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为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付出巨大努力,从一线的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到普通群众,大家都服从各项抗击疫情的指令,团结一心,抗击病毒,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极少数人无论出现发烧咳嗽症状还是具有流行病学史,都故意隐瞒,这无疑非常不和谐的行为,为什么这些人要隐瞒病情或者流行病学史呢?
1.思想认识不足
虽然全国上下已在大力宣传新冠病毒知识和防控措施,但总有一部分人不学、不听、不执行,他们认为被新冠病毒感染只是普通的感冒,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不要说去隔离治疗。因此,当这些人出现发热咳嗽的时候,他们认为自行服药,休息几天就能痊愈,更没有必要隔离。
须知道,这次最先武汉发现的新冠病毒,和17年前的SARS病毒高度同源,二者都是非常具有传染性的呼吸道病毒,有研究甚至认为,新冠病毒比SARS病毒更加容易结合人体肺泡上皮细胞,有人甚至发现,其毒力并不一定比SARS病毒弱。从目前数据来看,新冠病毒的传播能力比SARS病毒更强。
2.害怕被隔离
因为根据新冠病毒防控措施,有流行病学或者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都需要进行隔离,无论是居家隔离还是在医院隔离。但有些人认为隔离就是失去了人身自由,生活没有了乐趣,隔离结束后可能还会被周围的人疏远,要面对异样的眼光,所以哪怕自己出现发热咳嗽都不愿意告诉别人。
3.不知道自己被病毒感染
还有一部分人,已经被新冠病毒感染,但症状较轻或没有症状,自己根本不知道被新冠病毒感染,并不是要隐瞒病情。这部分人其实是最危险的,如果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触到更多的人,就有可能把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结语
对于当前疫情期间隐瞒新冠病毒肺炎病情或者流行病学史(去过武汉或湖北其他地区等)的人,其实触犯了法律,同时我想说,为了国家,为了同胞,为了尽快取得抗击疫情之战的胜利,都不能这么做,应该充分认识到这场战疫的艰巨和困难,我们的对手-新冠病毒,是非常狡猾的病毒,发病初期人体的症状非常隐匿,部分人甚至不治而愈,但就在你放松警惕之际,很多人突然病情加重,有的甚至用ECMO(人工肺)也难以救治好。因此,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点小利益,而隐瞒病史或流行病史,服从隔离安排,才是唯一正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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