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广东省陆丰市交警大队发布一则关于无牌电动车整治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明年3月份起,交警部门将对停车场里的无牌证机动摩托车、无牌证违标电动二轮车进行收缴销毁。换句话说,老百姓停在自家地下停车场的电动车,只要没有上牌,都有可能不经通知直接被交警部门拖走销毁!
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利?!
每一辆电动车,都是老百姓通过正规渠道合法购买。无论是否合标,是否上牌,物权属性不变,都是老百姓依法拥有的私人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
而且,据悉,陆丰市将于2019年12月31日,截止超标车上牌工作。
关闭上牌通道,不上路的电动车也要收缴销毁。这一切,合理吗?!
陆丰市对电动车的管理,出了名的严格,可谓是“心黑”、“手辣”!
今年十月份,在陆丰公安交警交通秩序整治的联合行动中,对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无牌无证上路的摩托车、电动车采取强制措施。
可是,在执法的过程中,令人气愤的是,警方竟然在车主没有任何过激行为的情况下,用手铐铐走大批车主!
骑个电动车,就被戴上手铐,市民惊呼:好可怕!
关于此次事件,小编在陆丰当地论坛上,找到了市民的真实反馈。
类似于陆丰市这种过度执法行为,在其它城市也屡有发生。微资讯之前报道的,也令人愤怒,寒心!
整治交通乱象无可厚非,但能不能以“警示”代替“惩治”?先普法、劝说、警告、罚款,再考虑扣车、拘留?以宣导为主,以惩治为辅?!
不动用手铐,难道就不能执法了吗?!
执法须有度!
电动车新国标化是一个平稳过渡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的过程。急功近利的过度执法,肆无忌惮地侵犯百姓的人权和财产权,既违背民心,也违背法律!
希望有关部门自省自查,能够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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