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铁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川国资函 [2019]26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铁投集团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并予备案。

二、请铁投集团切实履行国有控股股东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严格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指导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程序,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国有股东权益。

三、请铁投集团指导公司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决定对激励对象全体和个人权益的授予和解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