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在《复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二》中说:“子有四因者。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者讨债。”印祖这里讲,子女跟父母之间有四种因缘。这是出自于佛经,印祖做了一个归纳。

子女无非是怎么来的呢?一者报恩来的;二者报怨来的,甚至为索命来的;三者还债来的;四者讨债来的。

壹 ● 报 恩

第一种因缘——报恩。

“报恩者,谓父母于子,宿世有恩,为报恩故,来为其子。则服劳奉养,生事死葬。必使生则亲欢,祭则鬼享。乃至致君泽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

来报恩的孩子,在父母活着的时候,非常孝敬的侍奉他,死了之后好好的安葬,非常恭敬,而且非常怀念父母。死了之后,也不忘祭祀。就像历史上范仲淹这些圣贤,到现在大家都在传颂。大家都会尊敬他父母,也会尊敬他本人。

印祖例举了几个人:

“若曾鲁公,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曾陈王三公,皆宋名臣,史公清初状元,四公皆信佛,唯忠肃悟入甚深,以前世皆为高僧,故虽处富贵,犹能不昧本因耳)。今世之孝子贤孙,皆此类也。”

这四个名人,先介绍曾鲁公,这是王龙舒居士在《龙舒净土文》当中介绍的一个公案。

有一个曾家妇人,经常给草堂青老和尚供养布施衣物。老和尚非常感恩,就说:“老僧将来给夫人作儿子。”

这个很有意思,老和尚觉得无以回报,正好这个施主——曾家的妇人没有孩子,所以他就发了这样一个愿。但这是非常可惜、可怜、非常颠倒的!

后来此妇人生子,就是曾鲁公。生子时,恰好草堂青和尚坐化。因为前世为僧,修积了众多福慧,所以曾鲁公少年就登第,最后作了宰相,光宗耀祖来报答曾家的恩德。

以世俗人看,这个荣耀是无以复加了;但是以佛法看,如王龙舒居士所说——“此亦误也”!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世间富贵不能长久,寿尽之后则空,又随业缘去轮回,这样无有了时。不如生西方见佛,那就能了生死大事。草堂青实际上也是禅宗大师,几乎是当时宗门数一数二的人物,但是非常可惜,却来世间作宰相。

如果能够去西方,回来再受胎作宰相,那就“虽入胞胎中受生,此一性已不昧”,虽在轮回世界中受生,但已不受轮回,“而生死去住自如”了。而现在生死还没有自在,还没有了生死,为了报恩,作别人的儿子,这样实际上未脱贪爱,永在轮回。“其失计甚矣”!这是非常失计的,不明智的。

印祖讲的后面三个人——“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比较生僻,不像曾鲁公那么广为人知。(略)

印祖为什么提这些转世的事情呢?一个当然是为了说明儿女四种因缘中的第一种因缘——报恩;但同时也是为了讲因果的道理,让我们要深信因果。

深信因果,首先就要知道三世轮回的道理,这是我们信因果的基础。如果像现在人一样起断灭见,以为人死如灯灭,绝对没有后世、前世,那就不可能信佛了。所以印祖这里举了四个名人,讲他们是转世报恩来的,实际上也是让我们相信有三世轮回,三世因果。

贰 ● 报 怨

“报怨者,谓父母宿世于子有负恩处,为报怨故,来为其子。小则忤逆亲心,大则祸延亲身。生无甘旨之养,死贻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权要,谋为不轨,灭门戮族,掘坟夷墓,使天下后世,唾骂其人并及其亲。若王莽,曹操,董卓,秦桧等是也。”

历史上的这些奸人,可以说确实是“死贻九泉之辱”,灭门灭族。历史上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但是你不要看最后的结果是灭门灭族,但在当时,那可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出了这样的儿子,父母家人肯定是非常得意的,但想不到最后竟然灭门灭族!

关于这一方面,印祖在《文钞》另外一封书信当中介绍了曹操:

汉献帝时,曹操为丞相,专其威权。凡所作为,无非弱君势,重己权,欲令自身一死,子便为帝。及至已死,曹丕便篡。而且尸犹未殓,丕即移其嫔妾,纳于己宫。死后永堕恶道,历千四百余年,至清乾隆间,苏州有人杀猪出其肺肝,上有曹操二字。邻有一人见之,生大恐怖,随即出家,法名佛安。一心念佛,遂得往生西方,事载净土圣贤录。

曹操的所作所为,就是削弱君王的权力,专自己的权,想自己死了以后,儿子为皇帝。他死了之后,儿子曹丕就篡权了。他的尸体还没有下葬,曹丕就把曹操的女人“纳入己宫”,移过来作为自己的嫔妾。所以,曹操死了以后,是“永堕恶道”。

经过了一千四百年之后,到了清朝乾隆年间,苏州有人杀猪,取出肺肝,上面有“曹操”二字,邻居有一个人见了之后,产生大恐怖,随即就出家了,法名叫佛安,后来一心念佛,得以往生西方,这件事情记载在《净土圣贤录》里面。

叁 ● 偿 债

“偿债者,子宿世负亲资财,为偿债故,来为其子。若所负者多,则可以终亲之身。若所负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学甫成名而丧命,商才得利而殒身。”

因为是还债来的,如果欠债很多的话,那他就“终亲之身”,一直给你还债。但如果他欠得少,还完了,甚至在二、三十岁还很年轻的时候,就还完了,他就要半途而去了,如他刚刚成名,或者经商刚刚开始得力,本来接着还可以赚不少钱,但因为这个时候债还完了,他肯定就要死了,就要离父母而去。

肆 ● 讨 债

“讨债者,谓亲宿世负子资财,为讨债故,来为其子。小债则徒费束修聘金延师娶妻,及种种教诲,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尔丧亡。大债则不止如此,必致废业荡产,家败人亡而后已。”

因为父母欠他的债,他就投胎作儿女来讨债。如果债不多,那就会生他、养他、给他请老师、为他娶妻成家,但突然大限到来,年纪轻轻就死了,其实是因为他的债不多,债讨完了。如果债很多,那就不是这样了,必须把他父母的产业彻底败光,直至家败人亡,他才会歇手。所以有些儿女就是这样讨债来的。

记得小时候,母亲看我们这些孩子不听话,就经常会这样骂:“你这个讨债鬼!”当时小孩子不知道这到底什么意思,学佛之后才明白。在民间也多少懂得一些儿女与父母讨债、还债等因缘关系,通过高僧大德的弘扬,说明佛教的这种理论,世间老百姓也逐渐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