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市)医疗保险征缴部门联系电话所属区市 电话 市医保中心征缴服务处 85712877 市南 85971821 市北 83668975 李沧 87050101 崂山 88997557 城阳 58659923 西海岸新区 86166186 即墨 88510186 胶州 82232981 平度 88361291 莱西 66035833 保税区 86768802

各区、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所属区市 电话 市直机关单位医保经办机构 0532-85714771 市南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5971819 市北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3625130 李沧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7050115 崂山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8976890 城阳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58659920 西海岸新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6977581 即墨区医保经办机构 0532-88535731 胶州市医保经办机构 0532-82201053 平度市医保经办机构 0532-88366716 莱西市医保经办机构 0532-66030320

投诉举报骗保电话市内三区定点医院 0532-85751052 市南区所辖定点社区、护理机构和定点药店 0532-85971819 市北区所辖定点社区、护理机构和定点药店 0532-83625130 李沧区所辖定点社区、护理机构和定点药店 0532-84650830 崂山区医保局 0532-88996881 城阳区医保局 0532-58659929 西海岸新区医保局 0532-86133681 即墨区医保局 0532-88539902 胶州市医保局 0532-82289168 莱西市医保局 0532-66030527 平度市医保局 0532-87367812
0532-88369195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85770051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85770203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http://ybj.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 (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培育、引导、扶持医疗保障领域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机构名称

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办公电话

85770871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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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和智能监管系统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组织编制部门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医疗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待遇保障处

办公电话

85770025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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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大病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承办中央以及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

机构名称

医药服务和支付管理处

办公电话

85770292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http://ybj.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医疗费用的年度预决算方案。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完善市级统筹机制。拟订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参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机构名称

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办公电话

85770301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http://ybj.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拟订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目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库。负责门诊统筹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机构名称

基金监督管理处 (挂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市区分局牌子)

办公电话

85770581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http://ybj.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医疗保障工作。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85770609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http://ybj.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机构信息机构名称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电话 85770051 投诉电话 85770609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85770203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网 址 http://ybj.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ylbzjadmin@qd.shandong.cn 职 能   一、负责拟订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市级统筹机制。
三、组织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大病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目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研究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承办中央以及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八、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政策以及支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制定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参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承担医疗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医疗保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医疗保障领域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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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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