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术在史学方面有三部巨著影响深远,即赵翼的《廿二史札记》、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和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这三部著作,风格各异,成就卓著。其中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是中国传统史学走向总结时期的一部重要的历史考证学著作。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王鸣盛的生平和学术贡献。
王鸣盛,字凤喈,一字礼堂,江苏嘉定人。他小时候非常聪明,“幼奇慧,四五岁日识数百字。”当地县令视之如神童。后来,他中乡试,考举人,才名渐起。当时的尚书沈归愚认为王鸣盛的才华不下于“嘉靖七子”。
这段时间,他跟大诗人沈德潜学诗,又结交了经学家惠栋,一起探讨经义。在经学方面,属于“吴派”大师。王鸣盛毕生崇尚汉学考据之法。在群经里面,他比较喜欢钻研《尚书》,坚信东晋的古文经虽伪,但经由马融、郑玄所注,仍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东晋所献之《太誓》固伪,而唐儒所斥为伪太誓者实非伪也;古文之真伪辨,而《尚书》二十九篇粲然具在,知所从得力矣。”从此可见他对经书真伪的看法以及治汉学的路子。
王鸣盛的仕途开始还算顺利,从翰林院编修升到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后来又到福建主持典试,还未履职,就被召回任命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但因在赴任的途中纳妾而遭到言官的弹劾,不但未得到升迁,反而被降为光禄寺卿。此时,又碰上自己的母亲朱太夫人去世,他就离职还乡,为母亲守孝,遂不再出仕。王鸣盛定居苏州阊门外,专事著述三十余年,成就斐然。由于其学者兼名宦的特殊身份,登门求文者络绎不绝。
王鸣盛尽管因纳妾被弹劾,但平时“性俭约,无玩好之储、声色之奉。宴坐一室,左右图书,研诵穷日夕,绝不与当事通谒。”他认为,“汉人说经,必守家法;自唐贞观撰《诸经义疏》,而家法亡;宋元丰以新经义取士,而汉学殆绝。今好古之儒皆知宗注疏矣,然注疏惟《诗》《三礼》及《公学传》犹是汉人家法,他经注则出于魏晋人,未为醇备。”于是,花了二十年的时间撰《尚书后案》二十卷。
王鸣盛最主要的学术贡献是写出了史学名著《十七史商榷》百卷。这本书“主于校勘本文,补正讹脱;审事迹之虚实,辨纪传之异同;于舆地职官典章名物,每致详焉。”
在史观上,王鸣盛反对“春秋笔法”,对他所认为的前人于历史的扭曲之处,如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朱熹的《通鉴纲目》,皆以史实予以驳斥。他主张:“经以明道,以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
王鸣盛把考证清楚历史典章制度和历史事件作为治史目的,反对史家主观褒贬与夺和驰骋议论。与同时代的历史学家赵翼一样,王鸣盛也认为历代所谓《实录》有“为尊者讳”的弊病,转而重视野史笔记的史料价值。他认为“采小说者未必皆非,依实录者未必皆是”。 他颇为公允地指出:“大约实录与小说互有短长,去取之际,贵考核斟酌,不可偏执。”这种以野史与正史相互参订以寻求历史真实的方法,十分有效。
另外,他还著有《蛾术篇》百卷。
王在文学方面宗欧阳修和曾巩,钱大昕评其文曰:“纡徐醇厚,用欧、曾之法,阐许、郑之学,一时推为巨手。”诗歌方面早岁宗仰“盛唐”,独爱李商隐。有诗作四十卷。王鸣盛的诗学思想较为融通,颇有可取之处,但长期为其学名所掩,后人关注不够。其诗论中既有重"情"、重"雅"、重"教化"等诗歌创作观念,又有重视诗歌形式美的审美特征追求,对当时诗坛部分诗歌格调不高的弊端有所纠正。
王鸣盛从小到老,“未尝一日辍书”。他六十八岁的时候,双目突然失明。经由当地名医针灸后治愈,又著述如常。直到七十六岁的时候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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