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设置G30连霍高速公路

天水至定西段藉口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19〕153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置G30连霍高速公路天水至定西段藉口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19〕136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在G30连霍高速公路天水至定西段设置藉口匝道收费站(K1411+000)。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收费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收费站运营管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甘肃高速新的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正式执行

2020年1月1日0时,全网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完成切换,新费率即时生效,新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正式执行。

新收费标准在遵循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降本增效与统筹维护好高速公路使用者、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等因素,紧密结合我省车辆通行费征费工作实际,按照“严格对标车型分类、调整个别货车费率,保持现行费率整体平移”的原则,确保我省车辆通行费征收平稳过渡。

依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现行统一按车型收费的方式,执行全国高速公路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客车分类及收费标准

客车依旧分为4类:

将1、2类客车分类界限由核载7人调整为9人,在1类客车中新增加摩托车车型,将部分乘用车列车(房车)从3类调整为2类;

3、4类客车分类不作调整。

货车分类及收费标准

货车由5类调整为6类:

1至4类货车收费标准不变,原4至5类货车收费标准取中位数1.80元/车·公里,作为新标准下5类货车收费标准;

原5类货车收费标准2.00元/车·公里作为新标准下6类货车收费标准。

专项作业车

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比照货车车型分类及费率标准制定。

同时,对6轴以上货车,在6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收费系数”的要求,6轴及以下货车收费标准整体平移,7轴货车收费标准2.20元/车·公里,8轴货车收费标准2.40元/车·公里,9轴货车收费标准2.60元/车·公里,10轴及以上货车收费标准2.80元/车·公里

来源: 甘肃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