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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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保证2020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全部落实任教学校。2020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通知还涉及改进就业服务、规范跨省任教、严格履约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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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应明确四条规则“红线”

据澎湃新闻消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教育部门努力推进的重点。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与培训监管处处长徐攀表示,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强化四个方面的规则意识,严于自律,营造良性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在日前举行的第九届全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徐攀说,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信息化管理发挥作用、日常监管不断深化,但对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他表示校外培训机构应明确四条规则“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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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学校不得强制家长接受短信服务类沟通业务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清理整顿的通知 》,要求任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得强制家长、学生及教职工接受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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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新高考”考试时间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相关时间安排的通知》,明确2020年“新高考”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科目仍然在6月7日至8日进行,考生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与高考同期举行,安排在6月9日至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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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4”考生参加转段测试时可兼报春季高考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职业院校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对每名转段学生(含“3+2”第二次参加转段测试的考生)做出过程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2020年1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4”(三年中职,四年本科)考生在参加转段测试的同时,可以兼报春季高考;“3+2”(中高职三二分段制,毕业后获大专文凭)考生在参加转段测试的同时,可以兼报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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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张“教育卡”在广州发出,电子学习档案等可入卡

据新京报消息,12月25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获悉,当天,可信教育数字身份(教育卡)广东省应用试点首发仪式与应用研讨在广州市白云区举行,为白云区十所教育试点单位二万余名师生发放了第一批教育卡。

教育卡是遵循国家密码法、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面向在校学生、教师、毕业生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信数字身份标识。具备“身份识别与鉴权、数据加密与保护、电子签名与签章、移动支付与消费”等基本功能,是互联网+环境下的教育网络数字身份证。其融合采用国产密码、区块链等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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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培训机构管理意见,鼓励组建学员投诉维权平台

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将加强学员权益保护,督促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学员投诉举报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建立学员投诉维权的第三方平台。该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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