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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版权创意金奖”获得者、著名作家

今年,《法制日报》迎来了40岁生日,而我的写作生涯是42岁。在这42年写作生涯中,我也参加了一些活动,但是今天头一次体会到了回家的感觉。

大家可能挺奇怪的,说你一个给孩子写作的人,怎么在参加《法制日报》的活动时会有回家的感觉?

实际上,我和何家弘教授是反着的。他是一个被法学“耽误”的作家,我是被文学“耽误”的法律工作者。我从写作的第二年开始,就遇到了盗版和抄袭,然后就开始疲于奔命。那时候,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如现在大,我的这段经历也见证了国家法治的健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长足进步。

一开始,我就发现,像没头苍蝇似地维权行不通,得研究法律。结果,一看法律我就上瘾了,非常喜欢。我觉得,自己要是不写作的话,有两种可能的职业:一是秘书,因为我是很仔细的人,我当秘书给领导或者老板起草发言稿,应该也会用说故事的方式;还有一种可能是当律师。

这些年,我经常会去出庭。我发现,很多律师出庭是照稿子念的。我想,如果是我来当律师,我肯定也会用讲故事的方式,让法官的工作增加点娱乐性。

我最开始决定要用作品来向孩子们普及法律常识,是在1980年11月17日。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从15岁开始写日记写到现在,天天写。我的银行保险柜里就放着我的日记 本,没有别的东西。

那天,我和一个人一块去的北京市少管所,那个人叫萧军(编者注:著名作家,著有《八月的乡村》《第三代》)。少管所后来就老要我去讲课。他们觉得,请两院院士、诺贝尔奖得主去讲课,离孩子太远,而我只上过4年小学,还被开除过,孩子跟我是零距离,我说的话他们信。

后来有一次去少管所,我提出来能不能住两天。少管所同意了。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个子不高的男孩。

看他年龄很小,我问:“你是什么事进来的?”

他说:“盗窃罪。”

我又问:“盗窃罪没有年龄限制吗?像你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被关进来呢?”

当时,那个男孩告诉我说,年满16周岁的人,一次盗窃了500元的财物就构成了盗窃罪。

“一次不到500元呢?”

他说,要是不够500元的话,在12个月之内,如果偷了3次,哪怕一次一块钱,也构成盗窃罪。

因为警察天天给他普法,这个孩子进去后都成法律专家了。他告诉我:上学的时候因为家里穷,自己过生日没钱请同学吃饭,觉得没面子,就想弄点钱。

他在坐公共汽车上学的途中,看到一个人的钱包露了出来,就伸手了。由于没什么“技术”,他一下就被人抓住了。抓住他以后,别人就报警了。警察来了,把那个钱包打开一看,整整5张百元钞。于是,这个孩子在16岁生日当天,就进了少管所。

听完他的故事,我说:“抓错了。”他说:“为什么?没错啊,就是我。”我说:“抓错了,应该抓你的爸爸妈妈和老师,因为他们没有告诉你这是违法的。” 结果,这个孩子说了一句话,让我震惊了。他说:“你告诉你孩子了吗?”

我想,糟了。因为我目睹了爸爸妈妈来少管所探视孩子的过程,都是哭个不停。我就知道了,一个人犯了罪,尤其是未成年人,这家就毁了。其实,作为未成年人,对爸爸妈妈最大的爱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要守法。但是爸爸妈妈也要告诉他什么事不能做呀!

那天,离开少管所,我就冲进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回到家,我就把儿子叫来学习——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都知道,那是非常枯燥无聊的,对吧?

果然,儿子摸着我的头,问:“你没事吧?”可是我觉得,真的要告诉他守法的重要性。当时刑法里有419个罪名,我就把这些罪名编成419个童话故事,他看得津津有味。后来,儿子长大了,这些故事也以《皮皮鲁与419宗罪》的书名出版了。出版后,这本书迅速登上了中国童书销售榜第一名,把当年热销的《哈利·波特》给“干掉了”。

现在,刑法经过不断地修改,有469个罪名了,这本书也不断地修订。上个月,我又把这个书重新修订了,补充了不少经济类的内容。

后来,公安部禁毒局的工作人员来找我,说吸毒出现低龄化趋势。他们问我:“郑渊洁,你能不能给孩子们写一部作品,让他们终生远离毒品?”

我说:“那问题来了,我连一根烟都没抽过。”对方说:“我们可以带你去戒毒所,你要愿意的话,住上一个星期。”我就去了。

去了以后,我发现:戒毒所美女如云呐。我这才知道,长得好,人生机会多,陷阱也多。有了这次经历,我写了一部童话叫《逃离恐怖岛》,后来还变成舞台剧了。

有一段时间,有不少读者找我询问:“河南郑州的皮皮鲁餐厅是你开的吗?”我说:“真不是我开的。”后来,又有读者问我,“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是不是我开的。广州读者问我“舒克”牙膏是不是我生产的,“卤西西”熟肉是不是我经营的。

原来,有人专拿我笔下的那些知名角色恶意注册商标、商号。数量上,商标多达两千个,商号——也就是公司名称,多达一千个。于是我又开始研究了。

当时郑州那家皮皮鲁餐厅,开了7家连锁店,注册的是第43类商标,长达14年,都续展过一次了。而商标法规定,过了5年就不能再起诉。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我要打官司,胜诉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座的有很多法律专家,我这是班门弄斧了。根据我的研究,知识产权就俩字——“在先”;刑法我觉得也就俩字——“证据”;民法也是俩字——“诚信”。

经过努力,我把商标法基本上背下来了,全文10072个字。我知道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对于那家餐厅的创办者而言,不是他创作的皮皮鲁,但他却用皮皮鲁招徕顾客,而且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但是,自从商标法颁布以来,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从未动用过。可我就抓住这一点,最后,维权成功了。

这起案例被评为2017至2018中国商标年会优秀案例第一名。

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我产生了无穷的写作灵感。我想,丰富的经历对作家也很重要。很多年轻的律师、法官、检察官见到我说:我们就是看你的童话长大的,老是有关这种维权的事,所以我们长大了选择的职业就是这样。

2011年的时候,我的书总是被盗版。现在,情况好多了。我的书基本上每三秒钟卖出一本,但盗版书的数量还是正版书的两倍。

现在发现盗版书很容易。在电商平台上,你一看它定价低于4.9折,基本上就是盗版书。发现一本,我就买一本,然后去鉴定。去年2月,我就在一家天猫店里发现了疑似盗版书。买来一看,果然是盗版。为了保险起见,我又买了一本。

在我的朋友圈里,主要是法律工作者。他们告诉我,做什么事儿都要讲证据。换句话说,就是当一个靠谱的人。法律工作者是最靠谱的人。

每次我作为第三方到知识产权法院开庭,都会发表法庭陈述词,那个过程非常有意思。我发现,做法官其实挺容易的——就三个字。原告说完,他(她)问:“证据呢?”被告说完,又问:“证据呢?”

开庭次数多了,我也受此影响。一天,家人说:“咱们家进来个蚊子。”我说:“证据呢?”空口无凭。一个人有了法律的素养以后,不管是否从事法律工作,都事半功倍。

盗版多了以后怎么办?没办法。北京通州的印刷厂最多,我们就派人去卧底。因为如果在印刷环节上发现盗版,那是第一手证据,他们就跑不了。

2011年的一天,线报来了。卧底说:“印着呢。”然后我们就告诉出版社,可是出版社当时在外地。等他们派人赶过去,怕是早印完了。于是,当晚11点,我带着一位女助理直奔通州。到了目的地,我发现这是一家正规印刷厂,有营业执照。机器上正印着我的书。我跟一旁的小伙子说:“这是我的书。”他说:“什么你的书,这是张老板的。”

我只好拿了本书,翻出我的照片给他看。他一愣,说:“你稍等。”然后,十几个小伙子拎着长长的铁棍子就进来把我和助理围住了。

这时候我才知道,英雄真不好当。幸亏因为北京交通拥堵,我穿了纸尿裤,要不然就尿裤子了。这些人很有经验,把我的手机没收了。我想,这下完蛋了。还好,助理的手机被忽视了。她于是发了一条微博,“@”了“平安北京”。短短18分钟,十几辆警车来了,把这家印刷厂给包围了。

对于一个作者而言,在他发现盗版亲自去探查,之后面临危险的时候,一条信息发出去,警察就从天而降。我当时就感觉,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写作?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真的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文化实力。保护不好,作者就没有积极性了,保护得好,作者写作起来就乐此不疲。我在1981年创作了皮皮鲁和鲁西西,在1982年创作了舒克和贝塔,在1986年创作了大灰狼罗克。随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大,我还要创作更多的作品。

我觉得,作家、作者如果能多接触法律,千万不要抱着金碗要饭,千万不要碰到侵权和案子的时候,全权委托给别人,自己也应该接触一下。那会改变你的三观,让你以后成为一个靠谱的人。

作为首届法律人纪实写作大赛的评委,我阅读了所有的入围作品。我觉得,如果是占有这么多一手素材的法律工作者能够拿起笔来,用讲故事的方式把这些案例传达给读者,那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儿,特别有助于中国的法治建设。

特别是这些作品如果未来能集结出版,能够影响到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就更好了。未成年人犯罪率不能上升,因为社会本来就已经老龄化了。如果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就相当于加速了人口老龄化。如果孩子因为犯罪而被关在监狱,他们对社会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了。

(文字整理 尹丽)

责编:高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