东吴则在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太史令韦曜(后改任侍中领左国史)、左国史薛莹先后主持下,历二十余年而修成《吴书》。
而蜀汉,毫无成果,甚至没有任何关于修史活动的记载。
从这个角度讲,蜀汉的“国不置史”,不仅是没有设置专职史官,简直是连部像样的国史都没有修撰。可以说,蜀汉“国不置(专职)史(官)”,是对东汉刚性制度的继承;而“国不置(国)史”,则是对弹性传统的抛弃。
被抛弃的弹性传统,除了修国史,还有集注起居。
集注起居,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注记,在西汉称为著纪,东汉称注记、起居注或注。两汉没有专门负责注记的官员,注记官仍然是兼职,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相关的官员写的,比如各级官员撰写的文书日志、相关官员撰写的活动纪实、地方郡国呈报的本地报告等。参与者上至公卿(如太尉府有长史记事、太常也有记事)、尚书令、侍中、御史中丞等重臣,下至郡国记室主簿、主记室史(主记)、上计掾史等员吏。内容、人员相当广泛。
这种记录就是由工作报告组成的“大数据”,尚无历史意识,更像是原始档案。我们可称为“甲类注记”。而负责注记的人员,其实称不上是真正的注记官。
另一种注记则是由史官完成的,西汉主要由太史令负责,东汉主要由兰台令史、校书郎负责。尤其是东汉,记录的多是皇帝(包括东汉实际掌权的太后)言行功德。与原始档案不同,这类史官完成的注记更规范、更专业、更有条理。
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72年),班固完成了为光武帝撰写的《建武注记》。以此为开端,东汉历代皇帝都有史官撰修的注记。汉献帝的史官秘书监荀悦,在其《申鉴·时事篇》中就说:
安帝元初五年(118年),史官为邓太后撰写《长乐宫注》,又开了为太后、为活人写注记的先河。
总之,东汉时期的注记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记录言行,更不仅仅是原始档案,而是经过注记官的编辑加工,有一定的结构和规范,而且形成了为皇帝、太后修注记的传统。这种进化版的注记,我们可以称为“乙类注记”。
三国时期,魏、吴对注记也很重视。曹魏设立了专职史官著作郎、著作佐郎后,注记工作当然也随之归于著作诸官。《通典》卷21《职官三》载:
自魏至晋,起居注则著作掌之。
《唐六典》卷8《门下省》云:
魏晋已来,皆中书著作兼修国史。
东吴的左、右国史更是分工明确,右国史专门负责注记。
蜀汉既然有东观秘书的兼职史官,那么遵循东汉制度,这种兼职史官必然同时兼为修史官和注记官。也就是说,曾任东观秘书郎的陈寿,自己就是注记官,那怎么会说“注记无官”呢?
或许这里的“无官”,与“国不置史”的“不置”一样,都是指蜀汉史官制度的非专职性质。东观秘书郎只是兼职的注记官,并非专职;特别是,东汉“乙类注记”的传统蜀汉也没有继承下来。这与东观秘书郎是兼职修史官,都是东汉修国史的传统没继承下来是相通的。
如此,“国不置史,注记无官”,可以解释为蜀汉继承东汉史官制度,设置兼职的史官(兼有修史、注记职能),而没有像曹魏、东吴那样设置专职史官;蜀汉放弃了东汉修史与注记的传统,没有编修国史,也没有修撰乙类注记。
但这也只能解释陈寿在《蜀书》中,一面说蜀汉设有史官,一面又说“国不置史,注记无官”的矛盾;却解释不了“行事多遗,灾异靡书”,亦即蜀汉史料相对于魏吴两国过于简略的现象。
看来问题没有这么简单。
(未完待续,欢迎继续关注蜀汉史官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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