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德意志帝国工业迅速发展的时候,德意志人做出了一个对世界文明具有卓越贡献的举措,那就是福利国家制度的创立。那么当欧洲进入工业化时代之后,为何是德国率先做出福利国家制度的举措,这套福利体系又是如何一步步创立起来的?这还需要从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前身,普鲁士王国开始说起。

※ 旧有底层民众生存保障机制的失灵?※

普鲁士容克农庄的宗法制度中,有一个“父长制”的等级制度,它一方面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容克贵族的服从义务,另一方面也要求财主贵族们具有担负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义务。除此之外,欧洲的乡村社会具有宗教色彩深厚,许多地方都有教会存在。这些教会在教众存在困难的时候,也会利用筹集来的财产(天主教会是“十一税”,新教主要是互助社团)帮助他们,所以也能为丧失安全保障、生活能力的人提供一种救助措施。这两种互助模式是西方文化中的传统乡间保障机制,却在工业化、城市化的浪潮中都失灵了。

※ 哪些人在推动福利国家制度的形成?※

在资本家群体中,资产越雄厚,越热衷于建立企业福利制度,以确保自身在商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这是资产趋利性的表现。不过也有对资产表现出明显憎恶的势力,同样热衷于福利制度的创立,那就是神职人员。这些教会势力惧怕社会结构的裂变,不仅对工人运动,对新兴资本主义同样厌恶。工业技术、工业化城市生活都受到了宗教保守力量的反感和抵制,他们对“拜金主义”中出现的种种道德沦丧情形痛心疾首。更为重要的是,工业化进程不仅造成了社会两极化,也加快了社会非教会化和去宗教化的进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祈祷的诱惑力大幅下降。因此通过倡导和推行一系列反贫困措施,就成为教会在社会上重新建立宗教信仰的方式。

※ 福利国家制度建立的步骤?※

之所以俾斯麦的政策被称作“福利国家化”,是为了和之前的私人福利措施做区分的。前文提及,许多大企业主出于商业竞争、吸纳人才的考量,往往热衷于采取福利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具有极大的个人灵活性,没有强制约束力。而“福利国家化”则不同,它是有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作为保证的。所以德国在工业化进程中,先于其他国家通过了一系列福利保障法律,诸如《医疗保险法》(1883年)、《老龄-残疾保险法》(1889年)、《工伤事故保险法》(1884年)、《遗嘱保险法》(1911年)等等。在这套德国福利机制中,工人只需要缴纳工资的3%左右,基本是能够承受的范围。

※ 社会福利体系的意义和影响?※

综上所述,现代福利国家制度之所以率先出现在德国,与德国当时特有的容克贵族、市民阶层和工人群众三足鼎立的政治环境息息相关,同样和德意志地区的官僚结构、学术倾向、宗教演变等颇有关联。在此背景之下,德国诞生了“讲坛社会主义”学派,倡导以国家法律形式强制性推动福利国家化政策,并获得了德国上层统治精英的认可。此后德国出台了一系列福利法律,改善了劳资矛盾、促进了国家实力的增强(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关系改善)、激发了技术进步,并对世界其他大国起到了示范效应。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德国所推行的福利国家政策是一种以国家力量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举措,是对19世纪上半叶以来的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否认,标志着世界工业化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