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在安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工作人员协助当事人完成一起跨域立案案件。湖南安乡籍原告康某某因离婚纠纷向该法院起诉,被告刘某某为河南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管辖。安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告知康某某可以在“移动微法院”网上自主立案或者由该院为其跨域立案,康某某表示自己不懂操作,请求工作人员帮忙。安乡法院工作人员当即与管辖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通过“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模块将该案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立案系统,为当事人跨域立案成功,整个立案流程不超过二十分钟。

事后,康某某非常感激,“跨域立案”不仅为她节约时间,还减少了来回1000多公里的奔波之苦。“跨域立案”是司法为民的一项重大举措,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切实解决了异地诉讼难的问题。

来源:安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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