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9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金丝利药业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近日,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精华制药”)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利药业”)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函》([2020]142号),主要内容如下:“经审查,现同意你公司(指金丝利药业,下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你公司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你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你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同意挂牌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有效,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内完成股票挂牌”。

金丝利药业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其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关于金丝利药业本次挂牌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通过前述平台查阅公告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