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刘宋的权力构成中,宗室是一支地位特殊的政治力量,但是他们要获得实际的行政指挥权力,也就不能仅仅拥有“八公”一类的荣宠之职。
刘宋时期前后共有十三名宗王交替出任“八公”及丞相之职,此十三人皆封王爵。中枢官职中,“三司”之职的宗室人员更替最为频繁。十三名宗室成员总共任职六十余年,与刘宋王朝存在的时间相同,但刘义恭、刘义康两人便占去总时间的一半有余,其余十一人任职时间平均每人不到三年。因此,宗室出任“八公”、丞相之职的比例并不算大,另外具体到他们任职的背景也各不相同,并非人人握有重权。
刘宋宗王单任三公之职者极少,大多宗室兼有其他职务,或为都督、刺史出镇地方,或兼录尚书事等,把持着中央到地方的各种要务。
这十三人之中,从具体任职时间及职务上看,刘义康与刘义恭的权势最为显赫,也只有这两人横跨中枢参谋系统与行政系统,并且都担任大将军一职,参与及控制着政治方向,是最具实力的权臣。如刘义恭一人就曾出任太宰、太傅、太尉、司空、司徒、大司马、大将军各职,总时间长达近二十五年之久。这与其年岁既长、能力平平却又懂得曲意逢迎、尽礼衹奉文帝的圆滑政治态度不无关系。
由此可观,刘宋宗室成员得以掌控权力中心的关键并不在于其出任“八公”之职,而是与此同时所获得的执事尚书省的行政权力。
吕思勉先生曾论断,魏晋以来,“治理之权,实归台阁。尚书有令、仆。令职无不总,仆射副令,又与尚书分统诸曹。……录则尚书权重者为之,不恒置也。”吕氏此论,自无不当,但征诸史籍,在刘宋一朝,除尚书省拥有行政权力外,中书、门下、散骑诸省作为指挥、起草、出纳政府诏令的各层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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