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已于2019年9月10日受理上海绍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徽贸易”)诉公司、冯文杰、林雪峰就刘德群欠付绍徽贸易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等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案件。现将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绍徽贸易诉公司、冯文杰、林雪峰就刘德群欠付绍徽贸易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等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53,866,084.14元。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一中院送达的(2019)沪01民初273号《传票》,本次诉讼将于2019年12月25日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上海一中院判决公司需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公司需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1民初273号《传票》。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