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

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

城市集中供热保障方案

洛阳市供热企业

已于3月15日24时停止供热

根据方案,洛阳市本年度采暖期从2019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0年3月15日24时,供热时间122天。如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报经市政府同意,可延长供热。

关于是否延长供热,市供热办已就此问题与市气象台对接协商。市气象台根据气象资料分析,15日后,我市气温回升明显,连续多天最高气温均在20℃以上,最低气温在7℃以上,平均气温在14℃至15℃。通常,当平均气温在5℃至8℃时,我国各地开始陆续进入供热期,当气温高于此温度时,则开始进入停暖期。从洛阳市近期气温预测情况来看,并不具备延长供热的条件。

采暖期结束后

你,是不是最新关心

用热费用怎么核算?

据了解,4月中旬,洛阳市三家供热企业将在各小区陆续公布用热量及费用信息。各供热企业热费结清之后,您也可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洛阳热力

通常多余部分冲抵下个采暖期预收费用,若您有特殊情况需退现金,业主本人可在5月1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洛阳热力二楼客服中心进行办理。

退费需携带缴费小票(支付宝、微信缴费需打印账单详情)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客服电话:0379-63005678

新区热力

退费方式默认为转结存于用户的热费账户内,可直接抵扣下一采暖期费用,您也可携带相关证明申请退现金。您可在新区热力完成费用核算后进行咨询。

客服电话:9618966

高新热力

您可在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缴费凭证(支付宝、微信缴费账单)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到高新热力一楼103室办理退费手续,如未办理,则视同结转至下一采暖期热费账户。

客服电话:0379-64331318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连续停热十二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停热的时间退还相应的热费。供热企业需退还热费或者热用户需要补交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2个月内结清。

当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双方对供热计量数据产生争议时,均可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存在责任方时,由申请方承担。

热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供热企业投诉或者查询,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处理或者答复,不能当日处理或者答复的,应当在两日内给予处理或者答复。

魅力妹温馨提醒

停暖后一定要及时关闭阀门

根据室温增减衣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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