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

这让我想起了2010年深圳“产妇肛门被缝事件”,结局就是为了博取关注,编造的假新闻。之所以说剖腹产手术时候医院私自摘除肾脏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手术切口位置不同

剖腹产手术在腹部,而肾摘除手术切口在腰部,完全不是一个手术路径。可能有的人呢觉得只要把肚子切开,所有的腹部器官都在里面,可以像摘桃子一样触手可得。完全不是这样的!肾脏有肾筋膜包裹,在腹腔内根本就看不见,更是没法切除。

二、摘下来的肾脏完全无意义

切除肾脏不是切苹果。肾脏要移植给另外一个人必须要配型,如果没有配型的对象,切下来完全是一个废物,毫无价值。

三、剖腹产手术大多是腰麻

所谓腰麻,即就是说患者本人是清醒的,是能够听得见手术的人说话的。另一方面,这个手术至少会有主刀医生、麻醉医生、护士。这么多人都在手术室,不是主刀医生说偷就能偷的,别人凭什么要跟你一起犯罪呢?

四、手术难度、时间完全不一样

外科医生不是所有手术都会做的,你让妇产科医生做妇科手术还可以,要是去切除肾脏,那绝对会弄得面目全非。而且一台剖腹产手术的时间也就在一小时以内,而肾切除手术至少要几个小时。

因此,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剖腹产手术都不可能私自切除患者的肾。 对于体检时发现少一个肾脏这种情况是完全可能存在的,原因在于某些疾病会导致肾萎缩,或者先天性肾畸形,只不是以往没有发现。

没有可能。

笔者作为一位在妇产科工作多年的医生认为,孕妇在具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诊,并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生接诊、手术,是不会被医院私自摘除肾脏的。

首先,私自摘除肾脏是医疗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考取了《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生都具有自身的职业操守,不会肆意妄为;

其次,私自摘除患者器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正规医疗机构的合法执业医师局域基本的医疗法律知识,不会故意违法;

再次,在进行剖宫产手术的同时进行肾脏切除术的手术难度颇大,医生在进行剖宫产的过程中关注胎儿和母体安全已实属不易,若需要同时切除肾脏需要极高的手术技巧,甚至可能需要改变患者的体位,重新确定手术入路并消毒、操作,不会轻易得逞。

完全不可能私自摘除肾脏。

1、手术的完成是一个团队齐心协力的结果,有主刀医生,两个助手医生,一个麻醉医生,一个手术器械护士,几个巡回护士。还经常有护士长来查看手术需要和进度;一个人是做不到保住你命的前提下把肾脏摘走的,因为肾脏切除也是个大手术,涉及的操作非常复杂,肾周围的血管神经风险很大。团队作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有在手术室的人都要买通,手术室外还要保存好肾,如果保存不好那也没用。一个无法产生利益的肾只是一个肾而已。涉及到的人至少10人以上。一个肾,美国黑市上也就10来万,谁愿意冒坐牢的风险赚这黑心钱,何况还要和这么多人分。

2、一般的泌尿外科的专科医生不是各个都有切肾的技术水平,何况一个妇产科大夫。就相当于你让我去做骨折手术可以,让我去做开颅手术,保证开一个走一个。

3、摘走你的肾还需要销路吧,现在国家对于器官移植管理非常严,所有的器官移植手术中的器官供体必须是可查的,要备案的,目的就是杜绝器官买卖。这是法律,谁违反是要坐牢的。

4、摘你一个肾根本收不回违法成本,必须大规模的这么做才可以,而一旦大规模这么做,肯定容易被查出来,人少个肾做个B超或者CT就能看清。不可能说就你一个人的肾没了。

5、肾没了还有很多原因,临床上常见的各种病因引起肾萎缩后变小了,影像学看不出来而已。另外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或者本身就有先天畸形,单肾的。

肾少了一个,一定要好好查查原因,被人偷走的可能几乎为零,主要是查查相关疾病所引起的。不然累及到另外一个肾就容易导致肾衰竭,而变成尿毒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