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紫金矿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11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公开发行了2,346,041,055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97.55元(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方式采取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999,999,997.55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余额包销。

经上交所同意,本次发行的2,346,041,055股A股股票将于2019年11月2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均为无流通限制及无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9年11月29日

3、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4、股票代码:601899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25,377,259,946股

6、本次发行增加的股份:2,346,041,055股

7、发行前股东对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锁定的承诺:无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2,346,041,055股

9、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上市的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参与本次公开增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遵照《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在本次股票发行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ijin Mining Group Company Limite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证券代码:601899.SH、02899.HK

公司设立日期:2000年9月6日

公司上市日期:2008年4月(中国A股)、2003年12月(香港H股)

注册资本:230,312.18891万元

注册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陈景河

董事会秘书:刘强

联系电话:86-0592-2933662

联系传真:86-0592-2933580

办公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邮政编码:364200

公司网址:www.zjky.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7987632G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主营业务:紫金矿业是一家以黄金、铜、锌及其他基本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为主的高技术、效益型大型矿业集团,主要从事黄金、铜、锌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冶炼加工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公司前10名A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19年11月25日,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83,517,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7%。闽西兴杭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1、证券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0.10元

3、发行数量:2,346,041,055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9.24%。

4、发行价格:3.41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即2019年11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紫金矿业A股股票均价。

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28.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本次发行采取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剩余部份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999,999,997.55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余额包销。

6、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7.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847,427,967.43元。

7、发行费用总额及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共计152,572,030.12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07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90元(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1206元(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97.5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7,843,999,997.55元已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1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468092_H01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意向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2019年1-9月财务报表,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2019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三、财务信息的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1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847,427,967.43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增资101,966.37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实际汇率为准)。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自2019年11月13日刊登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上述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事项以外,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保荐代表人:张喜慧、徐恩

项目协办人:顾祎雯

项目组成员:刘熠、李泽宏、吴承烨、张雨辰、李鹏、陈姝羽、宋杭、刘佳辰、

刘莹骅

联系电话:021-35082796

传真:021-3508215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本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同意推荐本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