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3,190,6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17]152号《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1万股,并于2017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16,04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36,376,64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9,500,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876,04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法人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民生”)。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93,190,600股,将于2020年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亿元,债券简称“安井转债”。“安井转债”自2019年1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止2019年7月4日(赎回登记日)收盘,“安井转债”已结束交易和转股,并于7月5日完成可转债赎回事项。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原216,040,000股增加至230,066,649股。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临2019-058)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1月6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631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230,066,649股增至236,376,649股。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国力民生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②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安井食品本次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安井食品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井食品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3,190,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