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伴侣动物?食狗传统是否需要摒弃?

狗是伴侣动物?食狗传统是否需要摒弃?

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在小区里,我们可以看到邻居们牵着自己各色品种的狗,在园子里随意溜达;公

园里,孩子和小狗在绿茵茵的草坪上玩的不亦乐乎;不管加班再晚,总会有它摇着尾巴去迎接疲惫的你。

它,用近15年的生命去陪伴我们五分之一的人生。我们人类该如何去对待这个小生命呢?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列入此名单的动物,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用途。针对此前关注度比较高的狗是否列入名单,农业农村部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爱,狗从传统的家畜变成伴侣,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此消息一经发出,便引了热议。有部分网友称食狗肉是中国饮食文化传统,不能一味以“饮食陋习”之名摒弃。回顾我们上下五千年来的饮食之路,从新石器时代、秦汉时期、隋唐时期乃至于民国时期,食狗肉的传统都从未断绝。

官方曾试图阻止,可禁而不绝。

在封建时期,宋徽宗因自己生肖是狗,下令禁食狗肉;满族人忌食狗肉等事,但都没能消灭吃狗肉这个“小众爱好”。古典小说中,生活在宋朝的鲁智深、济公爱吃狗肉。康熙年间,耶稣会传教士利国安在给朋友的信中还说,“中国人在集市上也卖马肉、母驴肉和狗肉。”差不多同时代的郑板桥就很喜欢吃狗肉。

毛泽东还曾拿吃狗肉和自我批评类比,对赵超构说,“没吃过狗肉的人,都怕吃狗肉;吃过了狗肉,才知道狗肉香。不习惯于自我批评的人,总觉得自我批评可怕。习惯了,就会感到自我批评的好处了。”

结合1951年,周作人在《吃狗肉》所说“我只可惜中国古代吃狗肉的习惯中断了”“假如有作坊里栈养肥壮的黄狗,我想那就不成问题,大家不妨买了来吃”,可知在民国以后,吃狗肉确实不太常见了,以至毛泽东、周作人需要鼓励人们去吃。

到了现代社会我们还要继续吃狗肉吗?

我们隔海去看看附近的韩国,根据2019年7月份的媒体报道显示,釜山最大的古浦(Gupo)狗肉市场被当局关闭。这标志着正在韩国进行反狗贸易的斗争中,取得又一重大胜利。

笔者认为,关于此问题的争论是一个道德与动物保护领域需要探讨的话题,每个人对此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以“谈吃”闻名的梁实秋,有一篇名为《狗肉》的散文,开篇第一句就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在他看来,“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 “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别。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

吃狗肉本无罪,但必须合乎规范。

但据这几年的新闻报道的调查发现,所谓的“肉狗”,即专门养殖作为食用的肉是几乎不存在的。在宣称是国内肉狗养殖最集中地区之一的山东嘉祥县,调查人员发现所谓的产业化规模养殖并不属实。在网络上随便搜索便可以搜索到几十上百家狗场,误给人感觉这是一个兴盛的行业,然而实情是,众多的狗场介绍实际都只是同一家实体,并且没有一家走访过的狗场里的成年犬数量超过30只。

现在许多所谓的肉狗养殖场,大多都只是带着“正义”的幌子,虚伪地心安理得着。

多家媒体报道也向我们指出了偷盗者在盗抢狗只时的残忍手段,他们利用铁丝自制套索套狗、或是带有毒药或麻药的诱饵、或用带毒针的红外线弓弩射杀狗只。

我们现在需要去考虑如何去科学地养殖纯肉狗,就像现在养殖猪、鸡、牛、羊等一样。爱狗者和狗肉爱好者也应该互相尊重彼此,我不同意的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