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1年5月1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第九条之规定
苏方在与其有关方面同意中国船只(悬挂中国国旗)可沿本协定第二条所述第三十三界点以下的图们江(图曼纳亚河)通海往返航行。与此航行有关的具体问题将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
我国是可以通过图们江进入日本海的,并于条约签订前后的1990 年、1991 年和 1993 年,先后三次成功组织了图们江复航、试航和出海科考。
当然,问题是有的——
1990-1992 年三次复航试航与科考,并结合图们江流域自然地理状况分析,得出结论是其自然河道基本符合五级航道标准,可通航 300 吨级船舶,且下游段整治潜力大。 但是 近 20 年来,对图们江入海口水域内缺少跟踪调查,基础资料很不完整,而俄朝两国基于主权因素的考量,不愿意共享相关水文资料信息.
并且朝俄铁路大桥位于朝俄边界处的铁制铁路桥,长650米,宽20米,距江面仅高11米。
所以目前这个出海口是有的,但是没有什么实际效果,除非有位于海边的港口,但是这就要重新签订关于领土的条约,这谈何容易,除了……
有人说了,要不冲刷改道一下河流,主意是不错,但是大家都想到了,于是就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确定图们江三国国界水域分界线的协定》,该条约第二条就规定
图们江发生任何自然变化,三国国界水域分界线和三国国界交界点的位置不变,除非缔约三方达成其它协议。
我在补充一个黑龙江出海的问题
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1958年3月18日批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58年3月24日批准,自1958年4月19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国境及其相通河流和湖泊的商船通航协定》第一条之规定:
缔约双方在各方面,包括港务费和航行费方面,遵守相互和平等的原则,采取措施,以便缔约双方的商船在黑龙江(包括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境内黑龙江下游至出海口)、松花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喀喇额尔齐斯河、伊犁河、松阿察河的通航全程和兴凯湖,以及有关港口,于通航季节昼夜任何时间内可以自由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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