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银保监局关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赣银保监复〔2020〕2号)以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009号航信大厦,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保持不变。因公司住所变更,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