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参与者

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

不分昼夜坚守防控第一线

作为普通村民、居民

本该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

有些人却无视大局 对工作人员动手

对于这种行为 廊坊公安严惩不贷!

01

2月1日,温泉园区柳南村村民杨某某,男,37岁,酒后在村西防疫卡口处,将桌子掀翻,造成部分防疫物品损坏,并对检查人员杨某,刘某进行殴打。温泉园区派出所民警将杨某某传唤到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三项之规定,对杨某某行政拘留十五天处罚。

02

2月2日15时20分,在东高线彭村疫情检查点,执勤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嫌疑人李某某(男,22岁,永清曹家务人)驾驶一大众轿车不接受检查强行闯卡,民警在派出所门口拦截时,车辆再次强行通过,后在彭村红绿灯将车辆拦停,坐在副驾驶的嫌疑人霍某某(女,30岁,廊坊广阳人)对执勤人员辱骂殴打,现二人涉嫌寻衅滋事,被固安县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千元。

03

2月8日17时许,赵某某在固安县渠沟乡渠沟东村疫情防控执勤点处,因进村检测问题与该执勤点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对工作人员辱骂、踢倒办公桌椅,影响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秩序。现赵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固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04

2020年2月8日16时许,李某祥(男,48岁,黑龙江省依安县人)驾驶车辆经过堂二里镇北崔家堡村北健康筛查点时,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李某祥及同乘三人均未携带身份证,民警对其劝返,李某祥拒不配合,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威胁。

目前,违法人员李某祥因阻碍执行职务及辱骂、威胁他人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05

2020年2月8日20时许,陈某在驾车经过胜芳镇中口村北的疫情检查点进村时,因登记信息与检查人员发生纠纷,后其儿子陈某南(男,满族,27岁,河北省承德市人)到现场,辱骂并打伤检查人员。

目前,违法人员陈某南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舒克 主编:菜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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