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继续来聊“诚”这个话题。
上次我们讲过,“诚”是我们清明自性本自具足的一种功用,是凌驾于意识层面之上的本能发用。
这种功用是我们每个人都先天具备的,但区别就在于有些人能够始终保持,以此对外发用。
而有些人则被后天事物的影响所侵染而丧失了原本的圆明清净。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当我们看到一个孩子从楼上掉了下来,本能的反应绝对是要去接的,这种不虑而发的反应就是“诚”的一种对外表现。
而如果我们看到了孩子要掉下来,动用了意识去思考,考虑了一下接孩子会不会砸伤自己,那么此念一起,“诚”就已经被掩盖了。
换言之这种反应已经脱离了本性的发用,而转移到了意念的发用层面了。
同理就可以理解,现实中的各种乱象背后,其实全都是一个个人的意识在作祟,也就是人们所谓的“小心思”。
所以,儒家主张要从心这个根源出发,去管控内心,克制“意气”,反身为诚,由内而外激发大众的道德修养自觉。
但由此也就会产生另一个问题,这也是从古至今争议不断的一个论点,完全依照本能去行事,真的就是对的吗?
有些人认为本能即是天理,完全依照本能去行事是绝对的善。
比如阳明学后期的诸多腐儒,他们打着“良知”的旗号胡作非为,这显然是不对的。
而也有些人完全否认人应该返璞归真,回归圆明清净的心性本位。
结果心无所安,终归是在物欲纵横中随波逐流,迷失自我。这自然也是不对的。
其实这个问题,先哲早已想到,我们看《中庸》原文:“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这一“诚”一“明”就是最好的解释,“诚”是圆明清净的本性,而“明”则与《大学》中“明明德”的“明”一样,强调去明白事理。
而我们再反观《中庸》开篇:“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天命之性人人都有,本自具足,依照本性本能发用率性而为即是“道”,但至此还不算完,还有一个“修道”之教的过程,这也就是强调教化的重要性了。
本性的发用是无善无恶的,但无善无恶其实也就已经是一种有善有恶了,想要在这中间把握善恶是非的大道,则是非要入那人伦世界的人道中去修习的。
但人亦有本性天赋的差异,故而也就有了子思所提出的这两种功夫次第,“诚明”与“明诚”了。
若人本性纯良,后天习气侵染不多,那么便是由“诚”之本位境界向外发用,去自悟自明自性的妙用,这就叫“诚明”,“诚则明矣”。
而若后天习气侵染严重,迷失了自性清净,那便需要从后天人性的显现入手,透过习气的迷雾去反观反照,功夫日深也自然渐至本性纯明之境了。
这就叫做“明诚”,“明则诚矣”。
但无论“诚明”还是“明诚”,却只是因人天赋资质不同而产生了次第之分,却并非有境界高下之分。关于本性之诚与后天之明的本源,是并无二致的。
而之后“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这一段又是典型的儒家逻辑,层层递进。这里我们会发现子思在论述完“诚”与“明”之后,又提出了“至诚”这个概念。
这个“至诚”与“诚”虽然都是心性本自具足的清净妙用,但其实二者在发用的细微末节处依旧是出了分别。
人反身为诚寻得心性本位即是“诚”,之后再重新以此诚德发用,进而明了万物之性,这就是“至诚”。
这也就跟后面的文字巧妙衔接上了,自性明了之后,便可明了人性,进而一步一步天地万物之性也就通达了。
而这里我们也要着重说一下“参”,“参”下面有个“三”,其实在古时便是“三才”的意思,也就是“天”、“地”、“人”三才。
所以,当我们以自性圆明清净之诚德去发用,最终也就能明白自性与天地万物之性其实本无二异,万物之理合于我心,心物一元。
通俗来讲,祖先的这套理论其实是为了解决“人是什么?人的意识是什么?”这两个哲学问题而总结出来的。
我们人与万物一体于心,所以“至诚”才是我们人之于天地自然的本位。
这其中的道理远不止人伦文化,生态环境、生物医药、经济发展等等领域都不应该离开这个总纲领,这一点当代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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