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十二时辰》,重现了大唐的盛世,也尽可能全面的给我们展现了大唐的官衔等级制度,相信大家对其中的一个职位非常好奇,那就是不良人。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一讲不良人这个岗位,

在唐朝,”不良人“属于基层治安机构。《称谓录》在“吏”一条中引《说铃续》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不良人的职责,主要负责基层的治安,明朝人认为这就是锦衣卫,皇帝的耳目,但是又没有锦衣卫的权力,清朝人认为他们的职责与清代民间俗称的“番子”职责类似,而番子“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亡集嫖赌凶棍等事,其他概不能预,而现在,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这就是辅警的职位,辅警,也属于我国的基层岗位,但手上也都没有执法权,也相当于没有权力。不信?咱们举例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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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贞观年间,有个左丞相叫李行廉,他弟弟李行诠前妻的儿子李忠与他的继母通奸,然后把继母偷偷藏了起来,谎称继母被皇帝召入宫中。李行廉不知情便向皇帝询问了情况,皇帝下诏令长安县令迅速追查。于是李忠与继母制定了一个计谋,李忠的后妈用领巾勒住自己的脖子躺在大街上。等到长安县令审问她时,她说有人假传皇帝命令叫她入宫,然后途中就被一个不知姓名穿紫衣服的人把她带去关了几天,后来便勒住他的脖子把她扔到大街上。事情过后,李忠十分紧张,便私自去占卜,被不良人所怀疑,把他带到县衙审问。开始他们并不认罪,县令就把李忠跟他继母关一起,关的屋子桌

早已藏好了人,他们私下密谋被听了个一干二净,此案得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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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不良人的职员主要负责零碎的杂务,不能算作官这一层级,统统被称作“吏”。“吏”相当于今天单位中的办事员,也就是相当于咱们警察中的辅警的地位。并且“吏”介于官与民之间,是沟通官与民的桥梁,所谓老百姓对于“吏”的直接感受会多过“官”很多。所以“循吏”与“酷吏”在许多平头老百姓心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其实,不良人就等于现在的辅警,大家觉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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