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20年第一批宿迁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处理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4 月22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予以通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与我局建设市场管理处联系,并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527 84387296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

江苏虎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失信程度(较重)

处罚金额(10万元)

该公司建设的文鼎-雅苑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裸土未覆盖、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规定。

根据《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记不良记录一次,记录3个月,记录期内:
(一)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
(二)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并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信用分;
(三)减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四)记录期内从严审核参与的评先、评优等活动;
(五)记录期内不予办理相关社会法人资质升级、增项、扩项;
(六)相关社会法人申请质量保证金返退时应予以暂缓返退或分期返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