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善南小区一居民在家中烧香时,

把未熄灭的火盆放置在阳台上,

引起火灾。

龙泉派出所民警、消防大队消防队员

赶赴现场将火扑灭。

当天凌晨5点,龙泉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善南小区1号楼一居民家的阳台着火,情况十分紧急,请求民警救助。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并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消防队员到现场救火。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居民楼一阳台着火,浓烟滚滚,如不迅速采取措施,一旦大火蔓延到其他房间,将难以控制。

民警立即上楼搜救,成功把楼内的妇女和孩子转移到楼下。消防队员赶到后,迅速采取灭火措施。半小时后,大火被扑灭。确认无复燃可能后,消防队员才离开现场。

“太危险了,幸亏你们灭火迅速,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围观群众纷纷为民警和消防队员的果断处置点赞。

原来,当天凌晨,该女子在家烧香,把未完全熄灭的火盆放置在了阳台上,并用纸板盖住,自己却回屋睡了个回笼觉。不料,火盆竟然着了火,烧着了堆积在阳台上的杂物,顿时间,浓烟滚滚。

事后,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警示她家庭火灾危害严重,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小心用火,从而保障自己和家人以及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滕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