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新余交警城南大队勤务一、二中队分别在劳动南路、抱石大道等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发现,在经过路口的电动车驾驶人当中,只有少数个别的电动车驾驶人佩戴了头盔,在路面现场加大对电动车违法整治力度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

民警依法对不戴头盔予以记2分,罚款20元处罚,行动共查处不戴头盔违法30余起。

期间,支队督查室主任刘新到现场实地督导。