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勤奋的问号

最近华为因为起诉前员工李洪元敲诈勒索的事情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问号自始至终都在关注,并为此专门咨询了在法律界工作的朋友,今天的文章,问号就这个热点事件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华为起诉李洪元敲诈勒索事件完全可以肯定是一起被某国利用来攻击华为的事件,这个方面相信不用我再做分析,大家也都看得明明白白,今天我们要说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事件本身

之所以问号更关注的是事件本身,是华为和李洪元到底都有哪些责任,是因为我们一些人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这些人其实也明知道这次事件被某国利用了,但同时他们也担心两件事:

第一,因为事关国家大事,难道李洪元就不应该为自己维权了吗?如果这样,个人利益岂不是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第二,如果华为以势压人,欺压普通劳动者,难道就因为他站在与美国对抗的一线,我们就得容忍吗?

有以上两点担心的朋友绝对明白国事为大,但同时也担心在大局之下的小人物是不是只能默认合法的个人利益受损了呢?甚至以此类推,担心承担重大责任的华为,会不会因为国家多少有些偏心,而失去本应该有的合理的制约呢?我想看了问号下面的分析这些朋友应该自己就能找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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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洪元是被黑心企业欺压的劳动者吗?

不是。

在我们当前的社会,确实存在一些企业欺压劳动者的现象,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克扣员工工资、福利的企业,强制员工无报酬长期加班的企业,……在这些企业面前,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很多应得的报酬都被克扣,甚至一分钱都拿不到,但是李洪元却不属于这个群体。

李洪元在离职的时候已经拿到了本应该拿到的补偿,就是N+1部分,大约是40万。也就是说李洪元得到了自己该得的部分,当然在一开始的时候,各路媒体都有意识的把这个信息隐掉了,为的就是把李洪元塑造成一个受黑心企业欺压的弱势群体。

但实际情况却是已经拿到了自己应得补偿的李洪元并不满足于此,至于是什么原因让他心怀不满我们就无从知晓了,总之他是不满意的。于是他利用一些不合规的手段向着他理想中的补偿努力了一下,这个努力是什么?我们并不清楚,媒体没报道,一部分人揣测的结果是李洪元威胁了HR主管何承东,但其实这只是猜测而已。李洪元自己当然是不可能承认的了,但不管是什么,多要的这部分钱无疑是损害了华为的利益的,这就是后面华为报案的原因。

所以,在这件事上,李洪元并不是被欺压的普通民众,不仅不是,相反他还有不应该有的欲望,并且还有实现这个欲望的能力和手段,而且还曾经一度成功了。我想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惦记这一点李洪元先生是已经忘记了,这很遗憾。

李洪元在成功拿到了不属于自己的补偿后,仍然不满意,他还惦记着另外一笔钱,那就是2017年的年终奖,当他把这个要求摆到曾经被他逼到无奈的,只能任由他摆布的华为HR何承东的面前的时候,何深深的震怒了,拒绝了李洪元的要求。

何承东的拒绝是基于什么心态我们不得而知,但前期他被李洪元拿捏住以后,不得不违反公司规定,给了李洪元更多的补偿,他是背负了风险的,本以为这个风险之后整件事就了解了,哪知道多拿了钱的李洪元还不满足,年终奖拿不到手仍然不甘心。按理说何承东是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把年终奖发给李洪元的,但是他这次没这么做。估计有可能是怒了,觉得李洪元太过贪心,也有可能是想已经拿到违规补偿的李也不敢大肆张扬,不给他年终奖最起码能一解心头恨。

当然以上这些只是我的猜测,也没有证据,总而言之,何承东拒绝了李洪元年终奖的要求。

不应该拿的违规部分李洪元都已经用手段拿到,对于自己应得的年终奖李洪元当然更不会放过,于是李洪元一纸诉状把华为告上了法庭。

有人起诉,事情当然就不是一个HR能够处理的了,惊动法务部门之后,华为在内部展开了调查,必须要问问为什么呀?员工应得的年终奖为什么不给发?于是纸终究包不住火,何承东被调查,李洪元违规拿补偿的事情败露。

于是华为报案。

看了上面这段过程,你还认为李洪元是一个被黑心企业欺负的弱势的底层普通劳动者吗?

2.华为是以势压人的黑心企业吗?

不是。

华为报案后,警方将案件定性为敲诈勒索,注意,敲诈勒索属于刑事犯罪,所以前期需要公安机关的侦破,同时也是将案件定性为敲诈勒索的机构,这一点想必大家也都明白,公安机关办案是要看证据的。

所以李洪元最终被按照敲诈勒索定性是因为公安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认为证据已经很充分了,只不过当案件提交到检察院阶段出现了新的变化,让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够充分,于是李洪元被免于起诉、无罪释放了。

那么在整件事中华为只是一个因为有人违反规定,对公司利益造成了损失,按照法律规定报警想要维护利益的企业而已。而且案件定性的权力也是在警方,并不是华为怎么报案就怎么定。

但是华为被某些媒体按照黑心企业的设定进行了包装,于是很多人信了,可当事情经过了多天的大讨论,当更多的真相被披露出来之后,你还认为华为是黑心企业吗?

结论:

华为起诉离职员工李洪元这件案子,是一起再正常不过的企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件。

李洪元冤不冤?从法理上来讲他是冤的,因为按检察院的结论,后期证据不算充分,但是不充分不代表毫无证据,只是形成不了证据链还不够完整。

但是问号也想问一句,如果没有最开始李洪元想拿到自己不应该拿的部分,会有后面一连串的事情吗?究竟是谁才是应该为整件事负责的人呢?李洪元恐怕更应该自我反省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