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召回政策,我们听的最多的就是汽车召回,

其他像儿童玩具、家具、食品等也都有相关召回制度。

但家电召回却鲜有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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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家电也可以召回了。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包括家电在内的家庭日常生活中购买使用的消费品,均受到这一规定的制约,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

按理说汽车召回都不是什么难事,一个家电召回有什么难的?

可现实却是,早在2010年7月相关部门曾发布过《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销售者、修理者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协助并配合生产者履行召回义务,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征询”9年才有了如今的结果。

难度有多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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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市场的现状却并不乐观。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

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1373件。

其中,家电投诉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成为重灾区。

近年来,家电类投诉屡登商品类投诉榜首,包括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82,866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22451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7.09%,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97131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29194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30.06%,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

存在主要问题包括销售的产品质量不高,“三包”期内不按规定执行,推诿扯皮规避法律责任;

维修质量不高,收费价格过高,家电经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销售承诺兑现难;

此外,大量杂牌、山寨厂家也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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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中对消费品的定义为“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

也就是说,冰箱、空调、电视机、洗衣机等常用家电都被纳入其中。

可能是有些问题厂家们都看不过去了,玩起了互相举报的对垒:

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格力电器称,经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

格力电器称,经其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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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个知名的家电品牌被罚。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被处以348万余元罚款,原因是其广告存在严重虚假宣传行为。

苏泊尔宣传某款破壁机为静音,但实际监测的结果却是高达80分贝!

宣传加水、质量加水、维修加水等等,

这些问题真的需要治一治了!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