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大恶极的黄鸿发被一审判处死刑以后,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社会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还恬不知耻地发起了上诉。最终海南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包括黄鸿发在内82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这样的结果只能用大快人心来形容。

恶名昭著的黄氏家族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黄鸿发弟兄几个依仗着他父亲的公职身份,在昌江胡作非为,他们网罗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有组织的黑恶团伙。这些人在黄氏兄弟的带领下,不择时段的大肆敛财,视国家的法律如无物,开设赌场,强迫他人交易,非法采集矿山,甚至连销售啤酒废品回收这样的行业都不放过。通过其组织的十多个经济实体,非法获得约25亿元的巨额财产。当地的民众闻黄色变,黄氏家族在昌江恶名昭著。

充当保护伞没有好下场

以黄鸿发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为了自己能够在昌江继续横行下去,就开始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充当自己的保护伞,帮助黄鸿发犯罪组织逃避侦查打击。为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的,昌江黎族自治县原公安局局长麦宏章,以及其他涉案的7名保护伞,分别被判处最高有期徒刑15年,最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不等刑期。判决后5人不服发起上诉,经二审审判后维持原判,依法驳回上诉。这就是充当犯罪团伙保护伞的下场。

对一审判决不服,发起上诉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进行了一审公开审判。黄鸿发以犯组织及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团伙成员也得到了相应的刑罚,给其充当保护伞的7人也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以黄鸿发为首的犯罪分子80多人对判决不服,发起了上诉,其中还包括5名保护伞成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呈交了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3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鸿发及其团伙196人,没有一人因为上诉而减轻刑罚,体现出了我国依法治国违法必究的法治社会体系。随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详细地向媒体以及公众对此案发布了通报,同时警醒人们遵法守法。至此,轰动全国备受公众瞩目的黄鸿发案,终于结束,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为非作歹了30余年的黄鸿发团伙,终于受到了应有的制裁,民众在感到大快人心的同时,也深深地思考着这个事情。一个黑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30年才被绳之以法,保护伞在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人经受不住引诱和拉拢,最终被犯罪分子腐蚀,抛弃了自己的信仰,得到这样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大家有什么要说的呢?欢迎关注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