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邵阳 记者 孙云)拖了5年,“老赖”黄某就是迟迟不肯归还拖欠某汽车公司的管理费、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等费用,即使在法院根据双方的民事调解协议发出强制执行令,甚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后,黄某仍无动于衷。不过,当杨浦法院对其司法扣留后,黄某的态度立马变了,立马委托母亲代为还钱。然而,即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他仍受到了拘役4个月的教训,这真是“早知当初,何必现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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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上海某汽车公司杨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称黄某购买了一辆大客车挂靠在该公司名下,2014年迄今一直拖欠公司管理费、垫付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运管执法罚款等及利息未付。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一致,黄某需于4月30日前支付汽车公司15万元。然而,黄某事后仍拒不履行调解书的约定,汽车公司于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黄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又发出报告财产令,要求黄某如实申报财产,但黄某均无动于衷。

之后,法院对黄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这时,黄某才松口称,希望与汽车公司和解,要求宽限至7月30日前付清欠款及利息15万余元,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然而,7月30日后,黄某仍拒不还钱。面对执行法官,黄某还坚称自己“没钱”。

黄某是真的“没钱”吗?法官对黄某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各类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发现黄某就在6月底还曾出境旅游,并在2月至7月间陆续通过支付宝账户转账逾20万元。可见,黄某“没钱”是假,“老赖”是真。8月6日,法院再次约谈黄某要求其履行义务,黄某仍拒不履行,遂于当日被司法拘留,后被移送公安机关。

眼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度态度强硬的黄某也发生了转变,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由于黄某系自首并自愿认罪,且家属已代为履行民事裁定义务,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